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甲智:《红楼梦》“姊妹”之称本无误
《红楼梦》己卯本、庚辰本第六回:“狗儿亦生一子,小名板儿。嫡妻刘氏。又生一女,名唤青儿。一家四口,仍以务农为业。……青板姊妹两个无人看管,狗儿遂将岳母刘姥姥接来一处过活。”
连环画《刘姥姥进大观园》封面
句中“姊妹”二字,甲戌本、蒙府本、戚序本、甲辰本、梦稿本、程甲本作“姊弟”;舒序本作“兄妹”,列藏本缺此回。
红研所校注本《红楼梦》、邓遂夫先生校订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校本》(下称“邓校本”)都是以庚辰本为底本的整理本,值得注意的是,二书都认为底本的“姊妹”有误。红研所校注本从甲戌本,将“姊妹”校作“姊弟”;[1]邓校本则从舒序本,将“姊妹”校作“兄妹”。[2]
红研所校本第6回“青板姊弟”注释”
其实,己卯、庚辰本的“姊妹”并没有错误,“姊妹”除指“姐妹”外,原本就可泛指“兄妹”或“姐弟”。
孙玉明先生说:“我的家乡是山东诸城,老百姓口头语言中至今仍在使用‘姊妹’一词,并且都是包括‘兄弟姐妹’在内的,也不存在年龄大小的问题,无论是‘兄妹’、‘姐弟’还是‘姐妹’,统称之为‘姊妹们’。”[3]
张乐平绘板儿
笔者的老家山东邹城也有着相同的称呼方式,可相印证,还有不少方言中都有这种称呼方式。
即使撇开方言不论,《红楼梦》书中就有多处内证,略举如下(引文俱从庚辰本):
前面贾母一片声找宝玉。众奶娘丫鬟们忙回说:“在林姑娘房里呢。”贾母听说,道:“好,好,好!让他姊妹们一处顽顽罢。”(第17回)
此处的“姊妹”二字,诸抄本和程甲本皆同,程乙本作“姐妹”,误。“姊妹”,意为兄妹,指宝玉和黛玉。
第21回,袭人因宝玉总与黛玉湘云在一处,叹道:“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此处的“姊妹”,诸抄本和程甲本皆同,程乙本作“姐妹”,误。“姊妹”,兄妹,指宝玉和黛玉湘云。
第28回,(宝玉对黛玉说:)“我心里想着:姊妹们从小儿长大,亲也罢,热也罢,和气到了儿,才见得比人好。”此处的“姊妹”各本皆同。“姊妹”,意为兄妹,指宝玉黛玉。
第57回,(薛姨妈劝贾母、王夫人说:)“宝玉本来心实,可巧林姑娘又是从小儿来的,他姊妹两个一处长了这么大,比别的姊妹更不同。”(第57回)此处的“姊妹”,列藏本、戚序本作“兄妹”。“姊妹两个”指宝玉黛玉兄妹俩。
列藏本第53回的“姨妹”
(宝玉对黛玉说)“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20回)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校本》
此处的两个“姊妹”,甲辰本、程乙本作“姐妹”,误。“姑舅姊妹”指宝玉黛玉兄妹,“两姨姊妹”指宝钗宝玉姐弟。
彼时宝玉姊妹们也都在这里坐着,他们何曾听见过这些话,自觉比那些瞽目先生说的书还好听。(第39回)
此处的“姊妹”,列藏本、舒序本、程乙本作“姐妹”,误。此“姊妹”中既有“姐弟”、“兄妹”,也有“姐妹。”
第53回:“所有贺节来的亲友一概不会,只和薛姨妈李婶二人说话取便,或者同宝玉、宝琴、钗、玉等姊妹赶围棋抹牌作戏。”梦稿本、程乙本作“姐妹”,列藏本作“姨妹”(显误,详后),程甲本作“姊抹”(显为“姊妹”之误)。此“姊妹”中既有“姐弟”、“兄妹”,也有“姐妹。”
列藏本第53回的“姨妹”
以上七例中的“姊妹”,都有“兄妹”或“姐弟”的意思。
可见,宝玉与黛玉是兄妹,也称“姊妹”,宝玉与宝钗是姐弟,也称“姊妹”。
不仅《红楼梦》本身有内证,古代史书和戏曲小说中也常见泛指“兄弟姐妹”的“姊妹”。
清同治十一年浙江书局刊《旧唐书》
《旧唐书》卷五十一《玄宗杨贵妃传》:“玄宗每年十月幸华清宫,国忠姊妹五家扈从。”[4]苏轼《华清引》词有“五家车马如水”句,傅幹注:“五家,谓铦、锜、国忠、韩、虢是也,时秦国已早亡矣。”[5]杨铦、杨锜、杨国忠与韩国夫人、虢国夫人是兄妹,也称为“姊妹”。
宋·乐史《杨太真外传》:“又命杨铦以下,约禄山为兄弟姊妹,往来必相宴饯。”[6]杨铦等与安禄山约为兄弟;杨氏姐妹与安禄山约为兄妹或姐弟,也称为“姊妹”。
《谢金吾诈拆清风府》第三折长国姑的唱词:“今皇帝是俺嫡堂叔侄,先皇帝是俺同胞的那姊妹。”长国姑是“太祖皇帝的妹妹,太宗皇帝的姐姐,真宗皇帝的姑姑”。[7]长国姑与宋太祖、宋太宗是兄妹、姐弟,也称“姊妹”。
元·杨景贤《西游记》第十出:“他是骊山老母兄弟,巫支祇是姊妹。”[8]孙行者与巫支祇圣母也称“姊妹”。
《醒世恒言》卷二十七:“李承祖道:‘姐姐,爹爹骸骨暴弃在外,就死也说不得。待我去寻觅回来,也叫母亲放心。不必你忧虑。’到了次早,焦氏催促起程,姊妹们洒泪而别。”[9]李承祖与李玉英、李桃英、李月英是姐弟、兄妹,也称“姊妹”。
