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俊妮律师:工伤复发后能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吗?

工伤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有关工伤的各类争议也是存在的。不管是进行工伤鉴定还是鉴定的赔偿申请,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在相关部门进行工伤程序的备案后,才可以办理各项事务。那么,工伤复发后能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吗?

法妞网友咨询:

我的姥爷在3年前因工受伤,当时觉得治好了也没在意,没想到最近旧疾复发,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才稍有好转,请问因工伤复发工伤赔偿后产生的医疗费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赔偿么?

詹俊妮律师解答:

如果有证据证明本次住院治疗的伤情是工伤的伤情导致的,可以要求再次享受工伤的待遇,医疗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则只能由用人单位支付。

詹俊妮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詹俊妮律师结语:工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复发现象,所以工伤复发也有一定的赔偿的,一般对于工伤复发的情况可以获取一定的工伤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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