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近年来,“产教融合”在国家教育政策文件中多次出现,一方面表明其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表明产教融合的效果还未达到预期。如何推进产教融合取得突破性发展,是当前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问题。目前,学术界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研究日益重视,但相关研究大多集中于其内涵、模式、路径等方面,从评价方面,特别是从第三方评价的视角来研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的甚少。

2018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第三方评价以其独立性和客观性等优势,能从根本上找到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存在的问题,从而精准设计解决问题的正确路径和方法,进一步推进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发展。2019年,湖南省立项为国家首批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省份。在此契机下,如何推进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工作成为湖南省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准确把握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现状及问题,从第三方评价角度入手,解决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困境,从而取得突破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现状分析

产教融合,即在探索职业教育的目的、标准、方式、方法、内容来源等的基础上,“产教”双方共同建立职业教育制度、办学机制和教学模式等,以顺利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活动。第三方,是相对于第一方(职业院校)与第二方(政府)来说的,是指与评价对象没有直接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一方。

(一)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成效分析

1.专业群融入产业链

目前,湖南省职业教育专业群已全面覆盖区域优势与重点产业,对接区域优势与重点产业的专业招生数不断增长。2017年湖南省八大优势与重点产业较2016年平均增幅达6.67%,其中装备制造类增幅最大,达11.65%;其次是石化类,达10.62%(详见表1)。

2.校企共建卓有成效

2017年,湖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共建的专业群263个、研发中心119个、二级学院59个、职教集团35个,分别比上一年度新增53个(增幅25.24%)、47个(增幅65.28%)、7个(增幅13.46%)、1个(增幅2.94%)(详见表2)。

3.校企合作育人持续发展

湖南省高职院校“订单式”培养的学生人数逐年递增,2017年达到74,598人,比2014年增加20.46%、比2015年增加12.57%、比2016年增加2.45%(详见图1)。

2017年,湖南省共有61所高职院校(约占总数的84.5%)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工作,合作企业91家,试点学生人数共计4761人,占全省高职学生总数的0.92%。与上一年度相比,开展院校的数量提升了7.02%,参与企业的数量提升了16.67%,试点学生人数提升了29.23%(详见表3)。

(二)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问题分析

《实施意见》提出了湖南省产教融合的具体措施。应该说,这些措施对湖南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学校与企业是两种目标导向不同的组织,在产教融合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宏观性政策在推动产教深度融合中稍显乏力

目前,湖南省在区域层面已经认识到职业教育对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并将产教融合作为区域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要素。但是,关于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内部体制机制,外部支持环境如法律政策、企业利益保障等各种具体障碍如何破解,还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政府层面则缺乏对企业参与院校办学的政策激励机制。尽管《实施意见》明确了一些具体措施,但大多是倡导和引导层面的,缺乏系统性和强制性,对于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缺乏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同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虽在教育界被大力呼吁,但教育法制并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内容较为宽泛地涉及了产教融合的相关方面,但没有约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产教融合在经济领域的重视度不够,没有写入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也没有写入企业准入制度。

目前的职业教育合作育人模式呈现表面化、零散性、局部性、短期性特征,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产教融合各方利益边界尚未完全厘清,各自的目标和利益不同但又没有建立协同机制,企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如果产教融合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引导与约束,那么现有的瓶颈将难以突破。

2.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的适应性有待提高

在专业设置方面,湖南职业教育已初步形成专业对接产业发展需求而动态调整的机制,但专业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等方面还待加强。目前,湖南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还不能全面适应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譬如,对接绿色农业、观光农业、立体农业等现代农业的专业设置较少;对接渔业综合技术、特色农产品的专业设置尚未涉及;对接社会急需产业的专业发展滞后,如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健康养老等。而且一些专业存在重复设置问题,导致人才培养浪费过剩,学生对口就业率不高,如计算机科学、会计等专业。由于专业交叉复合不够,新的经济业态发展急需大量复合型、高素质、实践型技术技能人才,但目前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较单一且缺乏超前性。

