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男性颁发的“生育许可证”?
婚姻是男性颁发的“生育许可证”?:如今的极端女权,正走向恶臭
婚姻是“生育许可”?我感觉有被冒犯到
不知小伙伴们最近有没有看热闹,直男代表俞敏洪,和直女代表作家陈岚,最近又打起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俞敏洪在某个辩论节目中,发表了一个爹味言论,“女人生下来就是承担着育人的责任,如果不生孩子,那么人生是不完整的,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
有一说一,虽然这个观点听起来刺耳,但很大程度上是节目效果,是俞敏洪当时担任正方辩手而输出的观点,而不一定代表他个人的观点。
而且我们能看出他强烈的求生欲,在阐述观点的时候不忘补充:这里的“不完整”,是指没有当过妈妈的女性,对女性本身以及社会和家庭的理解达不到那种深度,男人也是如此。
当然,如此种种背景,并不影响人们再次对他的这番言论口诛笔伐。
首先是洪晃,在自媒体平台上反驳:“那女性生二胎的话,来新东方上课免费吗?”“很多女人想要娃不要男人 。”
激进女权的代表、作家陈岚输出的观点更为刺耳:“婚姻是男性颁发的生子许可证。”
以及,女性已经渐渐变成了甲方,那就意味着,作为乙方的男性如果不够优秀,就会失去获得后代的机会。
有一说一,作为一个不站任何一方的纯路人,这样的观点对我朴素的情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乍听之下感觉有理有据,甚至激动人心,但仔细想想,又怎么都经不起推敲。
真的,我也希望我的孩子爸是刘德华,这不刘德华不同意嘛!
的确,正如她所说,生不生孩子可以由女性来决定,现在的女性也不是非得靠男人才能养活自己和孩子,但也不意味着,女性就真的可以想选哪个男人就选哪个男人啊,不还是要看彼此的意愿和条件吗?
更何况,一个男性,哪怕他再平平无奇,就应该理所当然地被剥夺获得配偶和后代的权利吗?除了外貌、金钱和地位,就不允许女性在择偶的时候考虑情感的因素?
看似是为女性发声,实则处处是漏洞,本质上还是披着女权皮的强权主义和对人的物化而已。
我之所以批评陈岚的观点,并不是对她个人有意见,而是她的问题代表了当今极端女权思想的普遍问题,看似冠冕堂皇,实际过犹不及。一旦这种观念成为潮流,只会导致男女彼此的矛盾和误会更严重。
与其在歪理上争得不可开交,还不如冷静下来,反思一下:是什么东西,令我们变得越来越狭隘和仇恨?
从女权到女拳,权欲主导下的斗争黑历史
令人难过的是,如今“女权”二字,快成为贬义词了。
一说到“女权”,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极端、仇男、不婚不育,对于女权本真的思考,反而没剩多少。
在这里,我还是必须要为女权正名:女权存在的本身,不是为了打败男性,而是为了令女性获得和男性同等的权利,换句话说,令女性获得作为一个人应有的权利。
无可否认,在几千年的男权社会积淀中,女性普遍被误认为是“弱势”“从属”的一方。直至现在,社会中都依然存在着对女性的偏见,比如:女性不结婚就有问题、女性不能太强势、女性工作能力比不上男性、女性要注重“贞洁”,等等。
这些观念本质就是一种双标,是传统观念强加给女性的,对男性,则没有这样的要求。而女权的观念,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诞生的,目的只有一个:消除偏见。
比如很多年前呼吁女性安全出行的口号“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这个反讽式的口号,针对的是部分男性在公共场合对女性的骚扰和荡妇羞辱,比如在地铁偷拍裙底、咸猪手等,当女性作出反抗时,他们不但不悔改,甚至还恶人先告状:“穿这么短的裙子不就是想勾引人吗?”“穿成这样被摸活该”,将责任甩给受害者。
“我可以骚,你不能扰”就是在鼓励女性摆正心态,勇敢发声,不要将被骚扰当成自己的错,同时将本就属于男性的责任还给男性,不要以理所当然之名,行猥琐邪恶之实。
这才是真正符合女权本质的理念,口号可以出格,但内核一定要合理,和攻击男性无关,只是要求人们关注和尊重女性应有的权利。
然而,好景不长,在女权即将迎来春天的时候,社会上突然涌出大量的披着女权皮的极端思想,不但起不到保护女性权益的作用,还狠狠地污名化女权,切切实实帮了倒忙。
这类思想的本质,就是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推翻几千年的封建男权还不够,还得卯足劲儿证明女人比男人强,女人不需要男人,女人就要把男人踩在脚下,一旦女性对男性作出任何认可,就是“跪舔”、丢脸。
比如上文提到的作家陈岚,把女性比作甲方,把男性比作乙方,本该琴瑟和谐的婚姻、生育,变成了女性对男性的施舍。
比如将生完孩子的Papi酱骂成“婚驴”,仿佛生下孩子来跟父亲姓,那个女人就突然变得十恶不赦,丝毫不想想网线那边的自己姓什么。
比如前段时间对全职太太的讨论热潮,某些女性将全职太太骂作“生育机器”“寄生虫”,以及一大堆带人体器官的恶劣称呼,除了她们,我从没见过有哪个群体,会对同类表现出如此大的恶意。
如此这般,无须我一一列举,相信平时网上冲浪的小伙伴们也深有感触:男女对立,已经成为互联网世界最大的战场,理性的普通人避之不及,只剩下极端男权和极端女权者你来我往,杀得天昏地暗。
