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痕迹管理”是最应该破除的形式主义!

近年来,有一个新词我渐渐耳熟起来:“痕迹管理”。所谓“痕迹管理”,就是做任何事情都要留下“痕迹”——这个“痕迹”就是做事过程中的一些“凭据”或者说“证据”。

对于重要或重大的事情,做的时候有意识留下一些凭据,是应该的,便于总结,也便于留存于史。不不,我这样说还不准确,“痕迹”的重要性显然主要还不是为了“总结”为了“存史”,而是“责任”。比如企业管理中,要求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应严格做好细致认真的记录,这就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而留下“责任痕迹”,这显然是应该的。还有医生、警察、律师等特殊行业,留下病历、留下笔录、留下物证等“痕迹”,都是必须的。

即使对教师来说,在某些重要时间面对某些重要事件,留下确凿的“痕迹”也是要必要。但对于一般的教育教学常规的事,是不是也必须要留下“痕迹”呢?我觉得不一定。

在我看来,若非特殊行业特殊需要,常规的事嘛,做了就做了,不必非要“证明”,如果一定要“证明”,那能够证明我做了某件事最好的“证据”就是效果。除此之外,干吗还要留“痕迹”呢?当然,如果有的事虽然不重要也不重大,但确有纪念意义,留个“痕迹”也不错,比如旅游时拍个照,或保存景点的门票,这都无可厚非,因为这是个人的自愿行为。

但是如果凡事无论巨细,都一定要有“痕迹”,而且这个“痕迹”成了一种“管理”的需要,即“痕迹管理”,就会成为强制,而强制必然给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如果这负担落到教师身上——其实校长也一样,那就让本来就很累的教师(校长)更加不堪重负,让一些本来很有意义的教育行为变味。

比如家访,本来是多好的事儿呀——老师利用下班时间去孩子家里看看,了解其家庭环境,感受其家庭氛围,在温馨的家庭氛围拉家常,多好!但“上面”要求留下“过程性佐证”,于是老师不得不请求和孩子及其父母拍照——还不能拍正儿八经的合影,而要摆拍老师和孩子父母“亲切交谈”的“自然场面”;临走时,老师还要拿出有关表格填写“家访时间”“家访学生”“家访要点”“家访效果”等等,然后请家长签名;老师回到家里,还得写“家访收获”,这“家访”的“痕迹”才算收集完毕。

对老师的“痕迹管理”还不只是家访一件事,还有主题班会、学生谈心、社会实践以及种种教育行为,都纳入了“痕迹管理”。本来,对于有责任心的老师来说,做其中的每一件事,都是一次精心的设计、用心的投入;但现在,除了做这些事本身之外,还要保存所谓“痕迹”,又是拍照,又是填表,又是写作……比如说,两个孩子课间打架了,老师自然会找孩子谈心,会教育他们,最后两个孩子都认识到不对,并互相道歉。这事就算圆满解决了。但对“痕迹管理”来说,没完!你还有一系列的“痕迹”需要记录——这不是折磨人吗?所以,有老师戏言:“以后上个厕所,也应该撕下便纸的一角,写上经过、效果、感想和年月日,存档,以备检查。”

还有对教案写作和作业批改的要求,也让老师们意见很大但又不得不应付。比如,对教案的具体内容和字数有明确规定,而且必须手写;对作业(作文)的批改次数和批改详略程度,都有“精准”的要求,等等。本来老师们平时是根据具体情况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在形式上显然就不那么“规范”,但一到了某些时候,比如迎接“视察”“验收”“督导”的时候,教务处便根据“上面的指示精神”要求老师们“补赶”有关教案和作业批改情况,以在领导、专家面前能够呈现出“过程管理”的“痕迹”。这不是逼着校长和老师们弄虚作假吗?

而且,有些“教育”还给规定了次数,比如一学期必须找学生谈几次心等等,然后每次的时间、地点、经过、效果……都得明确记录。但教育的智慧和艺术,在于某种“随机应变”,即根据特定时间发生的特定情况和特定孩子发生教育行为——而这里的种种“特定”都可能是事先无法预料的。你非要老师“按部就班”,有些老师就只能弄虚作假瞎编了。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老师来说,就是不规定次数,不规定记录,他也会做的。比如我(不好意思,我不得不以自己为例),从参加工作之初,我就有写教育日记和教育故事的习惯,也有用相机记录我教育场面的习惯,所以迄今为止,三十六年过去了,我留下了上千万字的教育案例、教育故事、教育随笔。而且我相信,不只是我,全国还有许多一线老师都在坚持以实践为基础的教育写作。“师生共写随笔”正是“新教育实验”所倡导的“十大行动”之一。但是,和所谓“痕迹管理”要求的写作不同,我和许多老师的写作是自愿的,是自由的,是生活本身打动了我们,让我们忍不住必须记录;写,或者不写;写什么,或者不写什么;写多,或者写少……主动权全在自己。还是以家访为例,如果我觉得这次家访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且家访过程中出现了某种有意义的故事,而这故事又蕴含着某种教育智慧,那我回到家里哪怕熬夜我都也赶紧记下来。但如果我觉得就是一次常规的家访,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记的,我就不会写。学生谈心、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处理突发事件等等,都是如此。实际上,我和许多老师的这种写作,可能在数量上远远超过了填几个表格,但是,对于心甘情愿的有感而发,写成千上万的字我们都觉得很舒心;而对于为“完成任务”的应付性写作,哪怕写一百个字,我们都很累。