3.混合所有制办学有待突破

混合所有制是在针对公立职业院校办学弊端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是产教深度融合的办学形式之一,是一个具有多元化教育产权及办学主体,且能进行规范、自主、高效管理的职业教育治理架构和办学模式。混合所有制能通过股份、产权和收益等调动校企多元主体,整合多方资源,提高办学积极性,使产教紧密融合,增强职业教育自主意识及办学活力,有力提升职业院校的办学效果及效益,在推动产教融合中发挥重要作用。混合所有制是产教深度融合的一种很好的办学模式,但目前之所以难以推进,其关键在于公办职业院校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在引入多元资本后,存在法人类型以及决策管理权等一系列尚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公办职业院校与社会资本难以融合,因而需要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制度。但是,全国还是有一些省份在积极尝试这种办学模式,如江苏省、河南省、辽宁省等,并取得了较好的办学效果。

目前,地处中部的湖南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立职业院校极少。有一部分职业院校经费筹措渠道狭窄,办学经费相当紧张,在发展中既缺少外部引导和政策激励,又缺乏内在动力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这类院校就像温水煮青蛙,发展受到制约,瓶颈无法突破,无论对湖南职业教育事业还是对学院自身发展以及人才培养都是不利的,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引导解决。

4.职教集团办学探索止步不前

职教集团是职业教育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的一种办学模式。在湖南省教育厅的指导下,2008年7月至2012年3月,由各高职院校牵头,19家职教集团应运而生,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但是,近年来,湖南省职教集团的发展停滞不前,主要表现为:(1)职教集团为非正式的松散型组织,在从事活动时难免因身份不明而缺乏合法性;(2)互惠互利的初衷尚未实现,成员单位对职教集团的兴趣和贡献有较大差异;(3)职教集团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较难推进深度合作;(4)企业和职业院校在集团中都没有得到显性利益,双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

二、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评价的现状分析

(一)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评价的总体情况

目前,湖南省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刚刚起步,而针对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及其效果与效率的评价,尤其是第三方评价很少,对区域产教融合的评价散见于对职业院校的评估,在对职业院校的分级评估以及重点项目的立项及评估中涉及了产教融合的指标,总体情况如下。

1.以第一方、第二方评价为主

“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湖南省启动了示范性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等评估建设项目,这是在第一方自评的基础上以第二方(政府)为主导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规划和效果进行评价,是一种结果性评价模式。“十三五”时期,湖南省启动了职业教育“双一流”院校及特色专业群、卓越院校等评估建设项目,这都属于第二方(政府)主导的结果性评价。2015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引导职业院校每年采集数据、撰写发布年度教育质量报告,构建内部质量诊断、监控与改进体系,这预示着我国职业教育评价逐渐由政府评价(第二方评价)过渡为内部诊断(第一方评价),由结果性评价逐渐向过程性评价转变。

2.初步引入第三方评价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为了充分挖掘数据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业院校逐步与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合作,影响较大的有2006年成立的麦可思数据(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评价领域有专业认证与诊断、人才成长评价、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等。目前,其已为全国900多所高校提供了基于数据的评价服务,其影响力较大的产品有《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等。上海市教育评价协会于2004年成立,是我国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从事教育评价工作的社会机构。此外,还有21世纪教育研究院、深圳市网大教育服务有限公司等,都进行了第三方教育评价服务。

目前,根据调研结果,在湖南省74所高职院校中,有29所高职院校引入第三方评价,主要是与麦可思数据(成都)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对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3.有关产教融合的评价指标较少

近年来,对湖南省职业教育的评价,虽然不同评价方式的评价指标各有侧重,但是总体来说有关产教融合的评价指标较少。纵观近年来对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的评价指标,第一方、第二方评价主要有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以下简称《内部诊断参考表》)、

