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回应了|交通法规的咨询
有拍友反映:
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人行横道的情况下,过十字路口骑电动车应当下车推行的规定,在交通规章制度里面有没有?
(图片来源于网络)
忻州公安交警回复:
您好!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
1、在非机动车道内不得逆向行驶;
2、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或者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3、不得在车行道内滞留;
4、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不得骑行。
今日金句
别总留恋曾经的幸福,别总奢求未来的快乐。你唯一能把握的,只有现在。要让自己开心,最好的办法就是,放下那些让你不开心的事。
作为忻州全市人民自己的随手拍,当然要有一个咱市民自己的论坛,大家可以在这里发现美、曝光不文明、反映民生问题、发布便民信息,也可以随便聊聊生活工作的经历和感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怕反映问题,就怕表述不具体不清楚。底线:要文明理性发言哦!www.034000.gov.cn
编辑:忻州随手拍
资料来源:www.03400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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