但你们说,这样的斗争,除了激发仇恨和暴露智商之外,还有什么意义么?说到底,极端女权不是女权,只是想满足部分人无处安放的特权欲望而已,和封建男权的本质一样恶臭。
对女性权利最好的保护,是让女权讨论重归理性
无论极端男(女)权者用多少生物学、社会学、心理学的理论来佐证自己的观点,也无法反驳一个铁打的真理:男人和女人是靠相互依存,而不是相互对立,才能进化到现在的。
为什么极端者恶意总是这么大?因为最基本的立场站错了,自然看谁都像是敌人。
真心希望各位小伙伴擦亮眼睛,再遇到类似“男人就是XXX”、“女人就是XXX”、“婚姻就是XXX”之类的表述片面、试图将男性和女性对立起来的观点,不要被带歪了。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思考一下,是什么东西令现在的这种极端思想大行其道?
这其实涉及到心理学的问题,从心理学角度来说,站队,其实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满足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的第三层需求:归属感。
人都需要归属感,自然而然地认可自己所在的群体,顺便对其他群体简单粗暴地打上标签,比如中国人认为“外国人都怎样怎样”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人非常容易忽略个体特征,以偏概全,从而对对方群体产生厌恶、仇恨等情绪。
而男性和女性,无疑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群体,一旦有心人利用“男性”、“女性”的立场来煽动别人站队,引发仇恨的几率就会相当高。
比如各种营销号经常刻意渲染的“不婚不育保平安”“天价彩礼来保障女性权利”等等观点,很容易会令女性产生焦虑感,从而忽略基本的逻辑和理性,而选择站“女权”的队伍来保护自己,对男性群体产生仇恨。
因此,保护女性权利的最好办法,其实是去情绪化、重归理性、学会就事论事,而不是粗暴地贴标签,因为自己是女性,就无脑支持其他女性的不合理观点和行为。
在这里,教大家一个理性思考的终极办法:不要用“男人”“女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而是用“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女权的本质,就是呼吁女性能得到和男性一样的权利,换句话说,人人平等,不会因为性别的差异,而被区别对待。
比如说,女性选择当全职太太,就是寄生虫吗?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权利,全职太太用在职场赚钱的机会换取全家的安心和美满,不但不应该被贬低,还应该被尊重。
比如说,子宫长在女人身上,女性就是掌握生育支配权的甲方?当然不是,人类社会不是动物世界,每个人都是有思想、有感情、有意愿的,女性不能对男性呼之即来,男性也不会对女性来者不拒,谁都不是谁的甲方。
比如说,女人不结婚不生娃人生就不完整?既然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人,为何还需要用别人来证明自己“完整”?
只要将对女性的问题回归到“人”的本真,我们就很容易辨别一些观点是对是错,希望小伙伴们擦亮眼睛,心如明镜不站队,不和杠精争短长,都能为自己的性别和对方的性别感到骄傲哦!
— End —
作者:玉成
告诉你真实的婚姻史:爱情才是婚姻的坟墓 ||世界观
大家应该感觉到了,在现代社会里,婚姻的好处和价值正急速下降。离婚率越来越高了。“婚姻”的价值在哪里?它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吗?
今天看了一本新书《为爱成婚——婚姻与爱情的前世与今生》,作者是美国的斯蒂芬妮·孔茨(译:刘君宇);给我一个很清晰的感受:
婚姻早已有之,爱情早已有之。但自从文明社会把爱情当作是结婚的必要条件之一之后,婚姻制度就慢慢瓦解了。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爱情才是婚姻的坟墓。
《我们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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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过去存在着一个“婚姻的黄金时代”,人们总是宣扬婚姻危机,怀念过去更加美好的时光。大家对越来越低的结婚率,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啧啧称奇,哀悼人心不古。
有意思的是,不同地方的人对于为什么会有“婚姻危机”,提出不同的解法。加拿大有医学专家认为,危机是因为过分的性别平等;日本认为,女性是因为两性不平等,她们才逃避结婚生子;而中国的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男多女少,将会有三四千万男性找不到配偶,结不了婚。
问题是,婚姻的基石,是政治,经济,文明,性爱,感情,还是别的什么?它的渐渐溃败,一定是坏事吗?
