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群众投票来评选先进,你觉得公平吗?
01
某高校的学生干部给我留言说,他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时候,让所有成员一起来投票,谁的票最高,谁就是年度优秀学生干部。
他觉得这样做非常不公平,因为选出来的一些人根本没有对这个组织的发展做出什么贡献,只不过跟很多人的关系比较好,喜欢打打闹闹,经常给大家买点零食,但具体的业务水准真得比较差劲,有时候工作配合度也不够好。
他很郁闷,一些工作认真努力也有成绩的人反而落选了。
他问:“只靠群众投票来决定最终的先进人选,这样公平吗?”
02
因为不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不好评价被选上的人是否担得起“先进”的荣誉,但是完全靠投票来决定最终荣誉花落谁家的做法,的确在很多组织里比较流行。
每次到了期末,都会有各种各样的评选。
有的是业绩导向,只看你取得的成绩,用量化的数字和标准来考核,严谨细致,说服力强,一般被选出来的人都具备较强的实力,让大多数人没有什么话说。
有的是关系导向,只考察你的群众基础,把决定权扔给大众,通过这样偷懒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人选,选出来的结果不可控,投票结果是谁,最终就是谁,无法更改。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当中,常常有这样的感受:工作业绩导向强的人,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通常很难获得比较高的评分。
也就是说,你认真工作,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小伙伴,不断尝试,努力创新,可能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或者说需要大家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完成一些事情,而不是简简单单糊糊任务就过去了。
一旦动了大家的利益或者给大家增加了工作量,通常都很难在人际关系上取得好评。
03
目前我们很多组织在进行优秀评选的时候都遇到这样的困境,每次在发布各类评选通知的时候,并没有公布非常明确的评选标准,可能只有一些模糊的定性描述,例如在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时,我们通常会强调要“成绩良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品行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这样的话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等你真正操刀评选的时候就会发现,你实在是不好评价小张和小李,到底谁更符合标准。
前期制定评选标准的时候越笼统,后期操作的时候就越复杂。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们可以在发布评选通知时制定一个简单的入围标准,例如对“成绩良好”这个指标,可以设定为:“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没有挂科记录。”
这样的话,我们就有了明确的划分标准。
再比如说,“积极参加各类学生活动”,这个也是很难去评价,我们可以设定为“报名参加校级活动2次以上,参加院级活动5次以上”,或者“作为活动负责人,主持开展一项大型学生活动或比赛,至少有100人以上参与。”
类似于这样的标准我们就很好去评价,当然这个也要我们在前期开展活动的时候,有一定的量化记录。
设定好一些标准以后,我们就能够很明确地去划分,谁可以入围,谁可以淘汰。
例如,我们要评选5名优秀学生干部,我们可以在入围的人员基础上,优中选优,按照各项指标排名,赋予权重,选出排名前5的学生。
也可以在无法做出明确衡量和决策的时候,选出8到10人,通过“文字汇报”、“竞选演讲”等形式来展示自己,把最终的评选权利交给专业评委,由他们做出相对合理的专业评价。
04
评选工作的组织人员在开展各类选拔活动时,把全部的决定权交给观众,实际上也是一种主观偷懒和逃避责任的行为。
作为发起方,如果我们无法拿出令人信服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结果,也不愿意承担别人的咨询和质疑,就说明我们没有做好相应的前期准备和评价体系设计。
有时候我们常常听到类似这样的对话:
“为什么我工作这么努力,取得的业绩这么好,最终却选了不如我的人?”
“喏,这是大家投票决定的,和我没什么关系。”
总之,我们评选先进人物,并不是制造矛盾,而是应该树立榜样和典型,号召大家向他们学习,从而提升组织绩效。
如果选出来的人业绩上没有什么突出表现,无法担起荣誉,会对工作努力且有业绩的实干型人员造成很大的伤害。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一些真正优秀的人因此而选择离开组织。
愿未来,一切更好。
在校园看学生成长,听学生困惑,写学生故事。愿你日有所为,夜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