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中供暖计量收费模式与技术路线的再思考
-张雨适
所有计量收费的重要作用是通过量值准确可靠的计量达到收费公平合理的目的,是实现商品化的前提条件。可倒逼企业、用户产生节能的愿望和行为。
我们用了二十年的时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仅没有解决好供暖所谓的“计量收费”,在理论与实践上还出现了许多问题 ,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大家都应该静下来深刻地反思、反省。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让供暖计量收费改革早日重回正轨。
本文重点谈谈对今后集中供暖计量收费模式和技术路线的思考。
一 可预见今后集中供暖计量收费
(一)按面积或容积计量收费(按容积收费更科学合理符合采暖实际),理念和规则应有创新。
适用于所有用户。主要是通过提高围护结构与管网等设施的保温隔热性能,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的经营管理水平,由粗放式转变为精细化管理等,达到节能的目的。业内专家认为各项举措节能潜力可达95%左右。采暖用热用户所谓行为节能潜力仅约为5%左右,与水、电等用户行为节能的潜力有较大的想象空间有本质区别。“计量本身能节能”、“供热计量的节能减排作用巨大”是误导。
因此,投入要考虑产出。如果当初把投入安装热计量装置的100亿元用于现在才要进行的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上,节能效果一定要比现在好得多,采暖费一定会比现在低得多,国家、企业、用户都受益。
(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适用于由财政负担采暖费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除了要采取(一)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外,还要通过分类控制采暖费总额和单位容积耗热量,倒逼用户达到节能目的。
(三)按楼计量,按面积分摊。
楼与楼之间存在公平性问题,不应一刀切,楼内所有用户都自愿是前提条件。类似于大杂院里安一块水、电表,节能效果需进一步评估、论证和验证,验证数据要真实可靠。
(四)建筑有完整外围护结构的个人用户或自行负担采暖费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选择一种收费模式。
二 主要技术路线与措施
(一)采用竖直双、单管水平按户分环系统(新建筑已经落实)。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分户调控为主。要保证每个用户都能获得舒适的热环境,从而实现公平和节能,实现这一目标,新系统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障碍,关键是如何在制度上得到保障落实。是实现商品化的前提条件,没有让所有人都感受到是公平的交易难以实现商品化,除非是垄断经营强买强卖。
新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为按户分环,是热改在技术上一项重大的关键举措。但是,却由于被误导使用不当脱离了正轨,反倒成为干扰节能减排工作的工具。主要表现为:
1 按户分环以后,用户室温的调控应该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一些人却错误地主张效仿用水、用电由用户自主调节,声称“控制采暖像控制电灯一样方便”,脱离了供暖、采暖的实际,还出现使蹭热、窃热合理化合法化的问题。
2 按户分环主要目的是分户调控室温,解决冷热不均、开窗散热问题,却被错误地利用成为关栓停止供热的工具,造成新的冷热不均。供热信息网了解到更为严重的是提出停止供热(关栓)不收费的主张,是自欺欺人,使国家、企业和公众遭受巨大损失。是为利益集团寻租,是利用规则制定权搞隐形腐败,更具有欺骗性,是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干扰。
热改主要目的是节能,红利应该是由国家、企业和用户共享,不能只以少数用户省钱为标准,关键是缺乏量值准确可靠的计量为依据。
(二)空置房停供不关栓,但要控制流量,收取60%采暖费(北京曾经的做法)。空置房要直接从供热系统获得热,而不是从邻户蹭(窃)热,至少要维持13℃左右的室温,以不影响邻户的采暖质量为准,要找到节能和保证邻户采暖质量的平衡点。
(三)采暖用热由用户自主调节的可行性、合法性及节能作用需要进行充分地专题研讨和论证。
(四)对于两部制热价的理论与实践要进行深入的研讨、评估。
(五)要分别制定以面积(容积)、热量为计量单位的收费价格。
集中供暖的计量收费模式和技术路线事关改革的成败,事关国家、企业和公众的利益,应该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