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短篇)马可

明德给丁墨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给学生上课,没有接他的电话,等丁墨再打回去的时候,是别人接的,说明德已经被送到医院了。“是轻度中风。”等她赶到医院,那个医生对丁墨说。

医生年纪不大,至少在丁墨看来不算大得足以让她完全放心,但他脸上的黑框眼镜和抑郁的气质又多少让她打消了一些疑虑。当时明德正躺在病床上,脸白得像张纸,罩着呼吸机,旁边的床头柜上放着心脏监视器。他才五十四岁,身体一向强健,没想到会一下子就病倒。

明德是丁墨的舅舅,只比丁墨大五岁。丁墨的外祖母一共生过九个孩子,六个女孩、三个男孩,除了三个死于难产其他的都活了下来,明德是最小的一个。相比于母亲其他的兄弟姐妹,明德给人的感觉分外亲切,他的眼睛大大的,脸圆圆的,长相酷似母亲。丁墨从小是外祖母带大的,有好几年的时间一直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那时她们住的房子很小,是在一个老式的带天井的院子里,外祖母家占据了二楼上的两个房间。她和明德相处融洽,明德给她折过纸飞机、做过木质的飞机模型,丁墨一直觉得明德不像舅舅,更像是哥哥。

他们曾像兄妹一样相处,明德为她做过学科辅导,在她报考大学的时候给她建议,但在她毕业的时候却反对她去学校做老师。“那并不适合你,”他说,“你应该让你的生命散发出更多的光芒。”

明德曾经是平面设计师,后来和朋友开了一家公司,过了两年又去了新疆,替人在沙漠里树广告牌,到三十岁的时候他回来了,重新开始做设计师。那时候他的女儿梅朵已经两岁了,丁墨也已经和仁山结婚,生下了一夫。自此他们两家开始了热烈的交往,有时明德会在丁墨家过夜,驻扎在她家的客厅。一夫很喜欢他,经常和他进行枕头大战,把被子和衣服都扔到地上,等着丁墨第二天替他们收拾。

丁墨埋怨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打120,反而是给她打电话。她因为这样的事感到气愤,倒不是生明德的气,而是替他难过和担心。她甚至想着,如果他就这么死了怎么办。她听说很多中风的人抢救不及时都会死的。

“一开始就打的120。”

坐在病房过道边一张椅子上的年轻人插嘴说。原来他一直坐在那,只是丁墨没注意。丁墨猜他是明德公司的人。明德这些年一直在做广告牌制作,雇了四五个年轻人为自己工作。这时年轻人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上衣拉上去,露出了肚皮,他建议丁墨为明德找个看护,他打着哈欠说:“这样你也不用老是守着了。”

明德头和身子都不能动,眼睛只能使劲朝下看才能看到丁墨,他正用眼神跟丁墨打招呼。他知道丁墨向来是热心的,很有活力,只是有时候做得过火。

丁墨在护士站向当班护士打听看护的事。她这种绝不犹豫的特点,让她感觉很有能力也很有能量。

“这很容易。”护士说。这里有好几个看护,可以给她介绍一个。

在等看护过来的时候,丁墨突然想到为什么没有见到梅朵,她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就出现在明德的病床前吗?她并不是小姑娘了,已经二十六岁了,应该更懂事才是啊。她也想到梅朵之所以成为她所称的那种“问题女孩”,原因在于小莉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就因心脏病去世了。

一个很早就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于是丁墨很同情,有段时间还把梅朵接到家里生活,因为想到明德作为一个父亲,还是工作量那么大的一心忙着赚钱的父亲,是不具备照顾处于青春期女儿的能力的。而且梅朵过来和她一起住,她就不用担心要是梅朵来了月经,明德该怎么告诉梅朵了。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月经时,在放学的路上有个同学告诉她,裤子后面全是血的事。她永远记得那种震惊、绝望和不知所措,以及那等着被人嘲笑的可恨的羞耻感。谢天谢地,梅朵的第一次月经来潮是在丁墨家。梅朵刚从沙发上站起来她就发现了,她镇定地悄悄把梅朵叫到自己卧室,告诉她发生了什么,觉得自己既像个称职的母亲也像个好心的姐姐。

早些年的时候,梅朵是一个甜美的女孩,有着长长的头发,身体柔软纤弱得像只小鹿,两个肩膀像安静的小鸟。她和一夫年纪相仿,但性格截然不同,一夫从小就被管得规规矩矩,梅朵却不同,她太任性,太叛逆,太自以为是了。在她母亲死后尤其如此。丁墨最后不得不把她送回她自己家。在那段时间里,唯一能让丁墨感到自豪的是,梅朵至少是在她的照顾下迎来了第一次月经的。

看护过来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他们很快谈好了价格和条件:二十四小时看护,她本人会经常过来,但主要还是依靠他。好的好的,没有问题。

