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死马驹册》,章草简约大美!
《居延误死马驹册》,又称《死驹劾状》《隧长焦永死驹劾状》,书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公元27年),章草隶体。1974年出土于居延甲渠候官遗址第 22 号房址内。共 16 简,木质,长 21.2—23厘米,宽 0.9—1.1 厘米。除一枚略有残蚀外,其余各简均清晰如初。全篇章草,一气呵成,潇洒飘逸,既是一篇重要文献,又是一幅书法珍品。可释读者 409 字。文义连贯,内容完整。第一枚为题签,第二简以下为正文,简背有书吏之签署。内容是一份追查死驹责任的文书。该册书记述具体生动,宛然一幅戍边士卒月夜巡行图。册书对研究汉代的马政、边塞行檄、责任追究制度等有重要价值。简文书法,是研究汉代章草的典范之作。
本简现藏甘肃省简牍博物馆。编号为:居延新简EPF22:186— 201。《中国书法》《书法》杂志、《中国美术全集》书法篆刻篇(1)、刘正成主编的《中国书法全集》(5秦汉简牍帛书)、《行草-书法自学丛帖》、西林昭一主编的《简牍名迹选》(8)等均有刊载。
甲渠言:永以縣官行事警檄,牢駒隧內中,駒死,永不當負駒。
建武三年十二月癸丑朔丁巳,甲渠障候獲叩頭死罪敢言之。
府記曰:守塞尉放記言:今年正月中,從女子馮□借馬一匹,從今年駒。四月
九日詣部到居延收降亭,馬罷。止害隧長焦永行檄還,放騎永所用驛
馬去,永持放馬之止害隧。其日夜人定時,永騎放馬行警檄,牢駒
隧內中。明十日,駒死。候長孟憲、隧長秦恭皆知狀。記到驗問,明處言,
會月二十五日。前言解,謹驗問,放、憲、恭辭皆曰:今年四月九日,憲令隧長焦永行
府卿蔡君起居檄至遮虜,還,到居延收降亭,天雨,永止,須臾去,尉放使
士吏馮匡呼永曰:'馬罷,持永所騎驛馬來。’永即還,與放馬,持
放馬及駒隨放後,歸止害隧。即日昏時到吞北,所騎馬更取留隧驛馬一匹,
騎歸吞遠隧。其夜人定時,新沙置吏馮章行殄北警檄來,永求
索放所放馬,夜不能得。還,騎放馬行檄,取駒牢隧內中,去到吞北隧
□□□罷□□□□中步到……俱之止害隧,取駒去,到
吞北隧下駒死。案:永以縣官事行警檄,恐負時,騎放馬行檄,駒素罷勞,病死,
放又不以死駒付永,永不當負駒。放以縣官馬擅自假借,坐藏為盜,請行法。
獲教勑要領放毋狀,當並坐。叩頭死罪死罪,敢言之。
掾譚、尉史堅。
局部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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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三年
十二月癸丑朔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