8月起,多地电动车严查“4禁”行为?违规上路或扣车罚款,动真格

我国的交通工具近几十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曾经,我国是有名的“自行车王国”,大街小巷都穿梭着自行车,这样的时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而随着科技的发展,经济的提升,自行车又开始升级,老百姓开始用上“动力型”的交通工具。

所谓“动力型”的交通工具,就是摆脱了自行车的人工助力,虽然汽车在100年之前就进入我国,但它始终不是平民百姓所能拥有的,而自行车升级的第一款“动力型”交通工具,其实是摩托车,作为时速够快、成本比汽车低了若干倍的摩托车,成为走进千万家庭的交通工具。

不过,摩托车由于存在污染、交通 、治安等多重负面影响,它的普及在电动车出现就被按下了暂停键,多地出现禁止使用摩托车的禁令,电动车成功接棒自行车和摩托车的身份,电动车有着价格低、操作简单、随意上路等优点,即便21世纪之后,汽车开始进入数亿家庭 ,但始终没办法超越电动车的保有量。

电动车随意上路成为“过去式”

当如今电动车保有量已经逆袭成为所有“动力型”中最多的一位,它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需要被“敲响警钟”,电动车在普及的过程中,因为没有一个完整的监管制度,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执行标准,导致了电动车不仅在生产销售方面不够规范,而且在存在安全隐患的上路骑行上也是比较随意。

对于一些电动车老司机,已经“享受过”电动车在道路行驶,不需要牌照,即便是存在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违章情况,也是“无人问津”的“特权”,当然,这种随意上路已经成为过去式,如今的电动车想要合法合规上路,上牌、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已经是基础要求,除此之外,电动车从8月起,电动车迎来“4禁”行为,违规上路或扣车罚款,有这些习惯的车主,要改改了。

第“1禁”:整治违停电动车

电动车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它的体小轻便,而这个优势不仅让它上路的时候通行效率高,并且在停车的时候也比较方便,不需要像汽车一样还需要专门的停车位,只要有空闲的地方,电动车就能停放,这样的方便在人流、车流密集的地方,优势十分明显。

但是,随意停放车辆给车主带来了方便,但有可能给他人带来影响,很多电动车主,都十分厌烦汽车随便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影响道路通行,而作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车,常常却把电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影响行人的通行,同样让人厌烦,而汽车随意停车会面临罚单处罚,一直以来电动车却让人“无可奈何”,不过,如今泉州、深圳、海口、吉林等多地,都开展了电动车违停的查处,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对于严重影响他人通行的电动车,甚至会进行拖车暂扣。

第“2禁”:严查电动车违规载人

电动车可以载人其实在很多车主心中,都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甚至几十年前的二八自行车都能载人,电动车不需要人工助力、稳定性也会更好,就会让不少车主有了它本应该就能载人的错误意识。

其实电动车可以载人是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并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具备载人资格,按照规定,时速小于25km/h、整车重量小于55kg的电动车,载人限制在1名12周岁以内,部分地方限制1.2米以下的儿童,而时速在小于50 km/h的电动车,是不具备载人资格,时速大于50 km/h可以载1名成人,很多人载人根本不按照这个规定遵守,甚至不少人还用电动车载2人,这些都属于违规载人,需要面临处罚,而如果是牵扯的营运载人,不仅要罚款,还会进行扣车处罚。

第“3禁”:严惩违反“冲禁令”电动车

所谓“冲禁令”,是指部分路段对电动车限行,比如广州在城区限制电动车上路,深圳部分路段电动车限制通行,而除了这些特殊的路段限制通行之外,所有城市的高速路、快速都是不允许电动车通行,而正常来说,机动车道也是不允许电动车通行,电动车应该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如果无非机动车道应当缓慢行驶人行道,如果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均无,才允许靠右行驶机动车道,否则违规行驶就是属于违反“冲禁令”。

而违反“冲禁令”,各地的处罚标准不一,深圳是会进行2000元的高额罚款,之所以会设置如此高的处罚,是因为在机动车道、快速路、高速路,都是机动车专属道路,对于这些道路的车辆,不会预料会有非机动车行驶,从而没有足够的防范心理,一旦电动车突然上路,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4禁”:严查违规改装电动车

改装行为其实任何交通工具都存在的,而对于一些破坏了结构和安全性的改装,是有交通法规明确禁止的,相对来说,电动车的改装其实隐蔽性比较强,即便是改装了电池和动力系统,它的行驶不会有异常情况,很难被发现。

但是,一旦被发现,改装行为就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关注电动车安全方面的资讯,近期都关注到了电动车爆燃的问题,比如四川成都电动车电梯内爆燃,浙江杭州电动车道路爆燃,这些爆燃的“罪魁祸首”,都是因为改装,吸取教训之后,现在各地都严查电动车的改装行为,比如广州,今年以来就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0376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15455家次,严查严惩违规改装行为,为了自身的安全,车主也应该避免改装的行为。

电动车治理的思路正在发生转变

我们从电动车的“4禁”行为可以发现,现在的电动车管理其实从刚开始的管理,思路正在发生改变,从以前加强对于车辆的限制,不允许车辆上牌、上路,甚至提出要“有序淘汰”电动车,认为这才是从根源解决电动车所带来的隐患问题,但是,现在多地出台的电动车管理,几乎没有再强调应该限禁电动车,甚至不少地方也都开始放宽电动车,比如海口放开电动车登记上牌,广州缩小电动车的限禁范围。

现在的管理,是从驾驶人身上加强约束,除了基础的要求遵守交通规则以外,要求不超载、不逆行、不和机动车抢道,其实都是一种从源头降低高风险骑行行为的管理,加上现在对于骑行要求佩戴头盔的配合,这种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也会比直接禁限电动车使用,更加有效。

最后,我们来探讨,电动车到底是不是安全的交通工具,一直以来,电动车都给人的印象它不是一个安全的交通工具,我们拿和电动车保有量旗鼓相当的汽车作比较,电动车保有量在3.7亿辆左右,汽车在3亿辆左右,我们来拿2013年至2017年5年的数据来说话,看看电动车到底安全不安全;

事故总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2013年至2017年5年内,电动车共造成5.62万起事故,汽车共造成69.24万起事故,是电动的12.32倍

受伤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2013年至2017年5年内,电动车共造成6.35万人受伤,汽车共造成70.02万人受伤,是电动车的11.3倍

综上所述,其实,电动车是一个安全性比汽车还要高的交通工具,当然,电动车存在的交通乱象、交通事故等情况也是客观存在,而且电动车本身就是低速的交通工具,这些交通事故率虽然没有汽车高,但是和自己的低速特性相比,也是不该如此存在,所以,加强电动车的管理其实是势在必行,而作为电动车主,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上路规矩,也是每位车主应该做到的,道路的安全需要大家一起来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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