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律师个人品牌之路-我做抖音的经历与思考

我做抖音的个人经历

2018年10月29号,我在短视频平台账号“房产律师曹晓东”上,发布了第一条短视频。此后,基本上每天发一条。三个多月后,制作了100个左右的小视频,都是房产法律主题的普法内容。

当时的抖音,对新人很友好,新人、新作品很容易得到推荐、分发,比如我的账号,5天后,就有作品播放量破了7万;不到一个月,就有视频播放量突破了500万。

之所以能坚持3个月,创作100个视频,也是因为这种算法激励。

当时,很多律师都是“全科大夫”,什么都讲,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关系、刑事辩护……不管什么领域他都讲,而且,都是互相抄来抄去的,同一个模板,同质化的内容,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区别。

我从做视频的第一天就做了决定:

第一,做区隔定位,搞专业化,做垂直领域,只讲房产法律。

第二,不看别人的视频,讲别人没有讲过的内容;

第三,每条视频都附上法条依据,以示精确(因为我觉得很多视频都在胡说八道、没有依据)。

3个月下来,两个账号,一共积累了4万多粉丝。

然而,有一天,我突然接到官方通知,账号降级,以后减少推荐。

原来,是粉丝多了以后,我接到大量的咨询,试图变现的我,给咨询者发了联系方式,结果,被系统判定为广告过多,此后,视频不再得到推荐。

我尝试了各种办法,可无论是换账号发布,还是隔断时间再发,最终,都得不到推荐。

没有激励机制,我也就没有再做下去了。

这段时间操作下来,看起来粉丝量不错,播放量很高,但没有一个案源转化,没有一个常法客户转化,甚至连咨询付费的都很少。

现在亲戚朋友都有了抖音号,甚至都拍起了视频,但在当时,抖音不是太普遍,所以,我的抖音号在本地,甚至在亲友圈的影响力也不高。

最大的作用,也只是督促了自己更深的学习房产法律,做更深的研究,并没有有效的变现。

上面这些,之所以没有提到抖音之外的平台,是因为,那些平台的推荐分发机制更加头部化,平民如我,基本上颗粒无收,粉丝、传播量,统统没有。

后来了解到,很多法律账号,投入了数百万资金打造,有了上百万的粉丝,最终也是有变现转化。

这段经历,给我带来一些困惑:

为什么粉丝量不能转化案源?为什么播放量毫无贡献?为什么自己以为独特的内容没有得到粉丝黏性?平台禁止发联系方式,那怎么变现?做短视频的目的是什么?是否还要迎合观众?律师是否要娱乐化?公域流量是否有用?

2020年6月23日,经过一年多的思考,我对短视频创作有了新的认识,有了新的思路。

恰好官方结束了对我的抖音号的惩罚,微信也刚好受邀开通了视频号,很多产品也有了提词器功能。

我,重新做起了短视频。

创作视频的目的是什么?是追求流量吗?

2018年11月23日,我总结到“我的视频太过家庭日常,没有展示高价值服务能力,没有找对客户群,粉丝都是不愿意付费的”。

2020年6月14日,我发朋友圈总结到

流量思维是销售员的思维,价值思维才是企业家思维。

流量为王的观念会让你迎合感官刺激,追求肤浅和流于表面的热度,而忽视了人们对价值的内在需求。

要打造可信赖、高价值的法律产品,而不是将主要精力放在传播率上。

创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创作,目的都是展示价值,塑造品牌,通过自我展示,降低他人对我们的信任成本,从而降低合作成本、交易成本。

让客户认识到我们的价值,从而减少讨价还价的时间。而不能因为追求流量,给人一种廉价、平庸、肤浅的印象。

为什么不能浮夸表演

2020年7月30号,我更深刻的认识到高价值品牌的重要性,发朋友圈说:

“写作即做人,文章体现的是一个人的人品和价值

文章肤浅、浮夸、投机,作者就是肤浅、浮夸、投机的人。文章严谨、真诚、深刻、系统,作者就是严谨、真诚、系统的人。

追热点者往往不假思索、投机取巧、哗众取宠,追热点的文章往往废话连篇,浪费人的时间,往往投机凑字数令人感觉肤浅,往往刺激眼球令人厌恶,叫人看不起。让自己的品牌价值不升反降。

人们不会因为这样的文章认可你的价值,喜欢这种文章的人也不是优质客户。”

短视频,也一样。

浮夸和表演让人觉得无法信任。

抖音上的岳老板直播带货,可能真的打了很高的折扣,可能的确是真货,但那种浮夸表演的风格,实在是让人无法信任,直让人感觉智商收到侮辱,就算不是在忽悠,也根本听不下去。

为什么还要做短视频

大众习惯了不读文章不看书,但视频,他们是看得下去的。同样的内容,既然写了文章,为什么不改编成视频?

文章的传播率低,但短视频,可能引爆传播率,成为大众认识你的入口。

怎么做短视频

我的思路不一定对,分享给大家,一起探讨,共同成长。

首先是内容上,既然普法内容无法体现你与别的律师的区别,无法体现出你能提供高价值的服务,那么,你的视频就应该展示更专业的内容、更深度的思考。

其次,形式上过短的视频很难有深度,只能是哗众取宠、刺激眼球,无助于打造个人品牌。所以,我们应该制作一分钟、甚至更长的视频,让看官进入到我们的逻辑和思路里,看到我们的深度和魅力。

最后,你一定要露脸。

营销号很容易被人识破,因为它们没有人格化,没有个性,没有自己的观点,只为宣传和卖货,不能产生粉丝黏性和忠诚度。

露脸,展示自己,而不是站在幕后,才能让账号人格化,让人产生信任。

这是我个人的一点经历,一点思考,欢迎批评、交流。

——曹晓东,房产律师,房产法律100课主讲人,通往大律师之路专栏主理人,律师思维进阶沙龙联合发起人,全网各平台统一账号名“房产律师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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