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美国港口防污染管理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抵美国港口的船长指南和检查表

中远海运集团下属各家公司多数通过海标公司使用美国O'Brien's公司的防污染服务。O'Brien’s公司每年都会发布船舶抵美国、加拿大、巴拿马港口船长指南1份、相关检查表(Checklist)13份、发生意外事故后船长应对媒体和公众指南2份、船

舶驳油交叉检查表1份。在13份检查表中,压载水管理(BWM)、污染物通用排放许可管理(VGP)和各项演习事项(Exercise)检查表是船舶每次抵美国港口前都应逐项检查填写的,其余检查表是针对特定船型、特定州或水域检查用的。各轮在使用中要注意选择,避免遗漏。与以往年度相比,检查表有更新的内容,以“UPDATED”标示。

二、VRP中所要求的救助打捞远程评估演习

根据VRP(Vessel Response Plan)中的有关条款要求,船公司需要与有资质的救助打捞公司签署服务协议,并完成远程评估演习(Remote Assessment and Consultation Exercise,简称RACE)。在2018年10月,USCG已将该演习由“每条船每年进行一次”修改为“每家公司三年内任意指定一条船舶演习一次,其余船舶保存演习记录即可”。根据这一要求,船公司只需要指定一艘船舶进行演习,并将该轮演习记录转发其它各轮存档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不再需要每条船进行该演习,但船舶还是要熟悉该演习的流程及要求。

三、AK水域油污应急计划的办理

抵离美国港口的船舶,除要办理NTVRP外,不同的州还有各自的油污应急要求。USCG MarineInspections Division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强制实行AK COTP Zone响应计划(VesselResponse Plan/VRP)的通知。该通知根据33CFR

Parts151、155和160规定,自2014年1月31日起,凡穿越Alaska Captain of the Port(COTP)Zone(如图1所示)、超过400总吨的船舶,必须提前办理该海区的AK COTP Zone响应计划,因为船舶现有的VRP不涵盖该海区。

