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僧侣为什么会世俗化,甚至为所欲为堕落犯罪?
宋初时,鉴于唐代佛教僧团人数过多且浮滥,为有效控制僧侶的数量与素质,朝廷要求民众在出家前,需符合若干条件,如年龄大小、获父母同意且需有其他子息侍奉,以及不可是逃犯、逃兵。条件都达到了,才可以离家到寺院拜师。不过要取得合法僧人的身分,还需要经过朝廷为僧人举办的佛经考试-经试,背诵如《妙法莲华经》、《华严经》等经典,通过后便可取得僧人资格,也就是度牒。不过度牒有数量限制,并非每位经试合格者都能拿到,以此便能控制人数。因此,在经过出家、经试、度牒,并经官员验明身份取得戒牒等四个关卡后,方为宋代合法的僧人。
不过这项僧人制度,到了北宋英宗(1063-1067年在位)与神宗(1067-1085年在位)时期有了变化。由于军费与冗员太多,导致宋廷财政困难。如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宋军总员额已达125.9万人,皇祐年间(1049—1054年)內外官员人数超2万余人。到了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岁入1亿1,613万,可官费与军费的支出相加却高达1亿2,034万,财政缺口已有421万,很明显入不敷出。为筹措财源,宋廷开始滥售度牒与戒牒,连带影响佛寺的人数大增、鱼龙混杂。
宋代寺院一方面要随时注意朝廷是否有排佛之举,又要争取官员支持推荐,以便能够顺利出任住持与各级僧官,或是得到地方官府挪拨公费资助寺院、捐产等。因此宋代的佛寺相当世俗化,有些高僧成为僧官后,便跟着结交权贵、贿赂官员。而宋代寺院并没有免税、免役等特权,使住持往往没有太多心思在弘扬佛法或修行,而是花费大量心力在经营寺院的财务,也无法好好管理僧众,更有不少住持假公济私,甚至隐藏非法私财逃税。
朝廷滥发度牒,使民众无须通过经试、受戒便可成为僧人,《宋会要》便曾载其导致的乱象:“遂致游手慵随之辈,或奸恶不逞之徒,皆得投迹于其间,故冒法以干有司者,曾无虚实(岁)”,等于僧人的身分成为犯罪者的伪装,让寺院变成聚赌之地,而这些品行不良的份子成为住持后,更会做出许多非法勾当来。尽管宋廷随后又追加多项出家限制,如进一步规定曾还俗、纹身、或是犯过笞刑的人,不可参加经试、成为僧众,但始终无法杜绝僧人犯罪的情事发生,《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如断臂僧智悟,集乡里凶黠者为童行,总千余人,凌殴平民,恣为不道”。作为筛选僧人的经试成为具文,上述出家限制的效果相当有限。
为何宋代僧侣会如此世俗化,甚至涉及犯罪呢?
这要从宋代流行的禅宗说起。佛教经过魏晋南北朝与隋唐五代的发展后,进一步中国化,并朝世俗化演进。宋代佛教,无论是僧人的行为或是思想,都为了迎合当时宋人的喜好。当时士大夫喜欢的是能够与儒学、道教相合的佛法,于是乎宋代禅宗很少研习佛经,反而着重在公案(禅宗祖师的言行,或是小故事)、语录、颂古与评唱等“文字禅”。不过参禅执着公案,不用经典,虽然让禅宗更加普及于民间,却也让佛学理论停滞不前。
当时流行“在欲行禅”思想,主张在欲望中参修,使僧人与信徒不再如前代般力行清规,反而离不开世俗生活,而宋代城市经济与手工业高度发达,给予僧人更加世俗化的理由。如擅长诗文的僧人惠洪(1071-1128年),对酒色不以为戒,更经常出入青楼酒肆与妇女同居;面对来自外界的质疑,惠洪更表示“我自调心,非干汝事”。但这样的修道方式,对佛经未有深入理解的信徒,以及轻而易举便踏入佛门的门徒来说,不仅不能达到道济(又称济公活佛,1130─1209年)所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境界,反而如“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般,终走上作奸犯科的道路。
也有部分僧人不赞同“在欲行禅”理念,感叹其舍本逐末、缺少向道之心,批评这使出家众的言行举止与一般小老百姓无异,甚至娶妻生子、放贷、犯罪样样来,而信徒也缺乏最基本且正信的佛学观。宋朝为弥补财政缺口大开出家之门,导致僧人素质下降,更遑论提升信徒向善或使佛学理论更上一层楼。宋代僧人就在商品经济发达、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沉溺在世俗的诱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