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的书法创新及其代表作
王羲之诸子皆善书法,唯七子献之才分过人,书格超群,得于乃父齐名。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字官奴,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
献之自幼秉承家学,临池学字,颇见才分,加上生性洒脱,故《晋书》称其“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怠,风流为一时之冠”(卷八十)。
年轻时即出仕,由州主簿而秘书郎、秘书丞,迁至建武将军、吴兴太守,官至中书令。故人又称为“大令”。
然而,献之享年不永,42岁即离开了人世,尽管他的书法艺术取得了光耀千古的成就,还是给后人留下了一些他早逝而作少的遗憾。
(晋)王献之小楷《洛神赋》
一 家法传承与追求创新
王献之在书法艺术上的成就,得力于他有一个被后人奉为“书圣”的父亲王羲之,更是由于他个人的勤奋和天才。
献之的楷书作品流传后世的,仅有小楷《洛神赋》13行,此作原写于白麻笺上,传至宋代时已成残纸。南宋时贾似道先后得两幅残纸共13行,遂以玉版刻之,即后世人所说的“玉版13行”。
看他的用笔,瘦劲俊俏,每一笔的起收与转折,都不作明显的顿挫,而是意到笔到,以精劲见长,写得疏朗放纵。章法上,纵有行横无列,字的大小,因形定势,如群鹤翩翩翔舞,悠然自得。虽千年之后,观此妙迹,仍然让人感到一种活泼泼的生气在纸上流荡。
王献之对于书法艺术可以说是自幼就有“凌绝顶”的抱负,或者说是他对于书法艺术有着无止境的追求和创新的意识。
(晋)王献之行书《二十九日帖》
二 “破体”书法与“连绵草”
所谓“破体”,就是打破原有的书体界限,创作出新的书体来。在王献之以前,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都已经成为固定的书体。
传说献之十五六岁时,就曾对他父亲羲之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献之可谓胆识过人,他创造出介于楷书和行书之间的“行楷”体、介于行书和草书之间的“行草”体。这种新的书体被称为“大令体”。
(晋)王献之《鸭头丸帖》
献之的行楷作品,以《二十九日帖》最具有代表性,此帖为《万岁通天帖》之第七种。
以楷书而略带行书意味,用笔收放自如,灵秀洒脱。全帖仅3行,行气连贯,且末尾“献之再拜”四字又自然地流为草书,“从意适便”的趣旨,于此可见一斑。
献之的行草书作品,最有名的是《鸭头丸帖》和《送梨帖》等。
《鸭头丸帖》属绢本墨迹,共两行15字,也许是硬毫书绢的缘故,此帖稍见枯笔,然不失润泽的笔致。观其行笔,时疾时徐,笔断意连一气贯注,虚实相生,于自然流畅中颇能见其书写时的精神意态。
(晋)王献之《中秋帖》
除此之外,王献之另创获了新体“连绵草”,有人把它叫作“一笔书”。
草书由章草而今草,自张芝到王羲之,有一个完善的过程,王羲之对于草书法度的完善是有贡献的,但他的杰出成就是在行书方面。
草书的品位并不高。张怀瓘品列汉末以来诸人草书,以张伯英(张芝字)为第一,而列王逸少为第八。
并且说:“逸少草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书议》)
这或者可视为见仁见智的评议,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王羲之虽然强调“适我莫非新”,但在草书上没有多少创新。
适宜于快速书写的草书,如果仍然一个字一个字地写而不敢将其作连贯书写的处理,是不免显得拘谨的。
(晋)王献之《东山松帖》
王献之在这一点上作了大胆的创新,对草书的字与字之间的关系作连贯处理,有意形成字字连绵的笔势,从而在视觉上给人一种滔滔江河一泻千里的奔放之感。
看他的《十二月割至帖》和《中秋帖》,的确是有一种与一般的互不连属的草字不同的气势与力量感。
标为王献之的行草书作品的,尚有《辞中令帖》《群鹅帖》《地黄汤帖》《东山松帖》《兰草帖》《授衣帖》《舍内帖》等墨迹或双钩填墨本。
观其墨迹意趣,似多系后人临仿,一般以为《地黄汤帖》是唐代人的临本,而《中秋帖》《东山松帖》等则大有可能出自宋代的米芾之手笔,这些字帖的艺术性是有的,但只能说明王献之书法对后世的影响,而不必多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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