《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卓越院校要求》)、《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评审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专业群指标》),第三方评价主要有麦可思《成果导向的质量监测体系》(以下简称麦可思《监测体系》),以上评价指标或多或少对产教融合方面有所涉及,但在一级评价指标中,直接提到“产教融合”指标的仅有《专业群指标》;在二级评价指标中,《卓越院校要求》在“特色专业群建设”一级指标中直接分设了“产教融合机制”二级指标;麦可思《监测体系》没有直接的“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但其“用人单位评价”等指标较多地关注了“产教融合”方面;《内部诊断参考表》也在专业质量等方面对“产教融合”有所涉及(详见表4)。

(二)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的问题分析

1.第三方评价政策难以落地

“十二五”以来,政府非常重视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工作,出台的一系列职业教育政策文件中提出了鼓励第三方评价的条款。这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导社会机构参与第三方教育评价并力促在产教融合中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的重要作用,体现了从国家及区域层面对产教融合及其第三方评价的重视,但配套的法律、政策、制度却未跟上,限制了产业需求规模。学校、政府、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及企业、行业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尚未建立,也没有有效的抓手推动第三方评价的深入系统实施,致使第三方教育评价较其他领域的第三方评价市场化滞后,评价机制未形成,市场发展方向不明,市场规模和前景也不清晰。

2.第三方评价力量尚且不足

不同区域产教融合有着不同的办学模式,如何发挥产教融合的作用从而达成目标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形成完善的激励政策、明确的互利目标和办学方向、共同开发的课程体系、有效的教学效果、动态的质量监督与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通过承接政府部门或学校委托的办学能力和教育质量评价等业务,形成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诊断性评价结果,在此基础上影响政府的政策方向、学校的办学策略以及用人机构和公众在教育方面的知情权。但独立的第三方评价力量如何形成?由于第三方教育评价市场前景不明,加之多元化的教育需求从而使得教育评价的主体及方式多元化,这就对评价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要求评价人员既要有教育专家,又要有行业企业专家,既要有一线生产教学人员,又要有专门研究者。尽管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形式各异、关注点不同、具有一定评价性质的第三方机构,但权威性较低是第三方评价机构面临的关键问题,主要表现为评价机构缺乏自律性、评价人员结构不合理、成员素质尚待提升、评价方案很难落地等。区域部分研究机构也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以第三方教育评价身份实施评价,但鉴于其身份和体制机制,评价的独立性和评价队伍之间仍然存在很多矛盾。

3.第三方评价内容设计不全

目前,湖南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较少,仅仅只有少数理念超前、有改革精神的院校在尝试。从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层面来讲,产教融合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宏观层面是区域整体产业结构与职业教育专业结构的衔接度;中观层面是院校专业群与产业群、产业链的匹配度;微观层面是课程群与职业岗位群、专业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的融合度。但在这方面既缺乏系统研究,又无第三方评价机构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同时,从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价现状来看,第三方评价力量在经费来源、评价资源、社会关系等方面难以与官方支持的评价力量相提并论,也没有实力和资源去设计宏观及中观层面的评价内容。

4.第三方评价结果应用不够

由于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评价占主导地位,因而社会公众难以相信职业教育的第三方评价结果。同时,目前尚未形成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从教育政策支持方向看,在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招生计划等方面主要还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的评价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评价一定程度上仅体现了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科研成果的优劣,对于人才培养质量尚缺乏直接的联系,同时也缺少社会、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家长的参与以及成果应用。

三、湖南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的对策与建议

(一)确立第三方评价的法律主体地位

从国外教育评价实践看,推动第三方评价体系良好运行的关键在于完善法治建设。美国、英国和法国等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价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第三方评价组织的准入条件、权利及职责等。对第三方评价机构来讲,立法与公正是其生存之基、发展之道,因此,出台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法律法规是第三方评价政策落地的关键。这就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地、精细化地规定多元主体育人各方的责、权、利以及评价程序、评价指标、评价结果应用等。这也是解决当前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关键问题的根本所在。