她把看护带到明德床前,告诉那个年轻人他可以回去了。她又问明德想不想喝水,想不想吃东西,想不想撒尿……总之,她想为他多做点事,这样心里也好受点。

但看护很实际,告诉她她还必须去买一些东西,比如一次性床单(当然万不得已不会使用),还有医院餐厅的饭菜票(如果丁墨想让他为明德料理一日三餐的话)。

等丁墨处理完这些事后,才突然想到,明德大概很害怕吧,虽然男性的自尊让他没表现出来。但男人都这样,看似比女人强大,其实却脆弱得多。

已经快两点了,四点还得回学校,她又在医院的超市买了一些吃的——饼干、棉花糖、即开即饮咖啡、薯条。如果明德饿的话,看护可以给他吃。

做完这些,梅朵还没有来,丁墨只好给梅朵打电话。她已经好几年没见到梅朵了,她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到梅朵,都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表姐,而更像是一个母亲。“因为你就是一个母爱泛滥的人啊。”这话仁山說过。仁山说她就适合做母亲,做老师。“真是再适合不过了。”她知道仁山有爱讥讽人的一面,但这又有什么呢。仁山年轻时候很英俊,有宽大的肩膀和修长的四肢,经常面带微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于是丁墨认为,如果她主动一些找他攀谈,是没有人会认为她很奇怪的。她很直率地问他肯不肯做她的男朋友。他听后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浓浓的眉毛扭成一团,像两只正在挣扎的毛毛虫。然后他笑起来,胸部像只一起一伏的风箱。她羞愧地逃开了。但第二天再见到他,他还是那副忍俊不禁的表情,丁墨就想,也许她并不必等到他确定的回答。

梅朵没有接电话。“她早就这样了吗?”她问道,又像是在问自己,“早就没住家里了吗?”

明德眨眨眼。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她又说。

这次明德连眼也没眨。

“那我去她单位找她,你病成这样,她总该来看看。”

丁墨没指望明德回答,她听明德说过,梅朵在市中心的麦当劳上班,她可以直接去找她的。

“真的吗?怎么会这样?”丁墨把明德住院的事告诉仁山,仁山惊讶地说。

其实他并不关心,正聚精会神地把面条从一口深蓝色的搪瓷锅里夹出来,放进两个景泰蓝碗里。

“你去看看他吧。”丁墨说。

她又瞧瞧他,他已经没有从前那样英俊了,他脸上那些明朗的线条正在坍塌,他现在比明德还胖,脸白白软软的像面团,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没精神,更像个糖尿病患者。“你看看他,看他需要什么。明天我还要去找梅朵。”

仁山桌上还有两个煎鸡蛋,两根烤肠和装在大玻璃碗里的沙拉。装在瓷碗里的沙拉酱也是他调的。他们一向喜欢这样简单的饭菜,两个人都要工作,如果大量时间都花在做饭上是很不明智的,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吃过饭,他们还要在各自的书房里阅读,如果有兴致,会在客厅里讨论看过的书,或者看看电影。

“她不在啊。”丁墨说。她把脸埋在自己头部的阴影里,带着绿色灯罩的吊灯就在她的头顶,她微微抬起头,长长的眼睫毛反射出一星半点的光,好像空气里一束发光的灰尘。“要是在,明德大概也不会给我打电话了。”

她嘆息一声。也许是累了,每当集中精力做完一件事,她就是这样的状态,好像全世界都弃她而去,或者她正打算摒弃全世界。明德虽然是他舅舅,他们也从小一起长大,她的母亲几乎就像他的母亲,但那还是不一样,特别是当各自有了家庭之后,那种亲密的关系就被其他亲密关系取代了。他并不是每件事都跟她说,特别是最近几年,她对明德的情况可说一无所知。她并不赞赏明德的生活方式,对待生活,他总是那么随意,除了赚钱,对自己的人生毫无规划。他不懂欣赏艺术,也不阅读。在此之前,他是和她一样热爱阅读的,甚至比她还要爱。在她上初中明德上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买过很多书,那时候她就特别喜欢他,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丁墨去找梅朵,对于这次突然的造访,她是不抱多大希望的,她怎么知道梅朵肯定会在呢?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并且打定主意,即便梅朵不在,可以向其他人打听她什么时候上班。天阴着,开始有雨点飘落下来,好在她带了伞。她一进去就见到了梅朵,梅朵穿着制服,是粉红色的泡泡袖衬衫和黑色短裙,外罩着白色带花边的围裙,白色头饰让她看起来像个兔女郎。丁墨记得上次见她的时候她还是短发,现在长长地披在肩膀上,留着厚厚的日式刘海。她看起来更成熟了——一种成熟的厌倦——正在柜台后面给人拿餐,抬头看到了丁墨后,冲她笑了笑,好像她们每天都能见面似的。“你先忙吧,我去那边坐一会儿。”还有四五个人在排队,丁墨只得说。她走到离门很近的窗户边,找到个座位坐下来。

一直以来,梅朵也不称丁墨表姐,她说不出为什么。可能觉得丁墨做表姐年纪太大。她一直不知怎么称呼她,也一点不喜欢每次见到丁墨父亲都要让她叫丁墨“大表姐”,但这个“大表姐”从来没叫过父亲“舅舅”。梅朵在她家里住过一段时间,觉得她家过于整洁了:每一样东西用过后都要放回原位,坐过的沙发一定要整理,每个星期要大扫除一次,此外,每天下班后还要一遍遍拖地,特别在有客人来的时候。丁墨说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每次说“时间”这个词,丁墨就把这两个字咬得死死的。梅朵不得不小心翼翼,不过让她高兴的是,至少丁墨家里有很多书,她可以窝在床上看书,可以在沙发上看书,可以在厕所里看书,或者在她想在的任何地方看书。她被安排睡觉的那间房原本就是书房,除了窗下有写字桌,每一面墙上都有书架。丁墨家有三间卧室和一个客厅,三间卧室中的一间用来做书房,其余两间,一间是丁墨和仁山的卧室,另一间是一夫的卧室。丁墨在梅朵来了之后在书房里增加了一张简易单人床,紧挨着一排书架放着,没有放衣物的地方,就腾出几格书架,用来做临时的衣柜,不过要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在书架上看起来几乎像装饰物。至今梅朵还记得墙上没有被书架遮住的地方露出来的被雨淋湿过的污迹。那是一套老房子,而且还是顶楼,如果雨下得太大,雨水就会从缝隙里渗进来。丁墨一定不喜欢那些污迹,她用书架把它们挡起来。但梅朵喜欢,常把它们想象成一些怪物,并以此编造很多故事。

