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拟出资2500万元参与设立中原航港基金•瑞茂通供应链产业发展基金
投实消息 2017 年 6 月 26 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中原航港基金·瑞茂通供应链产业发展基金合同,拟以自有资金 2500 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中原航港基金·瑞茂通供应链产业发展基金。
中原航港基金·瑞茂通供应链产业发展基金计划募集规模不超过 1.75亿元人民币,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 2 年。由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行使管理人职权,同时选取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保管。
中原航港基金·瑞茂通供应链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资于瑞茂通及其全资子公司,用于收购瑞茂通全资子公司对下游客户所形成的应收账款。
根据公告,本基金以类债权投资为主要盈利模式,按照市场化运作,通过多种金融工具综合运用,力求实现稳定、可观的基金效益和资本增值,并达到促进区域升级与优化发展的目的。
在基金的分级安排上,本基金根据合同终止后基金财产的收益分配原则不同,基金份额分为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优先级份额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劣后级份额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本基金募集时,优先级份额与劣后级份额的募集比例应为6:1。
在风险控制措施方面,本基金采用结构化设计,其中优先级份额享受本金及收益的优先划付权;劣后级份额收益及本金划付顺序劣于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基金到期划付收益,基金到期时一次性清偿本金。基金到期时,瑞茂通须对基金持有的应收账款资产进行回购。
根据公告,中原航港基金·瑞茂通供应链产业发展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方式由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自行募集。基金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基金投资者的初始认购款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认购费用),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应以现金形式于2017年7月26日前向基金管理人支付。本基金募集期内或募集期满时,基金募集规模达到初始最低规模1.75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宣布基金成立。
瑞茂通表示,募集资金能否按时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督促与配合其他各方,密切关注资金到位情况。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提供备案所需材料,积极配合普通合伙人履行备案程序。
瑞茂通表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拓宽融资平台,有助于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