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父母需要向公司赔偿损失?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张图片:
图片大意是某网友提问:如果员工因为工作猝死了,无法继续上班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是否可以向员工父母追讨损失?如果父母无力偿还,是否可以让父母贷款赔偿?
网友调侃到:“这个事件中阎王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老板带着合同亲自上门谈赔偿。”
更有网友戏谑到:“这是责任灵魂制啊!”
关于提问者是抱着怎样的一种心理提出这种问题我们暂且不去探讨,先看看在劳动法中是如何规定这样的情况的吧。
首先,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属于工伤,公司应当给予赔偿。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伤死亡赔偿为: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另外,因为员工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要求赔偿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存在损失;
2、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职业规范等职务侵权行为;
3、损害与劳动者的违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4,劳动者是否有主观过错。对此,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但是由于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主要享受者,也应当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
而显然,员工猝死属于突发事件,非主观过错,不满足以上条件,因此用人单位无法追讨损失。
综上,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即使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无需赔偿,反而公司应当提供工伤死亡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