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许许| 副局长的伉俪情与不得志

夫妻二人最好不要在一个单位、系统、行业内工作,尤其应避免归一个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否则,1+1不但不会大于2,甚至不会等于2,而是很可能小于2,或者,其中一个1不断增长、而另一个1则踏步不前。

在他人眼中,两口子,就是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是一体甚至是一人。尽管你觉得你们本质上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各有理想和追求,也应各有光华与精彩;甚至,有的伴侣之间还可能各怀心思、彼此猜忌,矛盾不断、互相嫌恶。但这些既不足为外人道,也不会为外人知,而且即便外人知道,只要你们还是合法夫妻,你们就是牢固的利益同盟。

体制内,除了注重选贤任能,也讲究平衡照顾。所有好处向一个利益主体包括一个利益联结体集中和倾斜的好事,寥寥可数。

比如当一个人各种荣誉集于一身时,通常职务晋升的几率便较小;同样,一名领导干部再勤勤恳恳、呕心沥血,也不大可能被评为模范。当然这里面有个劳动模范未必是领导人才、而领导兢兢业业也是为官本分的问题,但寻求职位与荣誉之间的平衡,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有位老友,以前是某部门的副司长,在职期间领衔创办了一个学术研究机构,作为该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老友担任秘书长。这一组织在圈内影响很大,囊括了国内相关学术研究领域和政府部门的重量级专家学者、研究团体、有关高校和官员。

老友在任期间,该组织承办了国际学术大会,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千名学者参会,我国家领导人还会见了大会代表并讲话。可以说,老友为该组织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在最近一次的换届选举中,老友却被排挤出局了,理由都不给一个。他愤怒、委屈,试图找部里有关负责人讨要合理说法、恢复会员身份。他说,在换届大会现场,人家遇见他夫人,还问他本人怎么没到。哦?难不成夫人也是该组织成员?是的,他说,是他之前动用各种资源和关系将原不在本行业的老婆大人运作进去的。

哈哈,这就找到问题的症结了。你既已将另一半弄进去,那么你自己就该退隐了。组织并不会因此而觉得有欠于你,因为在组织看来,你和你老婆,其实是一回事。好事不可能全给了你们两口子,你们中间必须有一人作出牺牲。更何况,之前你还采取了一些未必受人欢迎的手段将家属带进来。

在仕途进步上,同属一个体系内的夫妻二人雨露均沾、并驾齐驱的情况,较为少见。纵使两人均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一般也不会将你们双双提拔起来。不信你可以看看身边,有多少对比翼齐飞的伉俪双星,是不是凤毛麟角。组织是注重人性化的,也是讲平衡的,他认为培养夫妻其中一个人,已是对利益一体联结的两个人的最大照顾和优待。

我妈青年时期才貌双全、才干出众、口碑载道,引起高层关注,书记点名要求组织部门重点培养提拔。后来,组织部长乐颠颠地跑到妇联组织炫耀道:你们一名女干部谁谁非常优秀,我已经把她对象提拔了啊!哈哈哈,这是什么道理,因为这名女干部很优秀,所以把她老公提拔了!我妈闻之哭笑不得。可这就是组织部门的逻辑哈。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前,我爸妈曾一度在同一单位工作,我妈属于万绿丛中一点红,是机关里唯一的女干部。不过,尽管她成绩斐然、众所公认,但在投票选举时,选票却一律向我爸集中,这就使得我妈错过了很多机会,而我爸呢,却阴差阳错一路上扬了。在大家的思想观念里,既然是两口子,谁上都一样,那么与其让个女的上去显得一帮大老爷们窝囊,不如选她男人好了。

夫妻双方,互为对方的底牌。底牌,是不可轻易示人的。一旦无遮拦地亮出展示,就输掉了一半,因为这意味着你没有后退的空间和腾挪的余地了。因此,尽量不要找工作圈内的同行作为配偶,至少是在客观上,她多多少少是会掣肘于你的。如果一定要找同行,那么你们的单位之间交集越少越好,不要轻易让人摸清底牌。

所谓利益共同体,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夫妻双方的共同熟人,看到你们中的任何一位就会联想到另一位,他讨厌一位就会讨厌另一位,喜欢一位却未必喜欢另一位。

而且,人们普遍会对紧密的利益同盟持有戒备之心和防范之意,特别是,还有嫉妒之情和嫌恶之感。其中作为能决定夫妻双方前程的上级,同样受这一心理的影响与支配。

毕竟,没多少人喜闻乐见别人鸾凤和鸣、比翼双飞。这两口子对人们而言若是陌生人,大家通常会羡慕;若是熟人呢,一般就是嫉妒了。这是人性的真实,无可厚非。

夫妻两人在同一机关工作的不利方面,还体现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与限制上。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夫妻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也就是说,假设同在一个司局,你们夫妻是不能同时担任处长及以上职务的,必得由一人作出牺牲。

夫妻为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不仅有潜在的家族式腐败风险,而且工作开展起来也有诸多不便。公务员法出台前有一个笑话,说有一对夫妇,丈夫是市委书记,妻子是宣传部长。妻子在大会上讲话,大声说:卢书记(她老公)强调……传为笑谈。市委书记的权威和形象,并未因妻子同为领导干部而加码,反而受到挑战、降低和损害。

夫妻档,在人们眼里就是一个笑话,毫无严肃性可言。

执子之手,与子共著;执子之手,与子同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夫复何求。伉俪情深固令人羡,鸳鸯双飞却让人妒。蛋糕就那么大,本就命运休戚与共、利益紧密相连的夫妻共同体却一起上阵来参与分配,难道叫别人吃渣渣吗?

综上所述,若非不得已,夫妻二人尽量避免同处一个利益圈子里。前面提到的老友,不知对此是否认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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