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原保单受益人可以阻止我进行变更吗?
受益人的指定是困扰广大投保人的一个问题,到底该填还是不该填?填的话又改怎么填?填错了或者后悔了能变更吗?原保单受益人是否可以阻止我变更?
本文将主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区别,以及是否应该指定?
●受益人是否能变更,如果原受益人不同意怎么办?
在一份保险合同中,生存受益人是被保人自己,无需指定。但是身故受益人是可以指定的。
所以身故受益人有两种,一是法定受益人,二是指定受益人。
如果在填写保单时,身故受益人一栏没有填写,则受益人是法定的:即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被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被保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旦被保人身故,保险赔偿金则作为被保人的遗产处理。这时候要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到场协商保险金的分配方式,如果第一顺位没有人的话,就由第二顺位全体继承人到场协商,容易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保险工具很大的一个功能就是能实现资产的唯一性转移,如果投保时不填写受益人,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一项权利,也会为未来保险金分配埋下隐患。因此建议在投保时一定要填写上受益人,即完成受益人的指定。具体想要填写唯一受益人还是多名受益人,以及各受益人的顺位和分配比例怎么安排,都可以由投保人和被保人来决定。
当然在填写保单时,面对多名潜在受益人的情况下,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可能为了保证公平,出现不知如何填写受益人的困惑。
这点其实不用担心,即使在投保时考虑不周,日后想变更受益人,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做变更的。
前面说到,即使指定受益人后后悔了,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当想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或者被保人只要填写保全变更申请单,并提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对受益人进行变更了,增减受益人或者重新调整受益顺位、分配比例都是可以的。
有人担心,如果原先指定的受益人不同意进行变更怎么办?
我们来看下保险合同中的有关受益人变更的规定:
所以在我们国内,当你想变更受益人的时候,并不需要征得原受益人的同意,只需要被保人同意就行。
如果投保人、被保人是同一人,那这个问题就根本不存在了,只需根据自己的想法提出变更申请即可。
如果投保人、被保人不是同一人,那么变更受益人时的确还需要和被保人进行协商。
在美国,保单的受益人中有一个属于“不可撤销受益人”,如果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是不可撤销受益人,那么之后再想变更受益人时就不方便了,除非征得原受益人的同意。
但在我国,目前暂时没有不可撤销受益人的设定,因此不会存在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