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肿痛不一定是“上火”
小编导读
咽喉疼痛是临床常见症状,提到它,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上火了。咽喉疼痛一定是火热之邪导致的吗?非也。火热之邪所致者为实证,还有因虚所致者,临床切莫碰见咽喉疼痛就投苦寒之品,辨证不能少。如何能让辨证准确呢?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
咽喉疼痛主要见之于外感疾病,内伤次之。如果说咽喉疼痛一律都是火热之邪造成的则过于武断,也不符合临床的实际情况。纵然是因为火热之邪引起的咽喉疼痛,也应该分析火热之邪的虚实性质,还要弄清楚是哪一个脏腑的实热或虚热,当然也不能一律进投苦寒之品予以清利咽喉的。
若系阴虚火旺引致者是忌用苦寒的,倘若误投苦寒则病情不唯不减,反而会使症状有所增重,唯滋阴降火或引火归元才会奏效。何况有些咽喉疼痛即体内存在火热之邪学说的原意,所指的应当是实火而非虚火。
通常痛和肿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炎性病变的肿又和红、热同时存在,增殖性肥大是以肿大为特征的,疼痛次之,而红和热是少见的,除非重新并发了炎性病变。
肿势高起色红者,其痛必剧烈、发展迅速,多为温热毒邪从口鼻来犯,盖咽喉首当其冲,正邪相搏于咽喉所致,多为肺胃实热之证,或内伤损及五脏,化为火热,火热上蒸,搏结于咽喉之处,其中又有虚热和实热之别;或者因于气血痰浊瘀阻,属于实证者居多。
若系漫肿,微红微肿,或有红点者,多为病邪轻浅,或虚火上炎所致。
若仅有咽喉疼痛而不肿,或肿势甚微,午前作痛,面色苍白,手足冷而不温,尿清便溏者,多为虚寒或过服寒凉药物所致,或者是久治不愈,或因误冶而出现阳虚、血虚、气滞、气虚等不同的证型。
倘若把这几个证型的咽喉疼痛也称之为火热之邪,岂不谬哉。
临证的实际情况是:痛剧、肿甚、二便秘结、口渴喜冷饮兼有表热证者,多为火热实证;痛轻、肿微、二便如常、口干不欲饮、热虽微而持久不退者,多为虚火,肝肾阴虚者居多。至于腐烂化脓则是病情进一步恶化的表现,伴有明显红肿者多为实证,无明显红肿者多是虚火。
把上述各种不同的情况都审查清楚了,实证和虚证的界限就明白无误了。因此,把咽喉疼痛一律称之为体内有火邪(实热)的说法是不能够成立的。
总之,痛而不肿者不应该称之为火热,痛而微肿者多为虚火。只有痛剧甚同时伴有其他热象者,方可称之为火热实证。以上是从喉科的角度,侧重于局部的检查,结合全身情况立论的,即以咽喉肿痛为主症的喉痹而言的。这一原则无疑也适用于其他疾病中出现的咽喉疼痛。
诚然,辨证时要从每个具体的症状入手,并且要辨别出它的寒热虚实的性质,但不可忘记某个症状在全部症状中是否居于主症地位,对于决定疾病的诊断或命名是否起决定性作用,如果它不属于主症就不应该过分地强调它在诊断中的作用(此与马虎从事是有严格区别的)。在喉科专业中尚且如此,何况它在内科疾病中的估价呢。
确定实火或虚火的关键在于与疼痛同时存在的红肿程度的轻重,疼痛和红肿是水涨船高的关系,在此种前提下确定热邪的轻重或虚实的性质,才接近于客观实事,具有实用价值,准确性才是高的。
最后还要注意鉴别咽喉疼痛与现在症的关系,是原已存在的宿疾,还是和其他症状同时出现的,忽略了这些基本情况就不能正确地判断疾病的寒热虚实性质。实质性炎症需要具备红、肿、痛、热四项始能成立。若咽喉疼痛具备了红、肿、痛三项时,称之为实热才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所以,不能只相信病人的诉说,还应亲自观察一番咽喉和扁桃体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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