这就值得追根溯源了。爱情与婚姻都是自古有之,但是,十八世纪以前爱情很少被视为步入婚姻的主要原因。“实际上,爱情被看成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柏拉图说,爱是一种妙的情感,使人们行为高尚——但他说的“爱”,不是男女之爱,因为“那只是卑贱之人感受到的爱”;他指的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
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丈夫与妻子当众求爱被认为是不得体的,“爱妻子如爱情妇,没有什么比这更不纯洁的了。”神学家们认为,让妻子如此亲近,会折损丈夫的威严,损害妻子对丈夫的敬畏之心。在中国就更不必说了,家庭生活的核心关系就是父子关系,次之则是兄弟关系。夫妻之爱最好不要有,能和平相处,就万事大吉了。
古罗马婚礼场景
这也是为什么就算是想把黛玉许配给宝玉的贾母,在听到两人可能已经相爱的时候,反而表现出担忧和反感了。因为这就是不体面的。
婚姻是一种秩序,一种规矩,一种契约;而爱情是一种激情,一种疯狂,一种非理性。两者的本质是格格不入的。
几千年来,人们结婚的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一个人不可能靠自己完成一切而独立生存。哪里是什么为了爱情!
《傲骨贤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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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玩的是,书里讲了两个关于人类的婚姻起源完全相反的观念,我大意描述了一下。
一个故事,是皮埃甘人或印第安黑脚族的记叙。在婚姻被发明之前,“古皮埃甘女人制作水牛的畜栏,她做的小屋很漂亮,她会做水牛皮袍子,会把肉切成片,会采摘桨果……男人很穷,没有小屋住,穿着没有鞣制过的生牛皮,不会切开风干的肉块,不知道缝制衣服。”
需要婚姻的是男人而非女人,男人等着女人挑选。
《婚姻故事》
而另一种是英美人类学家的理论,在婚姻被发明之前,
“男人捕猎野生动物作为食物,他们的大脑体积变得很大,因为他们必须在狩猎当中合作,他们直立行走,制作工具,架起篝火,发明语言,他们的洞穴艺术非常精美。
女人则十分贫穷,她们被生儿育女所拖累,也不知道如何为自己和孩子找到食物,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不被大型食肉动物所害,不知道如何制作工具,也不知道如何建造小屋或升起篝火来保持温暖。”
《名姝》
在这种理论下,女性必须要拴住一个强壮的、攻击力强的男伴。女性拴住伴侣的一个办法,就是提供给他独享的频繁性生活,作为对食物和保护的回报,这个理论解释了女性失去了发情期的原因。发情期在其他哺乳动物身上很普遍,但人类女性变得在全年都能进行性交,这样她们就能将男性拉进长期关系之中。男人们乐于以肉食交换性生活,女人还附送她们采集的坚果和桨果,让交易显得更划算。(两种理论均见于《为爱成婚》的第三章。内文有详细的英语论文出处。)
——不好意思,第二种看起来头头是道的理论,被证明是错的。实际上,男性养家的婚姻模式是在人类历史上的晚近时期才出现的,而且是刻意压制了女性之后才出现的相对短暂的一种组织角色与分工的方式。更不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为群体贡献大量食物的往往是女性的采集,而非男性的狩猎。只有因纽特人除外,那里冰天雪地,没有果实。
《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一位人类学家曾于20世纪60年代作过调查,一个成年女性一般每天为采集食物行走12英里(约19公里),带回家15-33磅的食物。即便是有两岁以下孩子的妇女,她也会将孩子用吊带背负在胸前,一边进行采摘,一边哺育孩子。在许多社群里,女性还会参与狩猎,甚至还组织有全女性的狩猎队。
婚姻,粗略地说,是一种社会分工。但到底是怎么样的分工?
