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前,所有人必须完成这件事!

根据规定,纳税人需要每年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提交确认,2021年度专项扣除入口于12月1日开放,需要大家在12月31日前进行修改确认,具体来看:

在此提醒大家核对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的正确并进行确认,且下列四种情况需要及时进行修改确认:

1、夫妻双方改变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或比例的;

2、房租和房贷需要更换扣除的情形,例如: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

3、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扣除比例的;

4、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

2021年度专项附加

扣除填报指南

一、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发现新版本,请先进行更新

第一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二、2020年已填报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度继续享受,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一键带入】

第三步:根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认】

第四步: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

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

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并根据提示【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认】

第五步:查询已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我要查询】,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

三、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先按上述步骤确认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02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项目进行填报。

注意: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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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大讲堂
初审:明玉 刘琳娜
主编:范鹏春
监审:梁文秀
发布:乌海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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