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3、4岁以前,幼儿的思维,都是很具体而形象的
一直到3、4岁以前,幼儿的思维,都是很具体而形象的
首先怎样发展婴幼儿的思维能力,既然婴幼儿思维活动的主要特点是直觉行动性,思维与对具体事物的感知及自己的行动分不开,那么,对于1岁左右的孩子,主要就是通过发展孩子的感觉和动作,来促进孩子思维的发展。比如给7、8个月的孩子洗澡,就可以让他把胳膊和手从洗澡水里拿出来,再放进去,同时对他说:“小手放在热水里了,看不清了,小手拿出来了,小手红了。
孩子再大一点,可以常常抱出去看看,比如听到锣鼓声了,抱他去看看打锣鼓的情况,下雪了,让孩子去摸摸雪,是冰凉的,抱着孩子看看妈妈,再看看镜子里妈妈的形象等等。在这样的感知、行动过程中,孩子的思维就发展起来了。一直到3、4岁以前,幼儿的思维都是很具体而形象的。到5、6岁时,孩子的抽象逻辑思维的能力才发展起来。所谓抽象逻辑思维的能力,就是指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推理和判断的能力。
分析,就是把一个事物分成各个部分,或分析它的各种特性。例如在看到鸡的时候,告诉孩子鸡有尖嘴、两条腿,爪子是分开几叉的,身上有各色羽毛,鸡还会叫,这就是分析鸡了。因为孩子还小,所以只能作最简单、直观的分析。综合就是把事物的各个部分、各种特性联系起来,结合成一个整体。例如把鸡的外形、用途、生活习性等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印象,使孩子知道这种小动物就叫鸡。
比较就是把各种事物进行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异同。例如鸡和鸭有什么相同、不同的地方?通过比较,可以使孩子更清楚地认识鸡和鸭。所谓抽象,就是舍去事物非本质的特征,而找出同类事物的本质属性。例如公鸡,有大红鸡冠,每天早上会啼叫,不下蛋,不孵小鸡等是公鸡的本质属性,而不同的羽毛颜色、不同的大小、品种等却是非本质特征。概括就是把有共同本质属性的事物归于一类。
例如把各种不同颜色、品种的公鸡概括为“公鸡”,把公鸡、母鸡概括为“鸡”,把鸡、鸭概括为'家禽”等等。在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的基础上,形成了概念,然后才能进行推理和判断。例如幼儿看见一个鸡下了个蛋,他如能讲出:“这是一只母鸡。”那么他在讲这句话时,脑子里就进行了推理和判断。丰富感性经验 要促进幼儿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应当从引导孩子掌握日常生活中多见的具体事物的概念入手。例如大人很容易掌握“电波”这一概念,孩子却因为看不见电波,而很难掌握。
所以,必须注意丰富儿童的感性经验,经常引导孩子接触自然和社会现象,使孩子在接触中思维活跃起来,获得对周围事物的知识。比如天亮了,太阳出来了,是早晨,太阳当头,树影直了,是中午,太阳落了,天黑了,是晚上。这样引着孩子多看几次,孩子的时间概念就形成了。再如针掉进了桌子缝,可以用另一根针把它挑出来,可以拍桌子把它震得跳出来,可以用磁铁把它吸出来。将这些办法告诉孩子,让他做,同时给他讲一点道理,启发孩子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