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章丘】服用中药的禁忌
俗话说“吃药不忌口,坏了大夫手”。
忌口是指治病服药时的饮食禁忌。忌口是中医治病的一个特点,历来医家对此十分重视,其有关内容广泛存在于《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等医籍中。我们平日食用的普通食物,它们本身具有各自的性能,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均产生一定影响。
服药期间饮食禁忌,主要为避免服药时的干扰因素,以便提高药效。相反,则降低药效或产生副作用。
一、辛辣类:此类食物多辛热,有通阳健胃之功效,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散气耗血,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温病、痔瘘、痈疖患者等。此类食物包括葱、蒜、胡椒、香菜、韭菜、生姜、酒、辣椒等。若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衄、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
二、生冷类:此类食物性多寒凉,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故适合热证疾病。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当禁忌。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岂不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另外,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由于药性相恶,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
三、发物类: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
四、腥膻类:一般中药均有芳香气味,特别是芳香化湿、芳香理气药,含有大量的挥发油,赖以发挥治疗作用,这类芳香物质与腥膻气味最不相容。若服用中药时不避腥膻,往往影响药效。如海鲜腥气,牛羊膻味。对那些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疮疖、湿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皮炎患者,在服用中药期间除了忌食腥膻之物,还应少吃羊、蟹等腥膻辛辣刺激之发物。因为这类食物中含有异性蛋白,部分病人特别敏感容易产生过敏,从而加重病情。
五、油腻类:油腻食物,性多黏腻,容易助湿生痰,而且油腻食物与药物混在一起能阻碍胃肠对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从而降低疗效。尤其是脾胃虚弱,痰湿较重的病人,对于高血压病、冠心病、高脂血症等以及肥胖患者更须忌食动物油脂、红烧肉等油腻之物。
六、酸涩类:酸过多则对肠胃有刺激,故胃酸过多、胃肠溃疡患者禁食。涩者,大多含鞣质。如茶叶含有鞣质,而浓茶含量更高,与中草药同服时,可与中草药中某些蛋白质、生物碱、重金属盐结合产生沉淀,这就会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同时对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吸收也有影响。
长期实践,积累经验所得:
鳖甲忌苋菜,地黄忌萝卜
黄连忌猪肉,麦冬忌鲫鱼
首乌忌葱蒜,柿霜忌螃蟹
茯苓忌米醋,人参忌茶叶
来源:章丘中医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