有时一夫会进来找书看,他们就闲聊一会儿。一夫比她大一岁,个头比她矮,人长得很胖。那时他还没开始发育,嘴唇上有一圈淡色的绒毛。他刚上初一,是班里的三好学生,总是想把一切做得最好,让大家都喜欢他。他们谈到了各自学校的情况,同学和老师,谈到各自的理想。梅朵说,她想成为一个作家,一夫没有说他想做什么,因为他不太确定。“我会的太多了,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学过绘画和声乐。但不知道将来会做什么。什么都可以吧。”他吹嘘说,神态就像一个成年人。显然,体育和运动是他的弱项。梅朵就不一样了,每学期末的时候她都能拿到体育课的最高分,双杠、单杠、体操、跑步,她都做得很好。可她从来不提这个,因为这个与一夫会的比起来太不值一提了。

仁山也会进来,通常是拿了书就走,偶尔问起她有没有做完功课,如果要谈得更多,他会选择在家里的客厅或餐厅。他问她喜欢什么书,喜欢哪些科目。看起来就像一个严肃的老师在约学生谈话,甚至马上有可能要见家长。她只得回答说喜欢小说和故事。“什么样的小说呢?”他又问。《简·爱》 《包法利夫人》《魔山》。其实她读不懂《包法利夫人》和《魔山》,可她知道这么说,就会让别人觉得她很重要。“你能读懂《魔山》?你可真了不起。”她当时认为他这么说并没有讥讽之意,至少她能说出名字,这本身就值得赞赏。“那你喜欢哪些作家?”张爱玲、郁达夫、阿加莎·克里斯蒂。她想她说错了,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前面说的那些作家不完全一样,她不知道为什么要提到她,虽说她渴望成为她那样的作家,但觉得不能把她和其他人放在一起。他笑了起来,这次她觉得是种讥讽,羞得满脸通红。

“你能不能动作快一点,”站在梅朵前面的顾客说,“我要赶时间。”这个穿着低胸拉链衫的女人,脖子上挂着一条粉色珍珠项链,染成黄色并烫了的头发看起来就像一个鸟窝。梅朵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发型师会设计这样的发型。“好的,马上就好。”要是换作从前梅朵可不会这样,至少会跟她斗斗嘴。她不再采取这样的态度,要归功于店长不厌其烦的谆谆教导。店长年纪不大,三十岁不到,作为一个麦当劳的店长,他未免长得太英俊了。不过也正因这样,一旦和顾客发生冲突,事态会很快得到平息。他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给“颜值即正义”这句话做注脚的。有好几次梅朵和顾客发生了冲突,都是店长替她解了围,而事后也并没有因为顾客不高兴而责怪她。这就是她一直还在这里工作的原因。“如果没有你,我——”她对店长说,做了一个自杀的动作表达他对她的重要性。

接班的人一来,梅朵就去更衣室换衣服。她穿上了吊带衫和阔腿牛仔裤,吊带衫露出她的前胸和后背。她对自己的胸部很满意,但背部却乏善可陈——有点厚,给人以虎背熊腰的印象,而且背部的皮肤也不好,因为经常晒太阳,差不多成了棕色,除了有好几颗黑痣,还有一点小红点,她曾自嘲地说她看起来就像一只癞蛤蟆。她重新梳了一下头,把头发披在肩膀上,没有吹风机,没办发给两侧的头发做出发卷,但没关系,还可以把头发拧起来绕成一个结。她涂了厚厚的口红,这次不是店里要求的那种惹人喜爱的橘粉,而是大红。她一向喜欢这种红色,它会使她的脸部更加突出。现在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她一向觉得女孩子过了二十五岁就算老了,就像会发出馊味的过期食品,所以她一直很注意不让自己的身体发出味道。

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看到丁墨正坐在那里看手機,她坐在那里的样子,让梅朵想起了那次颁奖典礼上认识的那个叫雅兰的人。她们有点像,不是外观,而是她们给人的一种感觉——总摆出典雅的样子,极度看重其他人对她们的看法。梅朵庆幸自己不是那样的,她并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好,甚至总想让人不要对她抱有太大期望。她文身,在肚子和两条大腿上分别文了龙和玫瑰花,到现在,这两个文身有些掉色,看起来就很难看了,简直像疤痕。可她不在乎,她也并不想成为作家,虽然在写作,但她是用笔名在网上发表的,有个编辑注意到了她,把她的小说放到了刊物上。她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种作家,也不认为自己可以称为作家。

“你想不想吃点什么?”她问。她还不知道丁墨为什么来找她,也许是路过来看看,反正不可能是来吃晚餐的,丁墨看起来有些焦虑,可能是来告诉她什么消息的。果不其然,丁墨让她坐下就开始问她已经多久没回家了。“我一直都在家里啊。”她说。“你可别骗我了。”丁墨耸着鼻子,一副厌倦的表情。“你爸爸病了住院你都不知道,你还说你住在家里?你这孩子真是,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撒谎的?”梅朵并不奇怪,明德爱喝酒,没有好的生活习惯,拼了命想赚钱,身体出问题是必然的。她想起母亲去世的时候,她总是在担心,但母亲的病情还是越来越恶化了。她一点不喜欢那种担心的感觉。“他看到你会高兴的。”丁墨说,“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是个成年人了。”啊,又是这一套!少来!梅朵可不要听。这之后丁墨说的话梅朵就听不见了,她知道丁墨大概的意思是,梅朵该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要照顾好父亲,因为父亲现在老了,不能让他一个人在医院,虽然有看护,但她也得去看他啊。“我要走了,”丁墨说,“仁山今天有事回来得晚。”

