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是怎么形成的?

今天,2022年考研报名即将截止,你报名成功了吗?2020年全国考研人数达341万,2021年达到377万,2022年的人数是否再创新高,我们拭目以待。现在或曾经是“考研大军”中一员的你,是否了解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演进呢?本文将详细解读。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研究生招生制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70余年的改革发展,已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适应我国国情、相对完整、较为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为国家选才、学生成长、社会公平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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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模仿期(1949—1977年)
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受当时国际政治环境的影响,全面学习模仿苏联成为全社会思想和行动的潮流,我国研究生教育也不例外,并初步建立起以苏联模式为基础的研究生招生制度体系。借鉴苏联的“学校保送+审查批准”招生模式中国科学院和中央教育部联合颁布的《1951年暑假招收研究实习员、研究生办法》规定,“经本人申请及(或)系主任推荐,学校毕业生分配委员会保送,经招收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录取为研究生”形成了我国最初的“推荐免试+政审”招生模式。
1953年,高等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统一制定并下达行办法(草案)》要求,考生须为“经高等教育部选派者”或“由中央一级机关、团体调派,经中央高等教育部同意并经考试及健康检查合者”,每年招收研究生计划由高等教育部统一制定并下达。1966年“文革”开始,我国研究生招生一度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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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初建期(1978—1984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改革发展迈入新征程,当年开始恢复研究生招生。这一时期继承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研究生招生的“统一计划”“考试招生”基本制度。

198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由考生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公共课、个别专业基础课全国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择优录取。这一时期在复试环节处于政策摇摆期。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之初,教育部要求考生到招生单位复试,复试比例可按1:2确定。然1979年及1980年教育部做出政策调整,要求一般不组织复试,有些专业确需复试,须在招生目录中注明“需要复试”。

1981年,教育部复次提出复试要求,明确要求:考试成绩符合录取要求者,还需经过复试,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1982年,教育部再次进行政策调整,给予招生单位自主权,由招生单位自行决定是否组织复试。

1983年,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全面实行复试。
1984年,教育部对复试工作提出更为明确要求:对于初试成绩属于高分,通过复试后,综合考虑不拟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复试小组负责写出书面意见,报请系、校(院、所)认真研究确定。这一时期研究生招生规模快速增长,由1981年的9,363人增长到1985年的46,871人,年均增幅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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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探索期(1985—1999年)
自1985年起,我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制度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硕士研究生招生形式渐趋多元化。1985年,我国开始试行普通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首批试点高校共169所,推荐免试人数约3,300人。

1986年,国务院学位办颁布《关于做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开辟了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新渠道。

1987年,教育部对在职人员采取学历条件放宽鼓励政策,开辟“单独考试”选拔通道,实行“委托、定向培养”培养渠道。

1990年,我国首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类别——MBA设立,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首批9所高校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启我国研究生教育招收培养应用型硕士生之先河,招生培养对象由单一的学术型转变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元形态并存。
1994 年国务院学位办颁布《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统一考试的通知》,规定自1995年起,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行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统考命题委托上海市学位办组织,各地方学位委员会统一组织考务工作。

1995年后,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模式基本固定下来,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阶段进行,形成了我国研究生两段式招生模式。这一时期研究生招生规模保持稳定,由1985年的46,871人增长到1999年的71,847人,年均增幅为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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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分离试点期(2000—2008年)
招考分离是世界研究生教育招生制度的主流,也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进入新世纪,有关部门持续探索硕士研究生招考分离制度。

2000年,全国22所高校试点开展“法律硕士联考”, 政治理论、外国语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民法学、刑法学、综合考试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教指委组织命题,招生单位 不参与初试 工作,只负责复试录。
2001年,为进一步规范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在前期实行外国语统考基础上,又开始设立了27个学科综合水平全国联考(覆盖了当时的所有88个一级学科)。

2005年,工商管理硕士考试科目调整为外国语和综合能力两门;此后,公共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也融入这一初试模式之中,统称为 “管理类联考”。
2007年,历史学、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科目均形成全国统考科目。
2008年,农学门类的公共基础和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均形成全国统考科目。
这一时期的改革重点聚焦于招考分离,这既是对世界发达国家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比较分析,更是基于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现实考察和未来发展方向的科学研判。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2003年教育部批准北京大学等34所招生规模大、研究生教育实力较强的高校实行自主确定硕士生复试分数线试点改革。
此外,2005年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联合颁布《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2006年招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2,000人。
这一时期研究生招生规模得到较快发展,由2000年的102,923人增长到2008年的386,658人,年均增幅达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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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期(2009年至今)
自2006年起,我国高度重视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虽然经历了大力发展、积极发展后又大力发展等不同阶段,但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实现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的战略转移成为近一段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
正是基于这样的总体发展思路,2009年开始尝试在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对象上实行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并新增了5万名招生计划主要招收当年应届毕业本科生。
此后,每年增加招生计划主要用于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2017年我国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规模首次超过学术型硕士生,2020年我国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规模已超过60%。这一时期,为推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和规范管理,教育部于2016年颁布《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探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轨招生,执行相同招生政策和招生标准。
此外,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2016年起,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实行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这一时期研究生招生规模平稳发展,由2009年的44,9042人增长到2019年的811,334人,年均增幅为8.07%。
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发展阶段的特征比较
来源:《研究生教育研究》2021年第8期第59—84页,内容有删减, 原标题为《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演变轨迹与演进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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