《醒世恒言》
《金瓶梅词话》第88回:“一面他母舅张团练来看他姐姐,姊妹抱头而哭。” 张团练与张氏是姐弟,也称“姊妹”。注释云:“姊妹——指姊弟。方言中有将一切兄弟姊妹通称‘姊妹’者。”[10]
《红楼梦》中称青儿与板儿为“姊妹”,本没有问题。红研所校注本和邓校本舍弃底本原文而从他本校改,不可取。
文中先说狗儿“生一子”,后说“又生一女”,青儿为妹,板儿为兄,关系也足够明确。这几句的标点,宜在“小名板儿”和“嫡妻刘氏”后为句,作:“狗儿亦生一子,小名板儿。嫡妻刘氏。又生一女,名唤青儿。一家四口,仍以务农为业。”分别介绍了狗儿的儿子、妻子、女儿,故紧接着说“一家四口”,不致像红研所校注本那样产生狗儿续娶的错误理解。[11]
人民文学出版社版《红楼梦》
前举《红楼梦》第53回“姊妹”之例,列藏本作“姨妹”,无独有偶,庚辰本第57回中也有一处“姨妹”:
(紫鹃对宝玉说)“你都忘了?几日前你们姨妹两个正说话,赵姨娘一头走了进来。”
“你们姨妹两个”指的是宝玉和黛玉,而“姨妹”明显有误,故庚辰本上有墨笔将“姨”字旁改为“兄”。红研所校注本作“兄妹”,[12]而没有出校记,所据大概即是此旁改文字;邓校本也作“兄妹”,校注中说明了依据的是戚序、戚宁本。[13]
黎纪明绘年画《贾宝玉与林黛玉》
然而,不管是依据旁改文字,还是依据戚本文字,恐怕“兄妹”都非原文。从前面所举的内证中可见,宝黛二人屡称“姊妹”,此处忽称“兄妹”,甚是突兀;更重要的,“姨”字与“姊”字极为形近,有理由怀疑“姨妹”是“姊妹”之形讹,——梦稿本、甲辰本、程甲本正是作“姊妹”。
推考其演变轨迹,原文应是“姊妹”,后形讹为“姨妹”,因“姨妹”显误,又改成了“兄妹”。因此,此处的“姨妹”,宜据梦稿本、甲辰本、程甲本校改为“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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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第三版),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91页。
[2]邓遂夫校订:《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校本》(修订四版),北京:作家出版社,2010年,第143页校注③。
[3]孙玉明:《关于刘姥姥家的几笔糊涂账》,《红楼梦学刊》2015年2期,第23页。
[4](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简体字本),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469页。
[5]谭新红等编著:《苏轼词全集》(第二版),武汉:崇文书局,2015年,第6页。
[6]李剑国辑校:《宋代传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2页。
[7](明)臧晋叔:《元曲选》,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610页。
[8]徐征等主编:《全元曲》,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5280页。
[9](明)冯梦龙编;顾学颉校注:《醒世恒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第576页。
[10]陶慕宁校注:《金瓶梅词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1209页
[11]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第三版),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91页,注释②。
[12]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第三版),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779页。
[13]邓遂夫校订:《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校本》(修订四版),北京:作家出版社,2010年,第833页校注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