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网评快播案,怎么搞起了人身攻击?

这几天,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等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的庭审直播被网友热烈点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非但没有认识到自身作为互联网企业对其所传播内容应该担负的法律和社会责任,反而伶牙俐齿,辩护词洋洋洒洒,大有舌战群儒之风,俨然已经丢掉了羞耻心。笔者细观庭审笔录,却为直播庭审叫好,盖因此案将诸多案件庭审中的种种诡辩神技一网打尽,实为不可多得之样本!(中国新闻网2016/01/10)
  继人民日报与新华社就快播案发表观点差不多对立的文章之后,中国青年网不甘落后,加入战阵,于1月10日推出由若颦所写的《快播案是治网原则高调重申》。其称,快播案的罪嫌与其辩护人,将诸多案件庭审中的诡辩神技一网打尽,是不可多得之样本,并告诉读者,这些神技有,“偷换概念、转移视线、虚张声势、化腐朽为神奇”。
  然则,这些纯评论的文字,关注者少。门户网站编辑们的目光,主要被其第二段,也就是咱上面所引用的那段中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俨然已经丢掉了羞耻心”吸引并作文章。因为此句,与人民日报1月9日那篇《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异曲同工,都是以媒体代替法官之职责,给尚未宣判的理论上还是无罪之身的快播被告人们定罪,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道德否定——说白了,就是官媒们前阵子极力反对的舆论审判。
  人民日报那篇文章,已被批得体无完肤。最响的耳光,来自新华网《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人民日报的文章,发表于1月9日17:45,新华网的发表于23:51,很大程度,是对人民日报观点的反驳),为何中国青年网还要重蹈覆辙呢?他们难道不怕骂吗?
  我想,他们也是怕批评的。但他们还是需要表明自己的立场。如果说此案官媒可持的立场有两个,其一是人民日报的立场,一个是新华社的立场,则中青网旗帜鲜明地站在了人民日报一边。但其观点,并不比前者高明多少。诚如其作者名字“若颦”所言,有些东施效颦了——或许,他或她在选取笔名之时,潜意识里,就是这意思?(听说现在机器人也可以写文章了,如果为真,那就是“它”)
  如果说舆论审判,自央视开始,他们已用得熟门熟路了,大家见怪不怪;如果说人民日报那篇东西,还算得上就事论事,则中国青年网的作者,无疑更加牛掰——他/她竟然不惮于进行人身攻击了——他/她说,辩护人已丢掉了“羞耻心”——意思就是说,快播案的辩护人,都是没有廉耻的——真的这样吗?
  显然,事实正好相反,他们用“伶牙俐齿,洋洋洒洒”践行着他们为代理人服务的职业道德——他们更没有罪——如果有罪,我相信,主审法官,一定会援引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将他们轰出法庭并依法治罪。
  咱不知道,快播案的辩护人们,会不会告中国青年网“诽谤”。但咱还是觉得,作为官媒,不论观点如何,人身攻击之类,还是莫搞为妙,这样很不正能量。(屏山石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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