注:图中线条只是海区划分(WAK/Western Alaska,PWS/Prince William Sound,Aleutian Region),线框内海区都需要办理AK COTP Zone响应计划;红线为穿越阿留审群岛的航线。根据Sea Mark Management Inc.提示,计划穿
越该海区的船舶,需要提前20天着手办理VRP(AK COTP Zone响应计划需递交USCG总部核批,通常2周时间)。若航经该海区的船舶未提前办妥AK COTP Zone响应计划[A Valid VRP with a Geographic Specific Appendix(GSA)],USCG将依据船舶通过该海区的时间给予每天11000美元的罚款。这里的“通过”是指船舶目的港是美国港口,或者自美国港口开航航经该海区。如果只是无害通过(目的港或前一港口均非美国港口),则不需要办理。
鉴于办理VRP需要4500美元,且有效期只有1年,船公司只为计划经过该海区(尤其是前往美国港口)的船舶提前办理AK COTP Zone响应计划即可。船舶在收到航次任务(计划经过该海区前往美国港口)后要尽最大可能提前向公司申请办理,以免被USCG罚款。
四、美国的压载水管理
美国不是压载水公约的缔约国,但却提前于2013年12月1日实施了船舶压载水排放标准(同D-2标准,但船舶必须安装USCG认可的BWMS)的相关要求,包括USCG、美国环保署(EPA)以及各州的排放要求具体简述如下:
1.USCG对船舶压载水的管理要求
USCG要求船舶安装使用压载水处理装置的时间如下表:
满足上表要求,大致有六种方式:
(1)对于现有船,经申请展期并获得USCG批准后,在展期到期之前可继续使用置换方式处理压载水。
(2)使用USCG认可的压载水管理系统[Use a Coast Guard approved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System(BWMN)]。
(3)使用替代系统(自船舶初次法定符合日期起5年内有效)[Use an Alternate Management System(AMS),NOTE:Only valid for5years from the vessel's compliance date]。
(4)使用来自U.S.Public Water System(PWS)的水(Use only water from a U.S.Public Water System)。
(5)排放压载水至岸上或水上接受设施(Discharge to a facility onshore or to another vessel for purposes of treatment)。
(6)不在美国水域排放压载水(大陆架12海里之内)[Do not discharge BW into waters of the United States(includes the territorial sea as extended
to12nautical miles from the baseline)]。上述(4)、(5)方式,USCG已明确目前不可行:
(6)方式,对船舶营运操作实际不可行。目前可供采用的只有(1)、(2)、(3)方式。
对国际航行船舶而言,如果已获得USCG压载水处理装置安装展期批准,且批准函在有效期内,那么,依据展期批准函上的要求做好压载水置换和记录即可。对使用(3)方式即通过使用压载水处理系统处理压载水来满足USCG要求(AMS方式)
的各轮,自美国水域外携带压载水至美国水域排放或在美国水域压载压载水(包括在同一港口或同一COTP区域),都必须使用压载水处理系统进行。
如果船舶在美国水域泵入压载水但到美国水域之外排放,则可按压载水公约采用置换的方式来处理。USCG为压载水处理设备厂商出具的AMS认可函有对压载水处理装置的运行要求,船长及相关人员应仔细研读、严格执行;同时要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运行记录与设备运行控制系统中的记录一致。
2017年3月6日之前,USCG对使用AMS方式的船舶也同意给予展期。但自2017年3月6日之后,USCG已明确,使用AMS已经是符合其压载水管理要求的方式之一,不再给予展期;对采用AMS方式的各轮,应对水样进行化验监测。近期有多艘使用AMS方式且未获得展期批准的船舶,因仍旧采用置换的方式而不是使用压载水处理装置处理压载水而被USCG罚款,对此各轮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对于采用AMS方式的船舶,在美国水域采用置换的方式处理压载水,无论是顺序法、稀释法、溢流法均是不允许的。
2.美国环保署关于船舶压载水的排放要求美国环保署(EPA)于2013年3月28日发
的2013年船舶通用许可(2013VGP),规定了舶在美国水域排放压载水的要求,并于2013年月19日生效;原定于2018年12月18日到期,已展期至新的立法通过为止。2013VGP关于压就水要求与USCG联邦法规要求基本一致,但包括了一些如下不同的内容:
(1)在距岸200海里以外和经济专属区(EEZ))之外营运且从圣劳伦斯运河系统进入五大湖区以及在前30天内从沿海、河口、淡水生态系统加装了盐度低于18克/千克的压载水的船舶,无论是否安装和运行了BWMS,都要执行压载水交换或者盐水冲洗(如适用)。
(2)对采用活性物质的BWMS的生物杀灭剂或残余物设有具体的排放限制(参见USCG型式认可证书或AMS认可函)。
(3)对安装和运行BWMS的船舶,提出了BWMS功能、生物有机体和生物杀灭剂残余物及衍生物的监测要求和维持相关记录、向EPA提交年度报告的要求。
(4)所有运行BWMS的船舶,必须在BWMS安装的第一年内进行两次排放压载水的取样分析(由独立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并根据取样分析结果确定下一年内的取样要求。
3.美国各州地方性法规关于压载水管理的特殊要求美国关于压载水管理的法规,除了联邦法(C.F.R.)以外,有些州还制定了特殊要求。目前美国有16个州,或者通过专门的州立法规,或者通过清洁水行动(CWA)401节认证,对2013VGP提出了关于船舶压载水管理的具体要求:
从美国EEZ区域外航行前往纽约州(New YorkState)、缅因州(Maine State)、明尼苏达州(Minnesota State)、罗得岛州(Rhode Island State)且在2013VGP适用范围内的船舶,无论是否安装和运行了BWMS,均应在距岸至少200海里和水深2000米的EEZ区域外进行压载水置换或者冲洗操作。也就是说,采用AMS方式的船舶,前往这些州的港口,如果需要排放压载水,就必须在深海使用压载水处理装置来更换压载水。由于美国各州情况的特殊性,为保险起见,建议船舶抵港前向代理咨询、核实有关压载水管理的具体要求。
作者:肖洪群,高级工程师;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