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一直拿孩子要挟、骚扰我”
与我一起做一个爱学习、愿成长的人
文/晏凌羊
01
自从黄毅清进局子以后,我觉得黄奕就回来了。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社交平台上看到黄奕的身影,她元气满满,状态极好,话题度也蛮高。
有时候,她还会带着闺女一起出镜,再不必理会孩子爸爸怎么想、怎么看。
想当年,黄毅清之前一直拿女儿为幌子,不停纠缠和攻击黄奕,活得像一条疯狗。
黄奕曾经的这种处境,很多离婚女人都遇到过。
在拿孩子要挟和骚扰前任这事儿上,她们的前夫相比黄毅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的男人把孩子强留在身边,但是不好好照顾,只是看准了女方心疼孩子,就试图靠折磨或伤害孩子的方式,逼女方就范。
有的把分裂家庭的责任归到女方身上,不停向孩子灌输是女方坚决离婚的原因造成家庭破裂、孩子得不到良好的成长条件,却从不反省女方到底是不堪忍受他什么,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婚。
有的把孩子锁在家里,跑去女方家砸门或跑去女方的单位闹。
有的不让孩子去上学,说是女方答应复婚才让孩子上学。
我一个远方阿姨的前夫,在跟她谈离婚的阶段,曾把孩子倒拎着,拎到阳台外面,威胁她:你要是敢跟我离婚,我就把孩子从楼上扔下去。
阿姨吓坏了,几乎要跪地求饶。后来好不容易离成婚,她带着孩子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外省,隐姓埋名过日子,再不敢回老家。
我的人渣舅舅(已经去世了),早些年酗酒,酒后就家暴舅妈。舅妈怀着孕,他也把她从被窝里抓出来,揪着她的头发砸向墙壁,还踢她肚子。舅妈忍无可忍,起诉离婚,儿子判给了舅舅,舅妈带着女儿回了娘家。
舅舅知道舅妈心疼儿子,就把儿子的手绑起来,大冬天把他衣服扒光,让他光着身子、戴着绳子做的镣铐去找舅妈。舅舅的想法很简单:你不和我复婚,不回来继续跟我过日子(挨打),那我就折磨你的儿子。
舅妈早些年也不忍心,又回来跟舅舅过了几个月,但舅舅根本改不了。舅妈终于绝望,带着女儿远嫁他乡。舅舅去骚扰她的成本变高,而且还顾忌另外一个男人,终于消停了。
恕我直言,我觉得这类男人,根本不能叫做人。
他们大多有这样的共同点:愚蠢,自私。
因为愚蠢,所以无法正确归因,总认为造成自己离婚的,是前任坚决离婚,而不是自己作死。
因为自私,他们无法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只是把孩子当成报复前任的工具。
02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觉得拿孩子要挟和骚扰前妻的男人,已经不能算一个人,只是一个无法为自己决定负责的巨婴,是欺软怕硬的软蛋,是社会竞争中的loser,是人类社会的渣滓。
离婚,对女人来说是解脱,但对他们来说是巨大的损失。毕竟,在前段婚姻里,他们是妥妥的受益方,不停靠蚕食女方的利益来滋养自己。
一旦女方不参与这种游戏,主动退出,就无异于釜底抽薪。他们顿时像是被抽走了气的气球,再无法面对人生的溃败。
他们离婚后过得不大好(物质不如意,或心情不如意),便认为造成今天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前任。如果前任过得比自己好,心里顿时就不平衡起来。心理一旦失衡,他们必须要发泄,而前任是最好的靶子,孩子是最好的报复工具。
他们有这样一种神逻辑:“我今天过得不好,都是你害的。如果当初不跟你结婚,我就不会离婚;如果不离婚,我今天就不会过得这么不舒心。是你让我过得不好的,我也不想让你好过。”
妻子已经跟他离婚,于情于理于法来说都跟他再无干系,他们找不到报复的理由和借口,但是,他们多了孩子这个筹码:你不是爱孩子么?那我就通过折磨孩子、伤害孩子的方式,让你难受。你的难受,会让他们获得快感,这种快感,可以抵消他们被离婚的痛苦。
他们的这种行为,本质上跟坏人绑架孩子勒索钱财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在法律上,陌生人绑架和虐待了你的孩子,可能要负法律责任。而孩子的爸爸绑架和虐待了你的孩子,却可能是合法的,因为他拥有监护权,因为他们不为钱财,只为让你难受,而你很难找到对方绑架和虐待孩子的证据。
他们把孩子霸占在手里,只不过是为了要挟和报复对方,甚至是享受和你拉锯、纠缠的感觉,跟“爱孩子”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我一个朋友当年跟他丈夫离婚,两个人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相持不下,官司打了一年依然无果。也就在那个时候,那孩子出了交通事故,双腿截肢了,男方啥也没说,立马爽快地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放弃了对孩子的抚养权。
他真是很离不开孩子么?不是,他只是想赢了前妻,而孩子,是他夺取胜利的道具和筹码。
一个过来人跟我聊起当初她跟前夫的离婚拉锯战,两个人为争得孩子的抚养权离婚离了好多年,最终是她决定放手。
这就跟两个人抢孩子似的,孩子夹在中间被拉扯来拉扯去,怕弄疼弄伤了孩子的那个肯定会先放手,而TA才是真正更爱孩子的人。
世间之事从来都是这样:狭路相逢,不是勇者胜,而是心狠者胜(确切说,是暂时的胜)。
据我观察,很多单亲爸爸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后,就把抚养义务转嫁给了自己的父母。他们当初争个啥,难道只是为了争赢?