终于!真是太好了!丁墨走的时候就下起雨来,梅朵高兴地想,这下子她可该被雨淋了。想象着丁墨被淋成落汤鸡的样子,梅朵不禁笑出了声。但她笑出了声并不仅仅只是想到了丁墨被雨淋的样子,而是想到了马上要赴的约会。她很快就要去和一个叫李元浩的人约会了,他是她在那次颁奖典礼上刚认识的。以前她以为写作的人都很无趣,只要看看那些作家们的照片就知道了——木讷、了无情趣。现在她改变了看法,她到他老家的果园里去过,还在他家吃过一次饭,第二天,她带着宿醉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他妈妈做好的一碗面条端到了她的床头。他已经三十八岁,却没有结婚,因为,他不能想象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样子。这一点,和梅朵很相似,她也不能想象。

走出店门,雨还在下着,天已经黑了,街道上的车辆仍在川流不息,红色的汽车尾灯在黑夜里特别明显,在雨里和那些刚亮起来的霓虹灯、交通灯交相辉映。她没有带伞,可她不在乎,提起裤子往雨里跑去,不小心撞在一个打着伞的人身上,把他的伞都撞掉在了地上,她连声说着“对不起”又继续往前跑。离能够叫到出租车还有一段距离呢,她得跑到路口。现在是夏天,雨淋在身上并不冷,反而让她感到轻松惬意,唯一让她担心的是她刚化好的妆,肯定都掉了,不过也没关系,到了车上可以补一下。她觉得自己一直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像在山间奔跑的一只麋鹿,似乎有些惊慌失措,但至少这个时刻,她不必考虑工作,不必对所有的顾客都客客气气毕恭毕敬卑躬屈膝,不必想到父亲,尽管她觉得自己爱他。真正的爱并不一定要表达出来的,爱深植于内心。

水果和奶粉是仁山帮着一起送来的,丁墨在明德的床头柜上摆满了葡萄、橘子、咸鸭蛋、奶粉。仁山和明德以前也经常见面,但那相亲相近的时光持续得很短,也就几年的时间。那时,明德还没有开公司,在一家公司做平面设计师,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小莉也还活着,两家人经常带着孩子们外出露营。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是那种心情不好时,回想起来就感到被治愈的时光。“你说她为什么会这样?”回家的路上,丁墨对仁山说。因为医院离家不远,两个人打算走着回去。“这都怪明德太宠她。当然,他一向忙着自己的生意,如果挣钱就能解决问题,这个世界早就没有问题了。”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头天晚上,她还打电话给一夫,告诉他明德生病的事。“需要我回来吗?”一夫说。她知道一夫很忙,而且还在热恋中,怎么可能会突然回来呢。就在她跟他通话的过程中,还不时听得到他和那女孩窃窃私语,夹杂了两个人的笑声。他只随口一句,表达了一下关切。“这个世界的很多问题都是钱引发的。”仁山笑道。他并不想就明德家的事发表看法。“啊,我觉得你好像并不关心呢。”丁墨说道,“如果是你舅舅,是你妹妹……”“我关心,谁说我不关心?”仁山辩解道。“啊,我得再去找她,”丁墨说,“如果她下班了,就找不到她了,还要等到明天,谁知道她明天会不会去上班?我等不了了。”说着就要走到路边去拦出租车。“要我陪你去吗?”仁山问她。“不用。”她觉得有时仁山在旁边,反而让她做起事来缩手缩脚的,她跟他告别,很快就截到了一辆出租车。也许,梅朵已经不在店里了,天都已经完全黑了。

车往市中心方向开,路上不断遇到红绿灯,离市中心越近红灯越多,还差一个路口又被堵了下来。她等不了了,怕再坐在车里等下去梅朵就真的走了。她下了车,三步并作两步在人头攒动的街头朝麦当劳赶去。一个卖玫瑰花的人拦住她问她买不买。不,当然不买。此刻梅朵正准备离开,她都已经换好衣服了,身上穿着一件闪闪发光的银灰色的裙子和一双黑色的高跟鞋,高跟鞋上面也镶满了同样闪闪发光的水钻。她化了浓妆,眼皮上涂着银色的眼影。“梅朵。”她喊她,“你不是说要去看你爸爸吗?你怎么没去?你是不是打算等他死了再去?”丁墨觉得梅朵一定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吧,但谁又能保证让所有的人都喜欢自己呢。她知道明德并不会死,但只要能达到目的,说什么内容有什么好在意的呢。如果换成她那些上高中的学生,她也会这么说的,确实,他们会一时接受不了,但最终会明白她是为他们好。

“我今天没空,明天再去。”梅朵想从丁墨旁边绕过去,但丁墨挡在她面前不让她走。“你出去玩,出去约会就有空了吗?看你生病的父亲却没有空?”她走到梅朵身边,把手放在她肩膀上,想提醒梅朵,她们之间亲密的血缘关系。她感到梅朵壮实的肩膀缩了一下。“你应该去看看他,这并不需要多少时间,没有要求去照顾他,但至少你可以去看看他呀。”“他不需要我去看的。”梅朵说。她没有看丁墨,垂着眼睛,装着假睫毛的眼皮轻轻颤动着。“是因为你爸爸有再婚的打算吗?”丁墨问。这是她突然想到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还有什么呢。“什么什么?你在说什么?”梅朵问,“他告诉你的吗?”“没有。我只是这么猜的。”“哦,我要去找朋友了,”梅朵说,“我们已经约好了,他新店开张,我要去捧场,不能失约的。”梅朵打算走开。“是什么店啊?”丁墨说,她决定改变策略,或许之前的方式太过于直截了当了,丝毫不能产生效果。“那我也跟你去看看应该不会有问题吧?”轮到梅朵不相信自己眼睛似的看着她了,就好像丁墨正在告诉她太阳是围绕着地球旋转的。“不是吧,”她喊着,“大表姐,你不是认真的吧?那是一家夜店,你要去吗?”“正好跟你去开开眼界,”丁墨说,她可不想被吓退,“然后我们再去医院。”“可到了那时候,医院已经不让人探访啦!”梅朵又叫起来。“你可以跟你朋友说一声嘛,我们可以提前离开。”她已经打定主意,并且相信自己的坚定一定会让梅朵投降。希望梅朵会说:“好了我怕你了,我跟你去医院。”不过梅朵这时却用狡黠的眼神瞧着她,说:“好吧。如果你想去的话就去吧。”

