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何正确参与小区事务?
1、不要质疑动机
不能质疑动机; 密切关注所有业委会的行为,尤其是业委会的产生是否符合程序正义。
(3)你可以去猜测每个人的动机,但在进行讨论时,不能拿这个作为依据。否则,我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会没有意义,都会被人认为动机不纯。
所有的权力来源是不是业主?
是否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
是否是大多数业主的自由想法?
是否侵犯业主的个人权利?
积极参与投票,选举能够代表自己意见和利益的业委会成员,罢免不能够代表自己意见的代表;
就公共问题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努力影响业委会成员的观点;
监督业委会和物业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业委会章程的规定,也就是上文所说的程序正义。
在一个小区,每一件事都由全体业主来讨论和表决,是无法想象的;只有通过公正的选举程序选出议事代表(业委会),由他们去讨论和决定。这不是说广大业主就事不关己了,而是可以积极建言、认真监督、积极选举或者自己参加选举。
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应当大胆主张自己的观点,积极打动其他人支持自己的观点。与此同时,还要有妥协的意识,大家在一起讨论公共问题,必然存在分歧,不可能一致同意。
但是,在公共事务上,每个个体应当服从多数人的决定,或者服从章程规定的表决额度的决定,除非这个决定侵犯了个人权利。
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对任何业主、业委会成员、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有事说事。对有争议的问题,通过业委会这个民选机构来处理。
也许有些业主的表达能力不好、逻辑混乱、建议很差,但这绝不是其他业主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讽刺挖苦的理由。对待邻居要友善,在一个小区,人与人千差万别,怎么可能做到大家具有一样的能力呢?
所谓的“个性化诉求”服从“共性诉求”,也是这个道理。
如果某个业主希望推动一件事情:
可以在微信群或其他公共场合积极说服他人或者业委会成员认可自己的观点;
向业委会成员提交一个可以实际执行的、严谨的动议,而不是只是随便说说;
再由业委会成员提交业委会例会讨论决定,决定过程必须符合法律和业委会章程的规定。
当小区住户达到一定数量,仅仅靠业余时间从事业委会工作的几个人,这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不要理所当然的认为业委会可以做完所有的事,而是需要小区全体业主积极参与、义务付出,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你的权利你不主张,谁来为你主张?
你的利益你不维护,谁来为你维护?
共同努力,共同付出,建设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