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经法·9名理》诗解2循名察实理义公正

《黄帝四经·经法·9名理》诗解2循名察实理义公正

题文诗:

天下有事,必审其名.者,循名察实,

究理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

以法断之,断必以义,至义至正,合情合理.

虚静谨听,法为符.公正审察,名理终始,

是谓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

故执道者,观天下见,正道循理,曲直,

终始,真情故能,循名究理.形名出声,

声实调合,废立,如影随形,如响,

如衡不藏,与轻.执道,虚静公正,

乃见正道,诚得名理.名副其实,实真理义.

乱积于内,称失於外,亡形内,举失于外,

之道;节骄,不知止者,自取灭.

国举袭虚,事若不成,是谓得天,事若果成,

身心无名.重逆以荒,道行,国危有殃,

两逆相攻,交相为殃,多行不义,国皆危亡.

原文

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名循名厩(究)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审察名理冬(终)始,是胃(谓)厩(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见正道循理,能与(举)曲直,能与(举)冬(终)始。故能循名厩(究)理。形名出声,声实调合,祸()废立。如景(影)之隋(随)刑(形),如向(响)之隋(随)声,如衡之不臧(藏)重与轻。故唯执道能虚静公正,乃见正道,乃得名理之诚。

乱积于内而称失於外者伐刑成於而举失于外者灭,逆则上洫(溢),而不知止者亡。国举袭虚,其事若不成,是胃(谓)得天,其事若果成,身心无名。重逆以荒,守道是行,国危有央(殃)。两逆相功(攻),交相为央(殃),国皆危亡。

译文

 处理天下万事,首先要审查它们的名称。名理的含义包括在行事上要因名知实,因实察理和在理论方法上把握其内在的实质这样的双重含义。做到了这一点,便可以辨明是非,正确的可以给人带来福吉,错误的就可以带来灾害。名理确定了是非的分际,然后用法度去裁决;观照事物时采取虚静审慎的态度,处理这些问题时再以法度为依据。在处理具体事物时,要把审察名理所得的结论贯穿于全过程,这就称之为“究理”。只有依法办事而不偏执一己之私,方能认识天道而不迷惑,方能发奋自强。因此,掌握道的圣人在观照天下时,要体察天道遵循的事理,这样就能够正定事物之是非善恶、把握事物始末之理。做到这一点,同时也一定要“循名究理”。所有事物都有形名,而每一具体事物又都有它的具体名称,事物有具体名称与其具体事实相吻合,那么福祸兴衰的道理也就因此而可以把握了,这就与形移则影随、声动则响应、衡器确定则重轻即明的道理一样。因此掌握道的圣人能够虚心静意地观照事物,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事物,因此能够认识自然人事的规律,并把握住名理的实质。

国内动荡不安却又在外交上举措失利,此是取败之道;国内已出现败亡的迹象却执迷不悟地对外兴兵,这是注定要灭亡的;违逆天道、骄横恣肆而怙恶不悛者,必自取灭亡。举一国之兵而攻袭一弱小国家,如其事未遂,那算是上天的照顾,没有使其得到以强欺弱的恶名;然一旦得手,也绝无功名可言。大逆不道,外内迷乱,执此逆道,一意孤行,必定是国家危殆、自取祸殃。逆上加逆,酿成大患,国无大小,统统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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