她们走到步行街,又进了一条小巷,丁墨觉得自己以前从没来过这儿,每一家店门口都有一些奇怪的装饰品:木桩、渔网、干玉米、成堆的南瓜、酒桶、木雕、小型喷泉,还有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红的黄的成串的灯笼。丁墨平时很少来这里,不知道原来以为很安静的地方会这么热闹。梅朵告诉她这里属于夜晚,白天是很冷清的。“所以它从来不属于你们这样的人。”梅朵说。丁墨不知道梅朵所指的“你们这样的人”是什么意思,大概是指她们不是同一类人。这是当然的,她俩不可能是一类人。

在她发愣的时候,梅朵已经进了一幢大楼,上了电梯。电梯往上升,丁墨注意到她们是在一幢圆筒形的大楼里,等她们从电梯出来,已经置身于一间酒吧。酒吧里灯光昏暗,只有吧台上有射灯,有个穿无袖T恤衫的年轻酒保站在吧台后面,吧台上坐着几个客人。此外,光线的来源就是每张桌上放着的一盏盏小得不能再小的灯了。站在外面,丁墨甚至都看不出这个店有多大。这时梅朵回头说:“你不是想看看吗?你害怕了吗?”丁墨觉得梅朵真是太小看她了。

梅朵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丁墨跟进去坐到她旁边,问她:“你不说夜店吗?”梅朵笑了,叫来服务员,说要点饮料。“你要喝什么?”她问她。“不知道,有什么就喝什么。”丁墨对喝什么没有概念。梅朵就要了三杯加冰的白兰地,还建议丁默也喝白兰地。“我最喜欢白地兰。”她说。但丁墨要了白葡萄酒,本来她想要雪碧的,但怕梅朵笑话她。梅朵又点了巧克力蛋白饼干和马德拉蛋糕、百香果芒果蛋白冰激凌蛋糕。“我还没有吃晚饭。”她向丁墨解释自己为何要点如此多的蛋糕。

“那么你现在住在哪里啊?”等服务员走后丁墨问她。“附近。”梅朵简略地说,“对面的店是我朋友的。”她指给丁墨看那个店,整面墙全是玻璃的,玻璃窗后面有好几张桌子,再往里,靠近中央的位置有一个舞台,舞台上有人正在表演节目。舞台的背景屏幕闪着让人目眩的光。丁墨把目光转开。这并不像一个新开的店,她想,而像是開了很长时间了。这时服务员把白兰地和白葡萄酒端上来了。“这是你朋友刚接手的吗?”丁墨把疑问说出来,相信这是梅朵的又一个玩笑。“是啊,别人不开了,他接了手。”梅朵喝了一口白兰地,叹着气咂咂嘴。也许是白兰地的作用,梅朵一扫先前的郁闷,比刚才心情好了一些。“你吃一半吧?”她想把蛋糕切一半给丁墨,丁墨说自己吃过饭了。梅朵就自己大口吃着。她开始跟丁墨说起自己住的地方。“你不会喜欢的。你也想象不到的。”她说,却并不感到难堪,语气里甚至有炫耀的意思。“就是那种老房子,房间里连卫生间也没有,是用楼层的公共卫生间,房东雇人打扫,可那人每星期只过来打扫两次,你想象不到每星期只打扫两次的卫生间是什么样子。”梅朵已经喝完了一杯白兰地,开始喝第二杯。她抽着一支烟,问丁墨抽不抽,丁墨说不要。

丁墨说她当然想象得到,小时候住的大杂院就只有公共卫生间,或者叫厕所,离得很远就能闻到那股味道。“差不多就是那样。”梅朵说。她挥挥手,姿势洒脱得像个男人。“我什么都没有,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挣的钱只够吃饭和付房租,任何东西我都买不起。”“那你可以搬回去,为什么不搬回去住?”丁墨问。她把“那”字拖长了声。“我不想回去,暂时不想。我不想像其他人一样,外面混不下去了就哭着鼻子跑回去。真热啊,真想去游个泳,你想游泳吗?”丁墨不能说什么了,她想这大概是梅朵的又一个花招。

