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来围观丨检验科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的众说纷纭
作 者: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王颜颜 编 辑:高少卉
导 读
检验科是医院医疗废物产生的主要场所之一,做好检验科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处理工作,对于防止传染病传播及保护工作人员免受职业危害十分重要。不知道各位院感同仁有没有这种经历,去临床检验中心督导检查时,总是会有很多关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问题,比如试剂盒的外包装属不属于感染性废物?检验科使用后的标本是否全部需要灭菌或消毒处理?
由于各个检查部门对国家规范的理解不同,制定标准的不一致,导致了一线工作人员在规范执行上的困扰。笔者以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10月10日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为指导,参照部分学者发表的文献,进行以下总结和探讨。
1.生活垃圾:不属于医疗废物,主要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放射源等污染的试剂包装盒、包装袋等;用黑色塑料袋存放。
2.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的包括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物品,使用过的棉签,一次性用品(口罩、手套、鞋套、隔离衣等),各种废弃的标本,细菌室接种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均按照医疗垃圾存放在黄色塑料袋,满3/4封口(鹅颈结)、贴标签、称重,专人运送至暂存点,同运送人员交接并填写交接记录表。
注: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3.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如载玻片、盖玻片、玻璃试管、采血针、注射器针头、玻璃安瓿等,应存放在锐器盒内,满3/4或48小时封口,集中收集,统一处理,专人运送至暂存点,同运送人员交接并填写交接记录表。
4. 化学性废物: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试剂废弃瓶等固体性垃圾,应集中存放,统一收集。
5.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检验科很少会产生药物性废物,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探讨一:进入实验室的试剂外包装等是否属于感染性废物?
甲: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中定义: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等属于可回收物,属于生活垃圾。
乙:检验科所有工作区域都是污染区,在工作过程中大多数的外包装都被污染了,但肉眼看不见污染痕迹,属于医疗废物。
笔者认为: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试剂包装盒、包装袋等应视为生活垃圾,这个原则应该是医疗机构通用,而不是分科室(病房、门诊也属于污染区)。因此,我认为进入实验室的外包装在未见明显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情况下应作为生活垃圾来处理。
探讨二:检验科使用后的标本是否全部需要灭菌或消毒处理?
探讨三:检验科化学试剂使用后空瓶属于医疗废物还是生活垃圾?
甲:按照医疗废物来处理,毕竟接触了化学物质,如强酸碱等,应该按照医疗废物严格处理。
乙:目前没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检验科化学试剂使用后的空瓶应该怎么处理,每日产生量也较多,也没有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可以按输液瓶、青霉素小瓶处理,没必要按医疗废物处理,可以按生活垃圾处理。
笔者认为,既然是化学试剂使用后的空瓶,可以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如果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应该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参考文献:
[1] 田碧文,庞雪云.检验科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措施探讨[J].现代预防医学,2006,33(6):971-972.
[2] 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
[3] 检验科使用后的标本是否全部需要灭菌或消毒处理?[EB/OL]. (2020-10-14) . https:// bbs.sific. com.cn/thread-199106-1-1.html
[4] 胡必杰,付强.《基层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500问》[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2017.2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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