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才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人才驿站?

  人才驿站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依托企业、院校、机构等市场主体建设的产业化非营利性招才引智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为来青回青人才提供免费职介、特价住宿、政策代办、创业赋能等服务。

  二、试点建设人才驿站的目的是什么?

  开展人才驿站建设试点的目的,是打通人才与产业直联通道,探索构建产业化引才聚才对接服务机制,促进来青回青人才与产业需求高效配置,增强来青回青人才的归属感、认同感,引导来青回青人才更快更好地融入青岛、扎根青岛。

  三、开展人才驿站建设试点应遵循哪些原则?

  1.坚持产才融合发展方向。人才驿站建设,要强化产业需求导向,以促进人才与产业协调发展为主线,以引进集聚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为重点,围绕产业链做强人才链,努力为全市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人才驿站设置,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建站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资源优势,对接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引才聚才需求,因地制宜建设服务型、专业型、联谊型、创业型、综合型等不同类别驿站,用市场的办法,提高引才聚才的专业化程度和服务效能。

  3.遵循产业人才规律特点。人才驿站要立足特定行业产业领域,遵循本领域产业人才规律和特点,紧密对接来青回青人才安居乐业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人才招引和人才服务,提高产业化引才聚才的实效性。

  四、申请人才驿站建设试点单位,须具备哪些条件?

  1.有主体经营发展业务,具备开展人才活动的基本条件,能提供空间大小合适、相对独立的洽谈和休闲场地,配备网络、多媒体及大屏幕投影等会议必备基础设施设备。

  2.具有建站的积极性,有针对特定行业产业较强可行性的引才聚才行动计划和方案。

  3.能够提供短期特价居住的解决方案,多渠道为来青回青求职创业人才创造居住条件。

  4. 配备一支擅长沟通交流和贴心服务的管理团队,配有3名以上人才服务专兼职工作人员。

  5.能保障驿站日常维护与运作,提供驿站服务功能所需的必要条件,具有健全的人员考勤、经费使用、活动组织、安全管理等制度。

  五、人才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是怎样的?

  人才驿站建设试点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试点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具体安排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申报认定。下发开展人才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功能区及有关单位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试点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条件审核、社会公示、组织审定等程序确定试点单位,颁发“青岛市人才驿站”牌匾。二是监督指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要采取实地调研、日常调度等方式,及时了解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帮助建站单位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市级人才驿站的申报认定、日常监督、评估奖励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三是总结推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人才驿站绩效评估奖励实施细则,组织成立专家组对人才驿站试点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经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撤站摘牌;对考核评估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对试点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六、人才驿站可以获得哪些支持?

  人才驿站可以获得三方面支持:一是活动支持。人才驿站应当每年制定引才聚才活动计划,经同意后可以以建站审批单位名义组织引才聚才活动,优先承办市及区市举办的产业人才引聚活动。二是资源支持。对人才驿站提供青岛市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地图支持,为入站人员“六找”(找政策、找平台、找项目、找资金、找人才、找岗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奖励支持。对于人才驿站帮助我市用人单位成功招引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中介引才奖励政策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人才驿站举办引才聚才活动,根据年度引才荐才工作投入和绩效评估结果给予一定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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