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问题怎能回归“校园处理”?
高谈熊辩 |就事论事,有理说理
“近期,一起发生在我校三名中年级学生、家长之间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事件中提到的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原则,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
此外,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在此,我们真诚地呼吁:关心关注此事的媒体和公众,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角度出发,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帮助!”
这是北京市中关村二小对北京家长爆料的回应。
看不懂这个不明就里的回应,对吗?翻译小能手熊儿子再一次闪亮登场:
此次(校园欺凌)事件我们(北京市中关村二小)已经知道了,我们也正在努力协调中(力求最终达成和解)。这件事我们自己可以解决,你们外人可以闭嘴了,再逼逼就告你们。
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角度出发,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
对此,知名微博博主@张忆安-龙战于野 评价道:
你们要是处理好了,事情会闹到现在这样吗?校园欺凌发展到往人头上扣屎扣尿绝不会是第一次。你们管过吗?受害孩子焦虑症抑郁症,实施侵害的孩子处分了吗?其家长道歉了吗?赔偿了吗?你们除了学校评级,关心过受害的孩子么?哪怕一点点。你们根本没资格为人师表。
简直就是一语中的!
不知各位读者注意到没有,在回应文章中,学校很巧妙地避及了网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中所提到的关键问题,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所谓的“力争达到多方认可”,恐怕也只是不了了之吧。毕竟,未成年人保护法要切实保护好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利益。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学校和家长三方共同努力,三者缺一不可。可是,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分内之事的中关村二小的此番回应,却完全是一副“犯错的孩子还小,不要因为这样的错误毁了他们的一生”的嘴脸。这令人不禁发出质疑,究竟是什么原因,才会让中关村二小如此“保护”未成年人?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暴露出的问题有很多,惩戒机制的不完善是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校园欺凌案的背后,我们往往会看到一个犹如圣母般的学校。
突然想起之前写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何时能不在被人笑侃为<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一文中曾提及的一个例子:
今年的3月3日,黄山市一中学发生高中女生被同班男同学下“春药”事件。此事件一度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但最后的结果却是不了了之。
3月8日,黄山市教育局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班主任事后立即约谈涉事男生及其家长;公安部门也介入事件调查,但因为不构成立案条件,学校依校纪校规对3名涉事男生分别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谅解。
正如网媒屡教不改的“标题党”乱象一般,“批评教育”永远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对校园欺凌事件,有关部门必须对施暴者施以严惩。“杀一儆百”的祖训,也许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有关部门也可以继续优柔寡断下去,不过,下一个受害者,谁也说不准,说不定.....
写文写的肾痛,赏点钱吃口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