从我们后来进入文明社会的历史来看,我更倾向于相信,并不是男性保护了女性,也不是女性通过性来换取男性的保护和食物,恰恰相反,在男性没有跟女性缔结对偶关系的时候,他们的劳动能力相当差,女性的采摘提供的食物大大多于男性的狩猎,甚至女性本身也能参与狩猎。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女性还承担了修房子、做衣服、保持房间整洁等,自己生孩子、带孩子,抱着孩子参加了这些活动。
那男性干了什么活呢?一部分,参加战斗,保护部落,一部分,也提供了部分食物——但贡献还是比不上女性。
联合国发布的《2030性别平等》报告显示,全球女性平均承担的工作量,是男性的2.6倍。
在这里,我比较同意书中的这一段:
“在20世纪70年代,几位女性主义研究者认为,婚姻的产生的缘起不是为了保护女性,而是为了压迫女性。这些研究者主张,女性通过保存植物和食物的经验,可能在农业的发明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并且她还要对群体的繁衍负责。因此,婚姻的起源不是女性要努力吸引庇护者和供应者,而是男性为了自己的私利,努力控制女性生产和生育的权力。”
“男性强迫女性结婚,通常是通过诱拐、轮奸或者殴打妻子来强制行使他们的意愿。兄弟们本质上是用他们的姐妹来交换妻子,父辈通过将女儿们送给年轻男性来获得社群中的权力,后者用礼物和服务来回报父辈。富人娶了许多妻子,她们为他效力并生下更多的女儿用来交换,让其他男人也欠下他的债务。”
《名姝》
这个理论,在现实中有更多的事实支持。比如说中国古代社会里(西方古代社会也差不多),女性就是一个可供交换的生产资料。她们没有收入没有财产。她们的劳动所得都算进丈夫的账上。如果她的工作是做家务、养育孩子,或者是管理大家族,那就是天然没有收入的;如果是对外提供的织布、绣品、手工艺品等,则算进丈夫及他代表的家庭的收入所得里——女人是没有自己的银行账号记录着自己的收入的。
所以,写进历史书里,就变成了男性赚的钱,花在养女人和孩子身上了。——全然不提,男性赚的钱里,有很大的比例,是女性赚的。
而且,女性也是干农活的。像前面提到的抱着两岁的孩子行走十几公里去采摘的原始部落的女性,她们身兼多职。
《平安谷》
另一个问题就是,女性的身体、女性的生育功能、女性的劳动能力,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使用价值很大。著名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宣称,婚姻联盟“不是在男人与女人之间建立的,而是在男人之间以女人为手段建立的。女人仅仅是建立这种关系的工具。”
话虽难听,但仔细一想,家族联姻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女性只是两个家族之间缔结关系的一个扣钮,她的个人意愿无关紧要。——当然,联姻的那一位男性也同样没有个人意愿。但是,女性是要为联姻生儿育女的,她要付出很多,这个联盟才紧密;而她的联姻对象,丈夫,则坐享其成。
以中国为例。彩礼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时至今日,经常有男性愤怒地说,女性地位太高了,还要彩礼,只要权利不要义务!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9年《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民众婚姻满意度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总体表现为男性的婚姻满意度更高。
他们没有搞明白,在这个过程当中,女性只是一件商品,一件工具,是父权家庭与夫权家庭之间的较量,是买家与卖家讨价还价的过程,跟商品有什么关系呢?商品只是静静地看着你们在讨论她的价格呀。
甚至,就算在婚后,女性的地位如何,也不是看这个女人本身怎么样,而是看她的父家、兄弟之间的势力如何,是否能够震慑得住夫家,保佑她不被夫家欺负。同理,如果有的女性在原生家庭被剥削得太过分了,那么,夫家的实力,是否能把她从“扶弟魔”的角色中解救出来?