这时有个男人走了过来,问是否可以坐在她们这桌。他有五十多岁,穿一件浅白色西服和深蓝色衬衫,一张长脸,眼睛在灯光下闪着浑浊的光,像条鲇鱼。“可以啊,坐吧。”梅朵几乎是想也不想就说。酒吧里人确实不少,但也不是说就找不到一张空桌,这个人为什么就非得和她们坐在一起?他是想找个人说说话吗,还是被梅朵的白兰地吸引来的?他手里也端着一杯白兰地——同类总是会被同类吸引。她指了指手表,想提醒梅朵时间已经不早了,她们应该去医院了,但梅朵没理会她的暗示,已经和刚坐过来的男人攀谈起来。他自我介绍说他是做桥梁设计的,叫高道本,在桥梁设计院工作。“你平时喜欢做什么?”梅朵似乎对他有兴趣。“很多,”他耸耸肩,“看电影、看书、听音乐、看展览,还有,泡酒吧。”梅朵说和她喜欢的差不多,她变得放松了,开始讨论什么电影好看,《时光尽头的恋人》《欲望都市》 《蒂芙尼的早餐》。他们似乎有东西可谈,而且能马上明白对方说什么,对对方所说的一切都感兴趣。“你喜欢圣-桑的《动物狂欢节》吗?”“你更喜欢张爱玲,还是白先勇?”“柔石怎么样?你怎么看待他?”又谈去什么地方旅行,哪里的展览更吸引人。丁墨没想到梅朵懂那么多,所以刚开始只是惊讶地看着,后来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便插嘴对高道本说,她们还要去看一个病人。

“病人?”高道本说,脑筋转不过弯来,脸上露出困惑的神色,“现在吗?”“我说明天去,她非要今天去不可。”梅朵努努嘴,调皮又挑逗地冲高道本伸了伸舌头。喝完了两杯白兰地,她看起来有些醉了,但仍打算叫服务员再送一杯过来。“你们还要吗?”她问。她用手支着头,倚在桌子边,浑身软塌塌的。

梅朵站起来,说要去卫生间,她摇摇晃晃朝卫生间走去,就剩丁墨和这个陌生男人。丁墨在想,他们还能谈什么呢?“‘人虽远去,却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注视我们。”这时他突然说。“什么?”丁墨没听清,觉得他怪怪的。他一定喝醉了,端起酒杯做了一个向丁墨致敬的动作。“这是德里达,”他说,“你喜欢他吗?他从不喜欢他的照片出现在报纸和其他媒介上,但后来他越来越有名,出席各种各样的活动,就发现他无法阻止了。”

“他是一个身体力行的知识分子。”他继续说,“1982年他在布拉格支持捷克知识分子的反抗运动被逮捕,还支持南非的反种族隔离运动,反对欧洲种族主义,为动物权利辩护,反对死刑。”

酒吧的那头出现了骚乱,好像有人在吵架。丁墨望向那边,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那个男人不小心碰了那个女人一下,双方就吵了起来。女人觉得男人太鲁莽,男人觉得女人太较真。“怎么了?”她问。他没有回答她,眼睛往下垂着,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眼里闪现着一种迷离的神色,在灯光的作用下,脸上开始出现了一些斑点。丁墨看到那些斑就把目光调开了,继续去看吵架的人。

现在,和那个女人一起来的另外两个人也加入了这场争吵,当然男人这边的亲友也不示弱。“你要吃点东西吗?”她又问他。那边的吵架声已经越来越大了,为了让自己的声音被听见,她提高声音,把装饼干的盘子朝他推了推。他没有拒绝,拿起来吃了一块。“当然,他总是格格不入,”他咬着蛋糕,像重新获得了活力,或者刚睡醒了似的,“因为他只忠实于自己。嗯,很好吃。你也吃一块?来一块!”“不不不。”丁墨说。她不吃蛋糕,因为血糖高,很少吃糖。她提醒他擦掉沾在嘴上的糖霜,觉得自己一定是喝多了,头晕晕乎乎又轻飘飘的。她应该和梅朵一起去医院的。

“我去一下洗手间。”她对男人说。她去洗手间,没见到梅朵,里面一个人也没有。那些洞开的门仿佛在嘲笑她。“她走掉了。”她回来气急地对高道本说。他真的是喝醉了,看她的眼神直直的,当然她自己也觉得浑身软绵绵没有气力。“我要走了。”她对他说,背起她的包。高道本说他也要走了,他站了起来。这时服务员过来,问他们是不是要离开了。哦,对,当然,要结账。

她意识到梅朵耍了她,自己偷偷溜走了,留下了那么多没吃完的饼干、蛋糕和一杯碰都没碰的白兰地。尽管有心理准备,付账的时候,还是被金额吓了一跳。“白兰地是最好的一种。”服务员向她解释,“蛋糕也是。”是啊是啊,梅朵点的时候丁墨为什么不看看价格?

“好了,走吧,你还行吗?”付完账她问他。

他跟在她后面,他们一同上了电梯。他现在看起来仍旧困惑,好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电梯里。丁墨希望他不会让自己太麻煩,如果他真的醉了,她可以帮他找一辆出租车,可他还记得他住哪里吗?如果他还能说出住址那是最好的了,不然把他扔在大街上?他看上去是个有身份的人,着装价格不菲,说不定身上有不少钱,难不成就让他被随便路过的什么人偷得身无分文?她好像做不到。

正这么想的时候,电梯停了。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她还在琢磨,是不是趁这个时候就把他甩掉,这样就不会因为他有可能说不清住哪儿发愁了。不过其实她用不着担心,她出来的时候高道本也出来了,她发现他们置身于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电梯门已经关了,她把手机拿出来打开手电筒。“这应该是一层吧?”她问。记得当时按的是一层,可为什么一点灯光都没有。“你看得见吗?”她回头问他。“看得见。”他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回答。她突然觉得和他在一起挺好的,这样在找到出口之前至少有一个人可以陪着。这里似乎非常空旷,每讲一句话都带着回音。什么人也没有,也有可能是地下停车场,她这样想,但也不至于没有灯光啊,要不然就是刚停了电?

“我们得去找找出口。”她对他说。

“是啊,没问题。”幸好,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清醒而理性,这让她放心了。

“这里是地下停车场吧,不过我不敢肯定,不然还会是哪呢?”