所以,我一直倡导,划分子女抚养责任归属时,不要称呼“抚养权”而是要称之为“抚养义务”。
“权”,大家以为是香馍馍,都想争,争到了是“赢”的表现;“义务”嘛,大家会让,也能让争取的人明白抚养孩子是“义务大于权利”的一件事。
孩子的抚养义务当然要由离异夫妻共同承担,因此,把“抚养权”改成“抚养义务”似乎也不合适。
把“抚养权”换成“孩子随哪一方生活”行不行?
03
如果你不幸遇上这种把孩子当报复工具的前夫,的确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
我的建议是:有条件,就带着孩子逃离;没条件,就坚决不接受要挟。哪怕再心疼孩子,也要作出毫不在意的样子。当你的反应不再能带给他报复你的快感,他很快会觉得这种游戏很无聊。
我一个朋友,当年一直被前夫拿孩子要挟。
一开始,她处处妥协,每次都被男方抓住命门,她自己也痛苦不堪。
后来,她把心一横,直接告知男方“这孩子我不要了,当我没生过”,然后远走他乡。男方反而觉得这种游戏变无趣了,然后平静了下来。
很多年后,她在外面发展得很好,找了一个很好的丈夫。再次回乡去认儿子,儿子也很乐意认这个能给自己提供很多物质便利的妈妈。
而当年那个扬言说她敢再婚,就把她杀了的前夫,此时反倒怂了,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她说,关心则乱,无欲则刚。我越关心孩子,他越是把孩子折磨得死惨。我越是表现出不想再要孩子的心思,孩子反倒能逃离他的魔爪。把目光放长远,不必急于一时的胜利。面对这种人渣,咱熬也可以熬死他。
为什么一个人会打着孩子的名号去纠缠、骚扰另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能从这种纠缠和骚扰中得益。你的“痛苦反应”,能被他带来快感。
面对这种人,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不让他的纠缠和骚扰行为得到“鼓励”,而是让他自觉无趣。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去逗一只猴子,猴子尖叫着跑开的反应,会让你感到兴奋,但如果你逗的是一只石猴,不管你怎么作妖,石猴都毫无反应,那么,这种游戏你往往坚持不说了多久。
你越是在乎别人的纠缠和骚扰,给到他们刺激,他们就越来劲。
面对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垃圾人与你纠缠、无事找事,你可以有两种选择:打得过,就收拾到他害怕(包括借助法律手段),不敢再犯;打不过,就逃走,远离,视若无睹,把自己变成石猴。
04
在这里,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李奥纳多的成长经历。
我觉得,他爸妈(尤其是他妈)真的很硬核啊。
小李子他妈不到20岁就生了他,然后在他不到一岁时,与他爸离婚。
小李子跟了妈妈,但他的父爱也没有缺失。父母离婚后,租了两套有共同院子的房子,一起陪伴小李子长大。
离婚后,他妈妈打好几份工,送他去最好的学校读书。见他对演戏感兴趣,爸爸妈妈也没有反对,而是竭力支持。
初入娱乐圈,他也吃过很多闭门羹,但他父母从来没有打击他,而是鼓励他追求梦想。
小李子父亲后来有再婚,但父亲能把他和继母的关系相处很好。
在小李子的介绍下,她妈妈现在也找到一个条件很好的男朋友。
正常的离异家庭,就应该相处成这样子嘛。别搞得离个婚就像是结下了杀父之仇一样,这显得很低智。
嫣然天使基金十周年,王菲李亚鹏一家同框,在初雪中为爱齐奔跑。离婚了还能继续做朋友,当然,能相处成这样,主要也是因为男的不渣、女的不贱,各自经济和精神独立,活得通透明白。
夫妻关系解除了,但你还是孩子的爸爸和妈妈,还是要承担好爸爸或妈妈的职责。而作为父母,最基本的自觉是:把孩子当人,而不是工具。
即使剥离了丈夫或妻子这层身份,你也还是一个“人”。
而一个“人”最应该有的认知是:离婚不是世界末日,不过就是两个人到了某个路口,换别人陪自己走(或自己一个人走)。
只不过,这种道理,那些人形蟑螂是永远都不会明白的了。
你永远叫不醒他们的。
若是不幸遇上了,赶紧弹开,跳开八丈远吧。
以上。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