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季氏篇(五)
16.05 孔子曰:“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
二、释 解
三、释 字
《说文》:樂:五声八音总名。象鼓鞞。木,虡也。玉角切。段注:乐记曰:“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音下曰:“宫、商、角、徵、羽,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乐之引伸,为哀乐之乐。……“虡,钟鼓之柎也”
《广韵》:樂:好也。五教切。又岳、洛二音。音乐。《周礼》有六乐,云门、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喜乐。又五角、五教二切。
汉字“乐(樂)” 甲骨文从𢆶(丝之初文)、从木,会乐器之弦附于木上之意。西周金文增“白”,或以为像调弦之器。罗振玉在《增订殷虚书契考释》中释:“'乐’从'丝’坿木上,琴瑟之象也,或增'白’以象调弦之器。犹今弹琵琶阮咸者之有所拨矣。……许君谓象象鼓鞞木虡者。误也。”本义为乐器,引申指音乐、演奏、唱。《广韵》:“乐,音乐”,《说文》“五声八音总名”,《荀子·乐论》:“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由音乐使人愉快,故又引申指愉快、欢乐、高兴、使高兴、使愉快、使欢乐等意。又引申指喜好。
佚
《说文》:佚:佚民也。从人失声。一曰佚,忽也。夷质切。
《约注:佚:段玉裁曰:“《论语·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许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为佚民字也。”舜徽按:佚之言遗也,古称佚民,犹后世称遗老耳。佚又训忽者,忽,忘也。今语称遗忘,犹云佚忘矣。遗、佚双声,故其义通。
《广韵》:佚:佚乐。
汉字“佚”从人失声。“失”,从手从乙,本义作遗落、遗失、丧失解。从人,表示人的遗落。本义指隐逸之人。《说文》:“佚,佚民也”,指逃亡或稳居不仕,少与世人往来、散落于民间之民。引申指遗忘、失去“仁之为人”准则而放纵、放荡的人。
前一章通过“益者三友,损者三友”的教导,期望在位的君臣能从“禄之去公室”和“政逮于大夫”的损仁失道当中吸取教训,远离伤仁害道的“损友”,亲近辅仁弘道的“益友”。本章承接前章君臣“处友”的“益、损”教导,本章通过“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为事”的教导,期望在位的君臣能从“益者三乐”中修养自己,远离“损者三乐”,尽职尽责,行仁弘道,尽快让其政回归仁德礼乐文明的正途。
老师说:“在位君臣的为政成就在于其志道依仁的个人乐于从善弘仁的修养。能够成就君子的志道弘仁大业的个人喜好有三,有损于行仁向善的个人喜好也有三。喜好以礼乐道义约束规范自己并教化民众,使自己和民众的言行举止中礼合乐为快乐;喜好以礼乐道义引导教化他人和民众向善为职责,让他人和民众的言行举止守义从道为快乐;喜好以礼乐道义广交贤士益友,使仁德道义能够中和光大为快乐。这样的喜好和追求的快乐是有益于你职责本分,能够进德弘仁的'益者三乐’。喜好以骄横奢侈的淫乐放纵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任情无度为快乐;喜好以无心于礼乐道义教化的职责,让人们放荡冶游,使自己闲佚游荡为快乐;喜好以结交宴饮纵情、贪杯逐利的人为友,让自己整日沉迷于宴会戏耍作乐之中为快乐。这样的喜好和追求的快乐是有损于你进德弘仁职责的'损者三乐’。”
本章需要注意“益者”和“损者”都是指在位的君臣,不是一般的君子。“乐道人之善”之“道”,不是“说道”之“道”,而是“引导”、“诱导”之“道”。因此,“乐道人之善”不是爱好言说夸奖别人的好处之意,而是“以导人向善为乐事”。本章的“三益”和“三损”是对应的正反两面。“节礼乐”和“骄乐”相对应,益者以礼乐节己、节人,损者以乐骄纵放肆,故乐成了放纵之淫乐;“道人之善”和“佚游”相对应,益者导人从善,损者丢掉教化职责而闲佚游荡;“多贤友”和“宴乐”相对应,益者交贤士益友,损者交酒肉之友。张居正在《四书直解》中解道:“夫乐节礼乐,则外之可以治身,内之可以养心,而中和之德成矣;乐道人之善,则在人得为善之劝,在己有乐取之心,而人己同归于善矣;乐多贤友,则习与正人居,所闻者皆正言,所见者皆正行,而相规相劝之助多矣。岂不有益于我乎?所以说益者三乐。”“夫好骄乐,则侈肆而不知节,将日入于放荡矣;好佚游,则惰慢而恶闻善,将日流于怠荒矣;好宴乐,如淫溺而狎小人,久将与之俱化矣。岂不有损于我乎?所以说损者三乐。”接着解说道:“此三益者,学者好之,则为端人正士;人君好之,则为明君圣主。可不勉哉?此三损者,学者好之,则足以败德亡身;人君好之,则足以丧家亡国。可不戒哉?孔子此言,其警人之意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