“应该是吧。”他似乎并不着急。

他们在黑暗中不辨方向地走了一阵。“本来我们是要去看病人的,她却自己跑掉了,我觉得她真的是发疯了。”

“不奇怪,女孩子们都这样。”他似乎在笑着。

“你待会儿要回家吗?”丁墨问。

“回家。不然还能去哪儿?我觉得很累,想睡一下。”

“我也觉得累,可能是喝了酒,我平时不喝酒的,你喝吗?”

“我喝。但今天状态不好。”

地面应该是平的,可丁墨却觉得深一脚浅一脚,粗糙的路面刮擦着鞋底。他本来在她身后的,现在走到了她的旁边,为了看清手机光照亮的路面甚至离她很近。她觉得现在他给人以一种亲近感,有些像个大哥哥,让她想到了明德,她伸出手挽住他的胳膊。

“你不介意我拉着你吧?我老觉得脚步不稳。还好我们一起下来了,不然我一个人真不知道怎么办。”

“没关系,你拉着我吧,”他安慰她说,“可能你真的喝多了。不过你喝的不是葡萄酒吗?”

“我平常并不喝酒的。”

当然他并不知道,她只是刚才这样宣称自己不喝酒。他们已经快走了一大圈了,但并不见出口。看来这并不是一个地下停车场,那这是哪里呢?“我觉得有点可怕,”她说,“我们还是回到电梯那吧。”他没有异议,两个人开始往回走,她甚至担心要是他们还没走回去,手机就没电了怎么办?电量确实不多了。不过他有手机,也可以用他的手机。“你的手机还有电吗?”她问。

“电不多了。”

他在想什么呢?丁墨想,话那么少,他呼出来的气息有股酒精味,可他说话的声调却又那么理性。在她的手下面,他胳膊的肌肉绷得很紧,难道他紧张吗?一这么想,他的紧张也传导到她身上,她把他的胳膊放开了。要是他们找不到电梯怎么办?那岂不是要困在这里?她想象着他俩一直都没找到出口,被困在这里的情景。他们会饿死,但没饿死之前就已经渴死了。他们的家人在到处找他们,他们被列进失踪者名单。警察会找到梅朵,因为仁山会告诉警察,丁墨最后去见的人是梅朵,梅朵会被叫到警察局。可她又能说什么呢?她会说她早就离开了,不知道丁墨去了哪里。也许梅朵还会提到高道本的名字,如果她还记得的话,她会说有一个叫高道本的人,这个人当时和她们在一起的。警察去找高道本,发现他也失踪了。

也许高道本也正想着这些吧,就因为这样才会紧张的。“电梯在那,”这时高道本说道,“我们过去吧。”对,没错,看到电梯了。她兴奋地喊了一声,跳起来抱住他。“我还以为……”她没有说下去,奇怪他居然还这么冷静。不过也许他不觉得这有什么可怕的吧,再怎么说,他们正置身于人烟密集的城市中心,又不是无序的莽荒之地。电梯门上方标志着电梯所在楼层的红色显示灯,就像一座红色的灯塔,那么让人安心,她几乎要喜极而泣了。让她没想到的是,在她抱住他的时候,他竟然也很快抱住了她,仿佛他一直就等着那么做。他的动作包含着一种不可抗拒的蛮力,她呆了一下,他们的嘴唇就碰在了一起,他狠狠地吻她,他们的牙齿发出磕撞声。

“我们去乘电梯吧。”不知过了多久他说道。他已经平静下来了,重新变得冷静。他们按了电梯,等电梯下来的时候,谁也没说话,也没抱在一起。浪潮正在慢慢退去,就像潮水退去的海滩,有些塑料袋和垃圾显露了出来。直到上了电梯,他们也没有说话。他站在她对面,等到可以看向外面的时候就看着外面。大概是为了以防万一走错了,他按的是二楼。“我们刚才是在负五层。”他说。“不知道是不是停车场,可能不是。谁知道呢。”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看他。电梯门倒映着他俩的形象,他稀少的头发因为刚才的拥抱呈现凌乱的状态,她也好不到哪里去,而且她的衣服还皱了。她拉了拉上衣,看出他俩脸上的皱纹。都已经不年轻了呢。

丁墨回到家,洗了澡,一言不发上床躺着。仁山走进来问她:“怎么样?”还能怎么样呢?她总不可能跟他说,她被梅朵耍了,为一次巨额的消费买了单,还有一个男人在酒吧里谈德里达,还是在旁边有人吵架的情况下,更不可能跟他提到那个负五层。这不是一个笑话,绝对不是。她已经开始意识到这实际上是一道阴霾,会久久地盘踞在心里不能消散。

一本书寄到丁墨手里的时候,这事已经过去了五年。这五年当中,丁墨已经退休了,在家里做起了全职太太,她一直在催促一夫结婚,但一夫似乎并不着急,总是说再等等。当然是在等房子,他是想等有了房子以后再结婚,强烈的自尊却又让他不想让丁墨和仁山为他付钱。这自然是没什么错的,可丁墨渴望能帮一夫带孩子,她时常想象着每天照顾一个新生儿的那种幸福感。

她打开包装的时候并不知道那是本书,等她再打开外面的泡沫纸,发现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书的作者是梅朵,扉页上写着:“赠丁墨,我的大表姐”。里面有梅朵的照片,但丁墨甚至都不能确定那是不是梅朵。她看起来又变了,不但比以前消瘦,脸上还带着丁墨从没见过的表情,一种虚弱、温顺,但坚定的表情。照片的背景是沙滩,天空中飘着几个彩色的热气球。丁墨不知道那是哪里的海岸,它沉浸在一片橙黄色的光线中。只是一本书,其他什么也没有。

“真没想到梅朵成了作家!”丁墨把书拿给仁山看的时候,仁山说道,“怎么没听你说过她在写作?明德一定很高兴吧?”

