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东西这事儿,一半是为了身体,一半是为了灵魂
我在县城读高中那会儿,每个月生活费60块钱。
平摊下来,日常的伙食便是白菜豆芽萝卜等等,清油寡淡,吃饱了算数。
熬到了周末,则会和几个交好的同学凑份子下馆子。
常去的地方是一家宾馆的食堂,地下一层,正中几张油腻的桌子,隔着门洞能看见大师傅们热火朝天地忙活着。
三个人点两菜一汤,油豆腐小青菜,黄瓜炒猪头肉,蘑菇瘦肉汤,米饭管够。
每上一道菜,瞬间便被分光,桌上永远只有一个盘子,最后把猪头肉的汤汁浇在米饭上,略微搅拌,不知不觉又多吃了一大碗饭。
不仅仅是对味蕾的刺激,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愉悦,打着饱嗝晃晃悠悠地走回没有晚自习的学校,这个周末显得无比美妙。
每周末的这顿牙祭,成为清苦高中生涯里不多的亮色,支撑着我们熬过每天的高强度学习。
后来,我有意识地去吃了很多店铺的猪头肉,包括自己亲自动手做过,却再也寻不到当年的那种味道。
某次春节回老家,忍不住开车去了县城,徘徊了好久,怎么都找不到那家店铺。
跟猪头肉处境类似的还有,邻居家送来的鸡汤,看春晚时包的地菜猪肉馅饺子,插秧时婶婶做的粉蒸肉,等等。
食材还是那些食材,做法依旧,只是那种勾魂夺魄的滋味一去不复返。
刘宝瑞老先生的相声里说,朱元璋落魄时,又病又饿,有好心的乞丐拿了馊豆腐、烂白菜和一点剩饭,给他煮了一锅大杂烩。
朱元璋热气腾腾地吃了,痛快淋漓出了一身子汗,病也就好了。
他问乞丐,这是什么好吃的,乞丐回答,这叫珍珠翡翠白玉汤,这道菜便烙入了朱元璋的灵魂深处。
等到夺了江山,当上皇帝,他想起了这道菜,御厨做了出来,完全没有一点感觉。
他不死心,找遍天下,终于找到那位乞丐,照旧做了一大碗,皇帝尝后,满心失望。
这汤怎么这味儿啊?我那年在小庙里喝它不是这味啊。
朱洪武的珍珠翡翠白玉汤,跟我的黄瓜炒猪头肉一样,念念不忘,却又无处可寻。
我特别爱吃炒猪肝,完全是因为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每次卖完血后,总要好好地犒劳自己,去吃一盘炒猪肝,再来一碗黄酒温一温。
后来,许三观老了,没法再卖血了,妻子跟他说,没事,自家有钱了。
你看看,这两张是五元的,还有两元的,一元的,这个口袋里还有钱,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许三观决定奢侈一次,一口气要了三盘炒猪肝,一整瓶黄酒。
他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对妻子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
段子里经常说,等我有钱了,一次就买两碗豆浆,吃一碗,扔一碗。
图的是什么,是内心深处的安全感和满足感。
贫贱生活里,一盘炒猪肝便是许三观莫大的慰藉,如果一下子能吃三盘炒猪肝,那自然是天大的幸福了。
于是,我也觉得炒猪肝是天下最好的美食之一,一直吃到现在。
金庸作品里,最接地气的吃喝,是万安寺里李四摧、孙三毁的一顿狗肉火锅。
这二位老兄是赵敏手下的两枚小角色,也不知道加了几天的班,终于偷了个空,打了条狗,做了一顿狗肉火锅。
忙忙碌碌一周,每天提心吊胆,糟心事一大堆,但就着这一顿热气腾腾的火锅,以及一碗香气四溢的烫酒,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生活的暖色。
窗外的万安寺夜色正浓,隐约有高手来去如风,瓦罐中的狗肉上下翻滚,白气升腾间杂着扑鼻的香气。
两个人一边吃喝,一边聊着大事小事。
朝廷与江湖的动态,王爷弄死了某个政敌,六大门派远征光明顶铩羽而归,以及郡主娘娘和明教教主的八卦绯闻。
拥有上帝视角的读者们当然知道,下一秒钟,这两位小人物将被苦头陀麻到在地,成为万安寺营救计划中的棋子以及弃子。
而此时此刻,这顿丰盛的火锅是二人最甜美的一滴蜜糖,一场世俗的尽情恣意,这就足够了。
生活常常是艰苦而乏味的,置身其中的我们,定然要想方设法找些温暖的慰藉。
很多时候,吃东西不仅是走胃,更是在走心。
总有一种美食,会击中我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