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单位极具优势地位,弱势的劳动者,需要借助曝光施压
蚍蜉撼树,说的是蚂蚁自不量力,想要把大树连根拔起。这种状况,用来形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以说十分形象。
大家都知道,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可以说极具优势,这种优势不仅体现在拥有更多的资金,既可以耗得起时间,更可以请得起好律师,让劳动者无法应对。其实这都还好,劳动者只要顶得住生活压力,依然可以和用人单位一搏。但是,在劳动争议中,还有一个很要命的不对等,那就是证据大部分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钱没律师,凭着一个执着,也还有机会,但是,没有证据,那就绝无机会。
没证据,还不是最惨的。单位修改证据,使得证据对自己更有利,那才是最难搞的。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如果发现关键证据在用人单位受理,其实是可以要求法院向用人单位调取的。但是,这个就很荒唐,劳动者的证据,在用人单位受理,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单位是有多傻,才会拿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样还不如直接向你认输。
因此,劳动者必须学会通过舆论施压。那就是曝光,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自己的事,看看单位会做出多么不道德的事。单位为了自己的经济效益,必然会有所收敛,因此不得不对劳动者做出让步。当然,这只是辅助作用,劳动者最好的维权方法,肯定是通过法律途径,用法律确认自己的权益。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