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喷香槟150瓶浪费十余万元,95后女子因吃“霸王餐”获刑

“我和3个朋友点了瓶路易十三,还有150瓶爱恋香槟,玩到凌晨5点,大概消费了10多万元。”

面对检察官询问,

95后石某讲述了今年5月20日晚

在上海市静安区某家KTV里

举办生日派对狂欢的经过,

不仅如此,

散场后她竟然还在吧台上演了一出

吃“霸王餐”的戏码。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对石某以诈骗罪向静安区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5月21日,静安区某KTV负责人陶某向警方报案,称一女子石某以办生日派的名义在店内消费了1瓶单价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和150瓶单价398元的香槟,算上其他消费,共计121775元。

在派对上享用完

高档洋酒和生日蛋糕后,

石某带着三名女子

将上百瓶香槟全部喷洒在KTV包厢内。

根据陶某介绍,

石某是KTV的常客,

在派对前还打电话提前预定了

酒水和包厢布置,

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石某实际的生日在8月,5月20日当天,她只是以生日为借口举办“520”狂欢派对。虽然石某提前对于酒水进行了预定,但是当天她并没有带相应的钱款前来。由于她本身并没有稳定的工作,父母也均为上海普通务工人员,整个家庭事实上也并没有能力供给她当晚的奢侈消费。

检察官认为,正是犯罪嫌疑人石某在事前对于生日派对酒水套餐的预定,才使得商家误认为她有相应消费能力,并自愿提供了店内价值十余万元的商品和服务。但是在5月20日当晚,商家在交付店内财物后,犯罪嫌疑人石某并不能支付,石某此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检察官最终认定,被告人石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尽管在案件办理中,石某的父亲用自己辛苦打工赚来的血汗钱,退赔了涉案KTV当晚4万多元的酒水成本损失,但是石某终究还是要为自己“520”那天荒诞的行为付出代价,10月29日,静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石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来源:静安检察微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