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能算是书吗?(一)
神译局16小时前
神译局是36氪旗下编译团队,关注科技、商业、职场、生活等领域,重点介绍国外的新技术、新观点、新风向。
编者按:电子书算不算书?对于这个问题,你下意识的回答也许是“当然”。但再想想,哪些特征定义了一本书?是什么让电子书跟word文档有了区别?阅读书应该有哪些体验?思考过这些问题后你再来想想电子书算不算书?Ian Bogost回顾了纸质书与电子书的历史,并比较了不同类型的书的阅读体验,最后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原文发表在《大西洋月刊》上,标题是:Ebooks Are an Abomination。篇幅关系,我们分两部分刊出,此为第一部分。
划重点:
你对电子书的态度要取决于书对你的意义以及为什么
喜欢或讨厌电子书的关键在于阅读体验
几千年来书的形式仍基本保持不变,这使得书籍得以跟人类文明的其他超级发明相提并论
有书卷气才叫书,但电子书缺乏书卷气
也许你已经注意到电子书的糟糕了。我讨厌电子书,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讨厌。也许是因为它的势利。又或许,尽管我在技术和媒体领域的从业时间很长,但本人私下却是个勒得分子。又或者我受不了在一整天将计算机看作计算机之后还得把书看成计算机的想法。我不知道,只知道电子书很糟糕。
如果你像我一样讨厌电子书,那种嫌弃也许是因为那昏暗的屏幕、恍惚的排版、奇怪的分页、令人不安的转瞬即逝,或专有生态体系的牢房。如果你喜欢电子书,那可能是因为它的便于携带,足够的清晰易读,而且能够相对轻松地把文字、小说和非小说类书籍送给你的眼睛和大脑。也许你喜欢随身携带一摞高不见顶的书,又不必拖着到处走。你对电子书的态度是钟爱还是憎恨,可能要取决于书对你的意义以及为什么。
如果用一般现在时进行讨论的话,这里的电子书指的是 Amazon Kindle电子书。竞争对手就在那里,包括像iPad这样的平板电脑以及可以用电子格式显示书籍的各种软件。它的前身也有很多。上世纪90 年代末,电子书就开始出现在掌上电脑上。微软为这种设备的操作系统 Windows CE 开发了一个阅读器。第一款商用电子墨水阅读器的制造商不是亚马逊,尽管你可能从未听说过,但那是索尼在 2004 年制造出来的。Barnes & Noble 仍然在生产 Nook,这是 Kindle 的一个竞争对手,看起来就像是电子书阅读器的 Betamax 。在所有这些出现之前,电子书一直可以在计算机上阅读,不管那是不是便携电脑。90年代的时候,Adobe 的 首次公布了PDF 格式,这种格式可以轻松创建和共享可打印格式的文档,并可利用 PDF 阅读器在任何平台上查看。只要有计算机,你就可以滚动浏览 Word(或 WordPerfect 或 WordStar 或纯文本)文档,即便很少有人会把这种体验称为阅读。
停!再看看最后一条,因为理解你为什么喜欢或讨厌电子书的关键就在这里。书是你阅读的一个东西,同意这一点很容易。但是阅读意味着什么,阅读体验需要什么,包含什么,以及是什么让阅读变得愉快或者不愉快的,这些就没那么容易确定了。
以 Kindle DX 为例,这是继 2007 年初代的 Kindle 阅读器之后于 2009 年推出的后续产品。DX 9.7 英寸的屏幕比原先的 6 英寸屏幕大了 50%,而且这个新型号还可以显示 PDF。尽管DX 被视为技术、学术以及其他专门阅读用途的潜在颠覆者,但至少跟平装书尺寸的初代 Kindle 及其成功的后续产品(包括流行的Paperwhite)相比,它是失败的。学生和技术读者不想在这种电子设备上消费文档。相比之下,体裁小说或商业畅销书的读者更愿意把自己的阅读转移到灰色的小屏幕上。
阅读作为一个术语来说相对没什么用处。这个术语描述的是一系列广泛的读写实践,从随便看看社交媒体的帖子到精读类似本文这样的杂志文章,乃至于研究最困难的技术手册或最简单的讲故事都算。你阅读电梯上面的说明、银行app里面的提示、高速公路标志的指示。就隐喻而言,你看情况,看脸色,也是一种阅读。任何人推断自己对电子阅读器的希望和梦想首先要来自他们对阅读的理解。没有书卷气(bookiness)就没有书。
书卷气。技术作家及长期著作家Glenn Fleishman 用这个词来描述这种情况。他告诉我:“其要义是让人觉得自己在使用一本书。”就像色情或三明治一样,你看到就会知道什么是书卷气。或者感觉到?不管是哪种方式,大多数人都没法在抽象上认出它是什么。
