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第三 康王全文翻译解释
今本竹书纪年
◎康王
名釗。
元年甲戌春正月,王即位,命冡宰召康公總百官。諸侯朝于豐宮。
三年,定樂歌,吉禘于先王,申戒農官,告于廟。
六年,齊太公薨。
九年,唐遷于晉,作宮而美,王使人讓之。
十二年夏六月壬申,王如豐,錫畢公命。秋,毛懿公薨。
十六年,錫齊侯伋命。王南巡狩,至九江廬山。
十九年,魯侯禽父薨。
二十一年,魯築茅闕門。
二十四年,召康公薨。
二十六年秋九月己未,王陟。
古本竹书纪年译注
康王①六年,齐②太公望③卒。
①康王,名钊,成王之子。【史记·周本纪】:『成壬既崩,……太子钊遂立,是为康王。』
②齐,周初太公的封国,都营丘今山东临淄北。其范围,【左传·僖公四年】:『东至于海指黄海、渤海,西至于河指黄河,南至于穆陵今山东临朐南穆陵关,北至于无棣今山东无棣北。』
③太公望,周初大臣。姓姜,名尚,字牙,伯夷之后,先世封吕,故称吕尚。史载吕尚年老,垂钩渭水为文王所得,拜为师,帮助灭商辅武王、成王,号师尚父,立国后建于齐。其称太公望,【史记·齐世家】文王说:『自吾先君太公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日『太公望』。
延章按:【礼记·曲礼】帝王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古本竹书纪年称太公望死曰卒,不合三代礼法,可疑。
【译】周康王六年,齐国的太公望去世。
【案】引【太公吕望表】、【金石萃编】卷二五。
晋侯①筑宫②而美,康王使让③之。
①晋侯,周初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唐今山西翼城西,其子燮又徒居晋水旁,因依晋水而称晋侯。【史记·晋世家】云:『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毛诗谱】:『叔虞子燮父以尧墟南有晋水,改日晋侯。』皆谓此。
②筑宫,【辑校】作『作宫』③让,责备,责怪。
【译】晋侯建筑了华丽、壮观的宫室,康王派人去责备他。
【案】引【北堂书钞】卷一八。
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①四十余年不用。
①刑措,【史记·周本纪】作『刑错』,【集解】应劭曰:『错,置也,民不犯法,无所置刑。
【译】在成王、康王的时候,国家局势稳定,有四十多年不施刑罚。
【案】引【文选·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太平御览】卷八五。【文选·贤良诏】【注】无『余』字。
【比义】【史记·周本纪】:『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同【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