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定单位要为我补十几年的社保,提供不了工资表怎么办?
劳动仲裁确认了十几年的劳动关系要补社保,以前发工资都是发现金,我给不了工资表怎么办?既然已经经过劳动仲裁,裁定了你和用人单位十几年的劳动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这和用人单位用什么形式发的工资没有关系,不管是什么方式发的工资,用人单位以前的工资表或是工资发放花名册都是存在的。
在你和用人单位都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下,那么这份裁定书就是一份已经合法生效的裁定书,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按照裁定书裁定的事项执行。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用人单位要为你补缴十几年的社保,这大概就是你这次仲裁的最大收获,如果这十几年的社保补缴完成了,你基本上就已经达到了今后办理退休的条件之一,这也算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落实。
由于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的这个时间跨度是比较长的,补缴的主体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在补缴时你只是负责补缴你应当缴纳的部分,这个部分的比例只有8%,当然这个经济压力也是很大的,可能你自己也需要准备几万元钱,如果以前从来没有缴纳过社保的,相当于还要补办社保缴费账户,所以你只需要向单位提交身份证即可。
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仲裁书,单位工资表、员工劳动合同原件,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凭仲裁书就可以到社保部门办理补缴登记手续。不管以前用人单位采用什么方式发工资,都要进行财务做账,员工工资表是财务做账的有效凭证,也是税务部门核查企业成本的重要凭证之一,这些资料用人单位的财务档案和人力资源档案中都是必须要保存的,所以工资表是不用你来准备的,你也没办法去准备,所有的补缴资料都是由用人单位安排人力资源部门的同事来准备和办理,你只是起配合和督促的作用。
只要用人单位没有向法院起诉,就说明用人单位已经默认了这个裁决的结果,不执行裁决结果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和处罚。由于在补缴社保时,既要补缴十几年的缴费本金,还要补缴滞纳金和资金利息三个部分,所以整个费用计算下来单位需要补缴十多万,所以用人单位也不会马虎对待,一般都会积极查找工资表的等资料。
如果工资表证实你的工资低于历年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般都会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补缴基数,有的地方是是统一按照仲裁文书生效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补缴基数,如果是按照这种方式补缴,由于补缴基数提高了,也会减少滞纳金和资金利息的缴纳。一般只要工资发放资料不完整的,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进行补缴,当然具体事宜社保部门、用人单位是可以协商的,也有很多具体的规章制度。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已经结束,裁定了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要补缴十几年的社保,这是你这次仲裁的巨大收获,对你的未来也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今后至少取得了可以办理退休的资格,意义是非常重大的。至于社保补缴中的具体资料,包括工资表之内的文书是不需要你去准备的,你只要负责提供本人资料和承担你个人需要补缴的部分资金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