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合并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问:两宗划拨供应土地,宗地界址相邻, 各宗地分别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人为同一 主体。现该使用权人提出合并宗地申请,如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答:一般来说,申请合并的各宗地应当具有相同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起止 期限、用途、年限,且属于权属界限相邻的独立权属地块,具有明确权利界限。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同一权利人申请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人可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应符合原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相关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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