也许明德并不知道吧。丁墨冷冷地想。反正他从来没跟她说过,从没告诉她梅朵在写作的事。

“她看起来什么都满不在乎。”

“是啊,的确是这样。”

明德与一个年纪与他相仿的女人结婚了,丁墨和仁山去参加他的婚礼。婚礼是在酒店举行的,规模比丁墨想象的要盛大得多,恐怕至少有五十桌的客人等着祝福他们。新娘有一家服装店,听说以前是纺织厂的女工。和明德一样,这是她的第二次婚姻,她没有像年轻人初次结婚那样穿着婚纱,而是穿一件大红色的旗袍。丁墨一看她就知道自己没法和她相处,他们两家人也不可能像小莉还活着时那样外出露营。反而更有可能的是,因为有了她的存在明德會和丁墨疏远,他们之间的关系,会变得像和别的亲戚一样,每年见一次面,或者根本不见,只在谁家有婚丧嫁娶这类事情的时候才聚在一起。

“她和小莉完全不一样嘛。”她小声对仁山说,用挑剔的眼光打量着新娘。新娘手里拿着一张纸正在台上致辞,正在说“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又说“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她们本来就没必要一样。她又不是小莉。”到大家都拍手的时候仁山才说道。他皱着眉看台上的一对新人。丁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来参加婚礼之前自己换衣服的时间太长,仁山有些不高兴了,才这样对她说话的,可她不太在意,想的是如果一夫结婚,自己是决不允许婚礼办得如此俗套的。她努力让自己高兴起来,在新郎致辞之后使劲地鼓掌。

后来她等有机会和明德在一起的时候就闲聊起来:一夫快要回来了,是,他们准备结婚,女方家在上海,会在上海和昆明两地举办婚礼,到时候会发请柬。还有,丁墨的小姨,就是丁墨妈妈最小的那个妹妹,终于送到养老院了,大家都约好了一起去看望她。丁墨的一个表姐,是她妈妈的三妹妹的女儿,检查出患了癌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梅朵呢?”丁墨终于问,“我刚收到她寄来的一本书。”梅朵去了希腊,和希腊的一个农民生活在一起。

“他们结婚了?”丁墨惊讶地说。不,没有,只是住在一起,他们无所谓。那个男人比梅朵大得多,有好多土地,他每天的工作就是一早起来写十行诗,到下午的时候再把这些句子的顺序颠倒一下,或者对所有的单词重新进行排列组合。“那他们会生孩子吗?”丁墨想象着梅朵生了五六个,甚至十个孩子时的情景,梅朵将和那个希腊人领着这群孩子去海滩散步,这班孩子嘁嘁喳喳地议论着天空上飘过来的热气球,梅朵的脸上会有一副欣慰的表情。她已经变得温顺有耐心,发现这一切才是自己的归宿。那个男人也是,在丁墨的想象中,他留着络腮胡,脸上交错的皱纹像他拥有的土地,一种坚实、明朗、开阔和条分缕析的光芒时时闪现在他的眼睛里。她还年轻,她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晚上回到家,丁墨躺在床上把梅朵的书找出来读,在翻动书页的时候,一张纸从书里掉了出来。“大表姐,我没跟你说,上次你跟我去酒吧的事。我偷偷跑掉了,我想你们俩很享受吧。我觉得你应该放松一些,不要太紧张了。嘻嘻。”

丁墨把纸片翻过来翻过去地看,就这么几句话,是手写的,字迹纤细文雅。她没想到自己竟然没有很生气,她想起高道本,这些年她从没有忘记他,每当她独自一人在家的时候,那个拥抱那个吻就会出来,她经常不得不抱紧自己,才不至于哭出声。她不知道他怎么看她,只是一时的激动吗?他当然不是仅给了她一个回应,她分辨得出礼节性的回应和内心真正渴求之间的区别。她去了那个酒吧几次,刚开始是想弄清那个负五层是怎么回事,但发现那层楼已经被封住了。后来再去,其实就是为了看看能不能遇见他。她甚至会想,在她寻找他的时候,说不定他也想找到她,说不定在她走出酒吧那刻,他正走了进去。这种错失带来的疼痛让她每呼吸一次都感到吃力。她实际上已经死去了,这些年来,每天做着家务的她、给学生上课的她都不是她,她已经不在这里了,一直停留在那栋大楼的负五层。

“你怎么了?”仁山进来问。他刚洗了澡,头发和身上还滴着水。过去她一直不喜欢他这样不顾忌地把水滴在木地板上,但这次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没什么”就把梅朵的书放进床头柜的抽屉,又顺手拿起仁山经常看的《百科全书》。她翻开它,看到了上面一段有关知更鸟的描述——

知更鸟又称欧亚鸲,是一种小型鸣禽,分布于欧亚大陆及非洲北部,每年的3月,当明媚的春天到来时,成群的知更鸟会规划好自己的路线,然后根据这个路线来完成迁徙。它们会根据自身条件来进行地磁导航,虽然体积很小,但它们的感官是非常灵敏的,尤其是眼睛,就像磁罗盘一样,可以准确地感知方向,精确定位。它们是不会迷路的。

这大概才是梅朵给她的惩罚,她想。这应该是梅朵所没有想到的。

◇马可

昆明市作家协会理事,大益文学院编辑。作品发表于《滇池》《北京文学》《文学港》《上海文学》《天津文学》《香港文学》《青年作家》《江南》等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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