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年剿灭匪徒三千多人,却引起当地村民全体不满,最后被处决
人的本质都是复杂的,我们轻易不要洞察人性,因为人与人的生活经历不同,所以个人性格塑造也不相同。我们永远别因为某件事或者某个方面去评判一个人。因为你往往看不到一个人的背后。
剿匪队伍晚清的陈兆棠就是一名亦正亦邪的人,他一方面扫除土匪,恢复治安,另一方面他也滥杀无辜,奴役百姓。最终他激起民怨,死于老百姓的正义审判。陈兆棠家境优渥,父亲陈士杰是曾国藩门下重要幕僚。所以,他父亲对于陈兆棠极为严格,陈兆棠刚开始也没有让他父亲失望,凭靠自己的努力进入翰林院,但是努力多次都无法考取功名,无奈之下,陈兆棠买了一个五品官。
父母先后离世对陈兆棠影响很大,他失去了往日从容的气魄。陈兆棠为父亲守孝后,又买了一个县令的职位,在云阳县。刚刚上任的时候,陈兆棠的个人能力特别突出,他在岗位兢兢业业。并且捐钱在当地修建大量书院,个人业绩十分突出。但是好景不长,他被调任大邑县县令,由此,他个人残暴本性得到释放。大邑此地盗贼众多,但陈兆棠来到此地后,用了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就将匪患制服。
治理匪患的他很快脱颖而出,他被调到崇庆州去平息当地匪患。陈兆棠专门训练了一大批士兵,抓到了大量的土匪,但陈兆棠根本不进行任何的审问,直接杀掉。足以体现他的暴虐。
陈兆棠1902年,剿匪有功的他被派到广东,这个时候,陈兆棠专门用来剿匪的人数整整有万人之多。他要求广东各大势力帮助他抓土匪,但豪强向来无利不欢,怎么可能尽心帮助他。所以抓的大部分匪徒都没有多大的罪孽,但陈兆棠可不管缘由,通通选择斩首,这里边可是有不少无辜百姓啊,三年时间,陈兆棠就杀害土匪达三千人之众,他的行为激起了严重民怨,当地居民开始控诉陈兆棠。这时候恰逢革命爆发,陈兆棠在惊慌失措下逃跑,但是最终还是被震怒的百姓抓获。陈兆棠死之前足足挨了十九枪才死去,并且他留下了十二字的遗言:“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意思他自己是死于自己的所造杀孽的因果。因为自己的滥杀无辜才导致自身死亡。可谓是因果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