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建制

春秋:县(道).邑.乡.里;亭。

县:最基本行政建制,最早为楚武王二十九年(前712),置权县;秦武公十年(前688),置邽县、冀县。道: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倒如氐道,戎邑道,貆道(今甘肃武山、漳县境内;战国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前316>置)。

邑:聚落。棠邑,周显王姬扁三十五年(前334)越国置;金陵邑,楚灭越(前306)后,楚国置。

乡:县下行政建制。如回浦乡。

里:乡下建制。如长干里、广度里。

十里一乡,百户为乡,十户为里。

亭:五里之间设亭,职缉捕,驿站责。如鲒埼亭。

郡县制,始于战国,如上郡、陇西郡(前279),秦置(一说前272)。统一于秦政(前221),废于中平(188),复于天宝(742),终于乾元(758)。

州.郡.县三级行政建制,始于中平(188),终于开皇(589)。

府(州).县制始于五代十国。终于民国(1913),废府.州留县。

宋为路.府.州.县(军,监,寨);如沃州寨,今浙江新昌县;秦安寨(金),今甘肃秦安县。

元为路.府(州).县(寨);

明为府(州).县,卫.所(洪武设);如定海卫,今浙江宁波镇海区。观海卫,今浙江宁波慈溪市。龙山所,今慈溪市龙山镇。

清为府(州).厅.县。卫.所(雍正时裁撤);如定海厅,道光二十一年(1841),升定海县为定海直隶厅,今浙江舟山市。直属浙江省。

玉环厅(散厅),属台州府,今浙江台州市玉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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