无论哪一种,女性都是被剥夺了个人意志。她的劳动,计入别人账上;她的财产,是家庭财产,不能随意使用;连她本身,也是别人的财产,只不过看到底算是丈夫的,还是父亲的,甚至是儿子的罢。
这就是站在女性立场上,看婚姻的实质。
《我选择了不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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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爱情变成了缔结婚姻中的重要因素呢?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中,有影响力的思想家都拥护个人权利,坚持认为社会关系的组织,应以理性和正义为基础而不是强权。他们相信,对幸福追求是一个正当的目标,因此提倡为了爱情而不是财富或地位而结婚。
婚姻的变革,其实也跟民主的观念有关系。18世纪,人们开始更关注婚姻所要求的对等义务了。法国作家孔多塞和英国作家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女权主义先驱)呼吁婚姻中的完全平等。
问题是,说是这么说,但是,如果女性不能工作,不能受教育,没有财产继承权,社会还没有准备好,这一切都是白搭。
在《奇葩大会》中,李银河提到,婚姻制度终将消亡的原因之一是男女平等,女性有了其他经济来源,不需要依附婚姻。
直到19世纪的维多利亚时代,(欧洲)女性最大的问题就需要依靠婚姻谋生。单身女性很少能自力更生养活自己几年以上,更不要说到老年了。很多女性认为,婚姻是避免沦为赤贫或娼妓,或者是在最好的情况下体面地依靠亲戚生活的惟一选择。
中国当然也一样,女性与男性绑定得死死的。
所以,有时谈到“女性争取权利”的问题,我很反感“女性觉得不公平,是因为你不够努力”的说法。如果你投胎到三百年前,在哪个国家,女性都没有财产继承权(欧洲是女性必须结婚时才能得到父母的嫁妆和部分财产,哪怕是独生女儿也是如此),女性都没有任何体面、高薪的工作可言(可以做女仆或家庭女教师,但不仅收入不高,那也不是中产女性、贵族女性的出路,而且可能会伴随着无法结婚、剥夺嫁妆等惩罚)。也就是说,你不服从当时对女性的婚姻规则,几乎就是死路一条。很难逃脱。连女画家、女作家,也不得不用男人的名字来发表作品,或者干脆把作品名写成自己父亲或丈夫的。
《名姝》
这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婚姻承担了今天市场和政府所做的大部分工作,它组织了货物和人力的生产和分配,它建立了政治、经济和军事同盟。它按照性别和年龄协调劳动分工,它精心安排人们的一切个人权利和义务,从两性关系到财产继承,关于人们该如何安排婚姻以完成这些任务的问题,大部分社会都有非常具体的规则。”
而爱情,则是一种非理性的,需要双方平等的,能够进行交流、流动的关系。试想一下,
如果结婚是爱情和终生亲密的关系,当人们不能找到真爱时,到底为什么还要结婚呢?
当不再爱之后,为什么还要维系婚姻呢?
假如婚姻是建立在夫妻感情而非男性权威的基础上,家庭秩序又该如何维持呢?
如果有了孩子之后,又应该把爱情摆在什么位置上呢?
现在,女性的选择明显更多。日本NHK播出了一部关于7位单身女性组团养老的纪录片。这部纪录片中的7位老人多数终身未婚,老后选择与同性互助养老的方式,等待死亡。
当男女都能经济平等,意志也平等的时候,婚姻确实能让人整合资源,进行劳动分工,积累家庭财富。但是,它却变成了一项风险很大的投资。因为,如果单身都可以过得很好,结婚之后如果不是过得更好。那不就亏了吗?如果感情不再要求绝对忠诚,可以更换伴侣,那么,是不是保持开放性更好?
婚姻的好处的边际效应在急遽下降。
这个社会同时存在“母职惩罚”和“父职奖赏”:未婚或没有小孩的男性与女性年收入没有显著差异,但一旦结婚生子,妻子收入会显著低于丈夫。
习惯的力量,常让人们有一种错觉,结婚是大喜事,单身是悲惨,离婚是人生重大失败。换一个角度来看,人们越来越不在乎婚姻说明了,个体的选择越来越多,越来越自由,女人不需要用被奴役来换取本来就需于她的财富;男人不需要被束缚去换取女人的效忠和服侍。
这不挺好吗?
本文作者:侯虹斌,知名作家、资深媒体人,复旦大学新闻评论业界导师。多年聚焦女性困境和生存策略研究,倡导“越独立,越有自由”的独立女性培养教练。著有女性主义畅销书《圣母病》《女性进化论》。公号“侯虹斌客厅”。现在喜马拉雅上有《让女人独立优秀的42堂课》,搜索即可。
今日荐书
《为爱成婚——婚姻与爱情的前世与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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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成婚:婚姻与爱情的前世今生》
作者:[美]斯蒂芬妮·孔茨
译者:刘君宇
书号:978-7-5217-1027-4
定价:68.00元
今天,婚姻被人们视为爱情与友谊、性与稳定生活的幸福港湾。但同时,它又常常在现实中给我们带来种种焦虑和痛苦。这种令人沮丧的落差让我们忍不住去探究:什么是婚姻?它跟爱情是什么关系?它如何变成今天的样子,未来又会走向何方?
历史学家斯蒂芬妮·孔茨在这部开拓性的著作中,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婚姻探索之旅。从古巴比伦的婚姻密谋,到维多利亚时代情侣们的性苦闷,再到当前关于同居、离婚、同性婚姻的争论,作者用真实、丰富的婚姻故事,粉碎了诸多关于婚姻生活的神话。《为爱成婚》并不提供婚姻生活的指导方案,但它用形态各异的婚姻制度及其演变规律搭建了一个关于婚姻问题的理解空间。这一空间为我们定位自己的婚姻和爱情状况,提供了足够的线索和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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