(二)探索第三方评价的运行模式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必须选择和实践的办学模式,从宏观层面看,目前产教融合办学模式关注的是教育问题,而隐藏其后的实质是经济问题。第三方评价如何在推动职业院校产教深度融合方面发挥作用?如何评价多元育人体系设计的合理性?等等。诸如此类问题都需要系统设计并不断在实践中探索与完善。要探索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的运行模式,就要从第三方评价的业务范围、运行管理、成果应用等方面完善政策制度设计,对其市场规模、准入条件等有比较明确的边界划分,使得教育领域第三方评估真正进入市场化阶段。利用社会力量对职业教育进行评价和监督,加强评价的透明度,公示评价项目和程序,明确评价市场规模,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评价的市场化进程。

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社会组织等要协同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体系的科学运行。政府层面,政府作为评价工作的引导者,应积极引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组织持续发展,同时组织专家对第三方评价组织进行“元评估”,第三方评价组织则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得运行经费;院校层面,重点观察产教融合多主体育人的制度设计以及育人过程的作用发挥、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和课程及其相应教学管理环节的融合度,将评价结果应用于职业院校,有效改进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中的问题,提升院校的内涵与竞争力;企业及行业层面,有效运用评价结果,以此判断职业院校对企业及行业发展的贡献度,在此基础上寻求更适合的合作院校,并将这一模式进行推广应用。

(三)培育第三方评价的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指由谁来评价职业教育,也就是第三方是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主体应是多元化的,不仅应有政府委托下属机构设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同时也有各高校依托专业实力建立的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还应有企业、行业协会等专门性第三方评价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创办教育评估和咨询机构、教育评估专家合作成立专业评价组织等,推进第三方评价的市场化与多元化发展。同时,加强机构的自身建设,以权威、科学、专业的评估工作推动第三方评价更科学合理地发展。机构自身建设是开展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基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一是建设专业评价人才团队,通过与学校、企业、行业等多方合作,引入专业性较强的第三方评价人员,构建专兼结合的专业评价团队,人员配置灵活多样;二是加强职业教育评价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促进职业教育评价技术的发展和评价理论的提升;三是加强职业教育评价机构自身的行业规范自律建设,构建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的行业准则与规范,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行业性组织,在接受政府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构建第三方评价的行业自律机制,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在抵御诱惑和压力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划定信誉等级,建立诚信档案。

(四)拓展第三方评价的评价内容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跨界的融合,推进此项工作必须以政策精神为导向,且提升政策质量与力度,增强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注重政策的配套与实施,加强产业的介入性,强化行业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其评价内容应着眼于以下方面:企校多元育人体系构建、企业参与办学的途径、产教融合发展、“引企入教”制度改革、“混合所有制”及“职教集团”办学模式评价、企校共建专业群及课程群、合作开发教学资源、教学过程融合度、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变革等;关于联合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师资队伍融合机制、成果转化应用机构、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基地、市场化服务组织等也应纳入评价内容。

(五)加强第三方评价结果的应用

湖南省职业教育评价长期依托于政府主导模式,第三方教育评价市场规模小且评价结果的信任度和影响力以及应用率都很低。成果应用直接关系到第三方评价的发展,因此,在成果应用方面政府要有明确导向,使得评价结果在学校发展和社会公众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在政策制度设计中,如何引导社会、行业、企业、学校、教师、家长等相关方有效利用第三方教育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第三方评价结果的应用,应尽量减少职业院校的横向比较,加强职业院校的纵向比较,即将评价的现状与学校的过去做比较,重点关注职业院校的完善与改进之处。评价目标是对职业院校的办学过程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动态监控,可以推进职业院校提升内涵。

第三方评价机构及时向政府反馈评价结果,这样可以让政府及时动态了解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并据此制定政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同时了解院校办学水平和效益,为选人用人提供评判依据。第三方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能让学校及时发现并分析问题,从而改变办学策略、调整人才培养方向及教育教学方式,并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行业获得第三方评价结果,能及时了解技术技能人才与行业发展的匹配度与适应性,从而加强对职业院校的指导,引导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更具社会适切性;企业获得第三方评价评结果,可根据学校发展的现状和水平,有针对性地选取合适的对象进行校企合作;评价结果反馈给社会和家长,能增加社会对各个学校办学水平的了解,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文章选自《当代教育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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