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如何规范财务报销
前天 08:30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构建责任体系,规范财务行为,明确责任,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践和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检查工作内容,依据《预算法》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要求,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销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梳理。
一、 财务报销要求
1. 财务支出结算原则上实行“一事一报”。
2. 财务报销凭证必须经过审核,未经审核和经审核不合格的凭证不能报销。
3. 符合公务卡结算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 凭证审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
5. 财务支出的报销,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核、审批,并有具体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
6. 报销时,应附与经济业务事项有关的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及附件,包括:单位自外部取得的合法凭证、单位内部自制凭证及相关资料。
7. 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事项,需依法提供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
8. 支付给外聘单位或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时,单位有代扣代缴税金的义务。
9. 财务支出票据遗失的,需加盖出票单位公章的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并由报销人出具书面说明,证明人签字可作报销凭证;确实无法取得的,报销人应出具书面说明,经证明人签字、按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10. 财务支出票据应及时报销,当年票据一般应在年度内报销完毕;特殊情况下,可在票据业务发生后一个年度内报销完毕。
11. 财务报销凭证作为会计档案归档,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除必须作为附件的财务支出票据随同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外,其他资料可另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规范的财务报销附件
1、报销会议费用,须提供会议审批表、会议通知、会议经费预算、会议签到表和结算清单等附件。
2、报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费用,须提供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明细清单等附件。
3、报销车辆维修费用,须提供维修申请单、结算清单等附件。
4、报销接待费用,实行“一事一结”,公务接待须有接待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消费清单和公务卡结算凭据(达到公务卡支付标准的);招商(商务)接待须有接待方案、接待审批单、消费清单和公务卡结算凭据(按公务卡使用规定执行);外事接待活动按相关规定执行。
5、报销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维修、装修工程费用,需提供合同、协议和明细结算单、工程决算清单等附件。
6、报销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打字、复印费)等,需提供项目经费预算、合同及明细清单等附件。
7、报销专家授课、评审等劳务报酬,按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其中:报销附件应提供授课人、评审人姓名、技术职称,活动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及代扣代缴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
8、报销搬运力资费、临时聘请人员的劳务费,需提供审批、决议、决定等附件。
9、报销临时租房的房租费,应提供租房审批件及租房协议等附件。
10、其他报销事项,均需要提供与报销内容相关的审批、执行、验收资料等附件。
11、临时出国人员费用,报销应提供下列资料:上级批文、批复;
出国经费审核明细表,用汇核销单,预算指标申请表,其他相关资料。
12、开票单位确实无法提供正式发票(印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章)的,须凭税务局的代开具发票报销。系统内部要求订阅的报刊杂志,其费用可凭正式发票或订购回执单报销。
13、标准定额支出项目发生追加情况的,单位须提供财政部门的追加审批表。经常性专项、一次性专项支出、基建支出超预算或动用历年结余的,须提供经批准的项目调整或追加审批表。
14、支付纳入基建招投标范围基建项目工程款时,单位应提供区基建招投标部门出具的《基本建设中标通知书》、《已完工程月报表》;支付未纳入基建招投标范围基建项目工程款时,单位应提供区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结论书。
因各行政事业单位千差万别,财务报销管理内容并不限于以上几个层面,本文只是归纳梳理了重点内容,为大家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工作实践中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