不管怎样,我和Fleishman都要试着定义一下书卷气。我们认为,一本书也许应该由装订页组成的,而不是散乱的。那一页页可能是用纸制成的,或者类似于纸的叶子制成。页面可能有很多,但这页页是连贯的,形成了一个整体。这个整体的顺序很重要,但页面的装订形式使得读者可以通过翻转和扇形展开流量任何页面。书是可以展开的,由左页和右页组成。左页和右页你可以同时看,一本打开的书有着山谷一般的拓扑结构,这创造了一个空间,让你可以进入它里面并被它包围着,这里的意思既是字面上的也是比喻上的。有的书很大,但普通的书比较便携,也许可以手持。手持的封面使用的材料也许跟构成页面的叶子不同。装订好的报告大概不算一本书;穿簧式带塑料封面的也许算。贺卡可能不是书;空气炸锅随附的订书钉的手册也不算。杂志和小册子算书吗?也许算,如果我们对它们的类型没有特殊规定的话。
不管书是什么样的,普通人可能会说成是“书”的所有东西都是从两千年前的发明(所谓的手抄本)演变而来的。在手抄本出现之前,阅读和写作是在卷轴——长长的卷纸(或牛皮纸或纸莎草纸)上进行的,然后转移到蜡板上,用尖笔在上面刻下印记,再用锥形钝端擦除。古罗马人有时候会把蜡板跟皮革或绳索连在一起,让人想到装订的原型在这里。用树叶代替蜡可以让很多页堆叠在一起,然后再用缝起来或用其他的方式装订在一起。法典一开始是手写或抄写出来的,在印刷机出现后再一份份地炮制。有太多的细节我带过了——这个话题需要书史这一整个领域才能说清楚——但它的结果会将今天的畅销书跟手工镀金的手稿、最早的福音书记录等关联到一起。在法典出现 2000 年,古腾堡印刷发明 500 年后,书仍然存在。如果有更好的东西出现的话,你会期望它现在已经出现了。换句话说,不管技术怎么发展,书的存在有充分理由。书管用。
鉴于书的历史悠久,盘根错节,一本书与其说是一个具体的东西,不如说是编书悠久传奇的再现——以及对我们(个人与共同)关于书的想法的一种致敬。这些使得书跟其他人类技术都不一样。大家总得吃饭,但耕作、保存与分配的方法已经发生了改变。人类一直都想到处走走,但交通为我们开启了更快、更专业的出行方式。思想和信息也经历了技术变革——比方说,电影、电视与计算机均改变了我们的表达方式。但是,说到对文字与图像的收集,我们先是印到一页页纸上,然后再用一个个封面分开,书的形式仍基本保持不变。这使得书籍得以跟人类文明的其他超级发明相提并论,比如道路、磨坊、水泥、涡轮机、玻璃以及零这个数学概念等。
随着书在历史的道路上如滚雪球般不断向前,滚进来的是装备的改良而不是进化。如果你手头有本高质量的精装书,不妨拿起来,在书本合上的情况下看看装订的顶部和底部边缘(靠近书脊的位置)。你看到的那些细细的条纹管叫做头带和尾带(一个在顶部,一个在底部)。这些玩意儿一开始是为了加固书的缝合装订而发明的,用来防止封面跟叶子分开。今天大量制作的精装书采用的是胶合而不是缝制,头带和尾带纯粹只是装饰性功能。但是对于可能会关注这些的人来说,缺乏这些细节的书会让人有没穿衣服的感觉。
现在,请打开这本书,翻到它的第一页,我们一起看看印刷书是如何积习难改的又一个例子。翻到普通页的第一页。我敢打赌,不管是哪本书,这一页看起来都是一样的:那是一个几乎空白的页面,上面显示了本书的书名和作者。如果你再翻过去转动,你会看到后面是完全一样的页面,但包含了更多信息。为什么会有两个标题页?第一个有个耸人听闻的名字,叫做bastard title(前书名页)或者half title(扉页),这是用来在装订过程中保护后面的全书名页而弄出来的。这么做是有必要的,因为印刷厂只印刷一本书的页面,个别读者会把这些页面发给装订工用皮革封面包住,也许是为了跟自己书库的其它书搭调。这意味着这些内页在各种交易的往返过程中会被遗漏掉不少。在装订之后,有人甚至会剪下前书名页并粘贴到封面内侧或书脊上,好帮助认出书架上的书。这种风险和做法早已成过去,但就像附录一样,前书名页仍然保留。
所有其他形式的各种其他特殊性也是这样,包括全书名页的反面(另一面)的版本注释以及贯穿全书的,对你正在阅读的这本书进行重命名的页眉。可是,这些东西任何一个删掉的话都会降低一本书的书卷气,哪怕只有一点点。
我们可以在自行出版的书里面找到这样一个侵蚀点,这可能可以帮助解释电子书的沉默。对于容易会嘲笑这种做法的人来说,缺乏编辑或没有出版商背书和审查也许正好证明了自行出版作品的二等地位是合理的。当然,这件事还值得商榷。脱媒的结果会更明确:没人拿到自费出版的手稿后,会按照被接受的标准去排版印刷。所以你经常会得到一份无线胶订的 Word 文档而不是一本书。这种奇怪的不得体感未必就说作者或他们想法的不可信,而是觉得作为物件的书感觉有点违和。这是一种怪异的格式塔,一种没有书卷气的不祥之感。
那么,特定读者对电子书的接受程度,就要取决于这些物件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或至少没有藐视一个人对书的看法。但是,如果你回顾一下构成这种看法的基本特性清单的话,就会发现电子书很少包含有这些特性。
译者:boxi。
本文来自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