“痕迹管理”看似管理“到位”而且“精细”,实际上有时候恰恰是为了“不负责任”。此话怎讲?刚校长时,一位老校长告诉我:“注意,每做一件事,一定要有记录。这样,万一出了事,倒查的时候,你可以最大程度地免责。”我当时听不懂他的话。他给我举例说:“比如安全工作,除了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模拟演练之外,每一次的安全教育,每一次的会议内容,无论学校层面还是班级层面,一定要把过程记录保存好,包括每天放学前老师们给学生说的最后一句话,一定要是‘回家注意安全’,这句话也要记下来。这样,万一学校出现了安全事故,上面来一查,你该做的该说的都做了说了,而且一查,都有明确的‘痕迹’记载。这样,你的责任要小得多。”他还补充了一句:“安全事故,防是防不住的,什么时候出事,你完全意料不到,但有了这些记录,出了事你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免责。”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么严密的“痕迹管理”,在有些领导那里,主要还是为了“免责”。

当然,如果说所有领导热衷于“痕迹管理”都是为了“免责”则有些偏激。其实,我非常理解有些领导的苦衷,因为现在确实有老师不家访、很少找学生谈心、不认真备课写教案……怎么办呢?那干脆就规定教育教学常规的次数和具体要求。这种“痕迹管理”最大的好处是简单化,但最大的坏处是“一刀切”,不,最大的坏处是诱发甚至鼓励弄虚作假。

写到这里,我想自己一次教育行业以外的经历。几年前,我应邀去参加某单位的“学习市党代会精神座谈会”,因为是一个小组会议,所以座谈者并不多,也就十多个人吧,但会场布置却格外高大上,尤其是那“深入学习市党代会精神座谈会”的条幅非常醒目。开会了,旁边站着一位专门负责拍照的,他要我们“认真些”,所谓“认真些”就是我们的坐姿、表情都必须显得“很投入”“很专注”。“啪啪啪……”几张闪过之后,他认真回看了拍的照片,然后点头说:“可以了!”于是,大家把事先准备好的水果糖果瓜子摆上了桌子,十来个人谈笑风生,聊天吹牛,不亦乐乎。可是,几天后我看到的“简报”却是“认真学习市党代会精神”如何如何“认真”,而且“有图有真相”。这就是“痕迹管理”。

查百度,“痕迹管理”是这样解释的——

痕迹化管理,是在各种管理工作过程中,从时间和管理内容方面,不留间隙或空白、死角的缜密的工作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和留下证据。痕迹化管理最大的优点就是通过查证保留下来的文字、图片、实物、电子档案等资料,可以有效复原已经发生了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实行痕迹化管理就是让所有的生产经营管理都留下印迹,可供日后查证。

注意,这里的“痕迹管理”主要针对的是企业管理的“生产经营活动”。尽管企业管理的一套不是绝对不可以用于学校——当然也可以借鉴,但学校毕竟不是企业。企业面对的是物质产品,“让所有的生产经营管理都留下印迹”的目的,是日后如果发现次品,便于倒查责任;但教育者面对的不是物,是作为“人”的学生;而学生的成人与成才是很复杂的,不光有学校的因素,还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如果将来这个学生成了社会的“次品”——走上了犯罪道路,能够通过这些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痕迹”来“倒查责任”吗?

而学校的“痕迹管理”很多时候(不是所有时候)成了弄虚作假,这是反教育的,而如此“反教育”恰恰违背了“痕迹教育”倡导者良好的初衷。

教育的品质是真实,教师的品质是诚实。一切弄虚作假都是反教育的。毋庸讳言,现在我国的教师队伍中确有相当一部分(当然不是大多数,但绝非个别)是“混日子”的,但类似“痕迹管理”这样将教育管理简单化和庸俗化的做法,非但不能解决提升教师的责任心问题,反而会产生许多诸如弄虚作假纯属应付的新问题。而要真正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创新教育体制、完善教育法规、唤醒教师内心的价值观、成就感上着力。当然这是一项综合性的大工程,是另一篇文章的内容了。

2017年10月1日从合肥至宏村的高速路上

2017年10月27日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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