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二十四篇】第十三篇
十三、用材篇
凡劳动百人,异国千里,百事之费,商旅之奉,日费数十万,内外振动,劳于根本。倍于操事者,累及百人之家。经营数年,以争一日之兴。而爱升迁厚禄,或不知商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人之上也,非主之佐也,非任之胜也。故明主贤材,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臆于腹;必取于人事,知商之情者也。
故用材有七:有乡材、有内材、有外材、有智材、有专材、有广材、有庸材。七材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主之宝也。乡材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材者,因其任本而用之。外材者,因其熟市而用之。智材者,为发计于外,令吾策通变之,而用于市。专材者,因其精深而进之。广材者,因其识博而上下通之。庸材者,巩固基干之材也。
故旅商之事,亲莫亲于材,爱莫厚于材,事莫密于材,非圣智不能使稀材,非仁义不能使大材,非微妙不能得材之实。微哉,微哉,无所不用材也。
凡商之所欲投,市之所欲入,民之所欲聚;必先知其时势,地利,文化,好恶,乡人之生性,令吾材必索知之。必索乡材外材之估论者,因而决之,导而查之,故外材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乡材内材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智材为通变,可使测向。因是而知之,故专材使事物为精进。因是而知之,故广材上下运转为通达。因是而知之,故庸材可使如常。七材之事,主必知势,知势必在于用材,故用材不可不练也。
上材有七性十过。所谓七性者:勇、智、仁、信、忠、义、严也。勇则不可屈,智则不可乱,仁则爱人,信则不欺人,忠则无二心,义则无分群,严则无怠惰。
所谓十过者:有勇而轻事者,有急而心速者,有贪而好利者,有仁而不忍者,有智而心怯者,有信而喜信人者,有廉洁而不爱人者,有智而心缓者,有刚愎而自用者,有懦而喜任人者。
勇而轻事者,可暴使失算也。急而心速者,可久使失全也。贪而好利者,可赂使失职也。仁而不忍人者,可劳使众不群也。智而心怯者,可窘使弃机也。信而喜信人者,可诳使误计也。廉洁而不爱人者,可侮使羞弃权也。智而心缓者,可袭使机不可用也。刚愎而自用者,可事使凌权也。懦而喜任人者,可欺使丧权也。
故商者,国之经济,生息之道,命在于上材。上材者,民生之辅也,故置材不可不察也。
管理之职,居之不挠,见市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