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郭子仪封王“汾阳”,其封地、食邑地并非在山西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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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仪封王称“汾阳”的由来和食邑考
作者:闫广勤
郭子仪因功勋卓著,而被唐王朝封为汾阳郡王。这不仅是对郭子仪的极大褒奖,也使他的子孙后裔引以为荣。他封王为什么称为“汾阳”呢?许多人以为是将今山西汾阳县封给郭子仪占地为王,这实际是一种误解。
郭子仪画像(选自民国时期《华县县志》)
公元762年,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郡王是一种爵位。唐时,爵位共分亲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九等。郡王是二等爵位,因一等爵位亲王只有皇子才能授予,因而郡王是皇族之外文武大臣的最高荣誉(参见《文史知识》1985年12期第78页)。郭子仪封为郡王,而冠以“汾阳”的名号,是因为当时的习惯,封爵名号,多以本人祖先得姓之地的古名称之(参见《李音刊误》下)。天下所有郭氏都得姓于周文王之弟虢叔,虢叔裔孙序受封于阳曲,“虢”音转为“郭”,因此郭氏得姓之地为阳曲。阳曲在今山西太原市北,西汉时曾在此地境内设汾阳县,以后此县名时兴时废,唐时仍称阳曲。郭子仪封王名“汾阳”,就是以郭氏得姓之地阳曲的古称汾阳而命名。今山西汾阳县在唐时称西河县,是汾州治所,至明朝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才改西河县为汾阳具(参见《中国历史地名辞典》)。
唐朝实行的中央集权制,并不实行商周时期分土封候,建立诸侯国的政治制度。当时虽有“王”的封爵,只是将一定数量民户应上缴国库的租税划归封王者享用,并不是划一块土地归封王者治理或居住。郭子仪生活的时代,连皇室封王者,都不准出京城封一块土地居住,更何况郭子仪这样的异姓王,更不可能“分茅裂土”,占地为王。需知秦汉以后,中国已经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了(参见韦庆远主编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有些人还认为,郭子仪称汾阳郡王,虽不是占地为王,但他的封地、食邑地在汾阳县。这也是不对的。
唐代对封爵者一般有食邑的赏赐,就是食邑若干户,即在一定地区内拨出若干民户的赋税归食邑者享用,但只有在称为“食实封”时,才实际得到,否则只是一种名义(《中国政治制度史》)。郭子仪去世前,连前累计,食实封2000户,就是实际享用2000民户的赋税。食邑地点并不以封爵名号的地点确定。撰于唐朝的《唐六典》一书说,封爵“皆以乡亭,多假空名,不食本邑”,汾阳郡王郭子仪的“汾阳”,当时并不是一个行政区划实体,更不能以此确定其食邑地点。《新唐书・百官志一》说:“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这就是说,给食实封者缴纳
赋税的民户,分散在各州,并不专在一地。
郭子仪的食邑地到底在哪里?新旧唐书本传和《资治通鉴》都未指明。但有一条记载,可以推知一二。《新唐书・郭子仪传》:“李灵曜据汴州,公私财赋一皆遏绝。子仪封币道其境,莫敢留,令持兵卫送。”这说的是,唐大历十一年(776年)驻在汴州(今河南开封)的军阀李灵曜拥兵割据,从这里路过的朝廷和食邑者的赋税,一概被李灵曜劫取。只有郭子仪食邑地向郭子仪缴纳的赋税,李灵曜却不敢扣留,并派兵护送。当时郭子仪家在京城长安今西安),他本人驻防在邠州(今陕西彬县),都在今陕西中部。从郭子仪食邑地向陕西中部运送赋税,要路过今
开封,一查地图就会明白,其食邑地只有在开封以南或以东才合理。从当时军事经济形势分析,北方受到战争严重摧残,经济调蔽。而南方江淮一带战争较少,经济相对繁荣,是当时唐朝的主要财赋之区,从江淮向长安输送财赋,汴州(今开封)是必经之地。因此,郭子仪的食邑之地有可能就在江准,但肯定不在今山西汾阳县(更何况当时并无汾阳),因为从山西到陕西,不用绕道开封。
原文来源:作者供稿《郭子仪与陕西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