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北宋的情况(二)

宋真宗死于1022年,其第六子赵祯继位,是为宋仁宗。此时北宋虽然解决了北方的边患,但在西北又冒出了个外寇西夏。西夏为党项拓跋氏所建。党项族是羌族的一支,拓跋是个鲜卑姓氏,所以其与鲜卑可能也有渊源。党项是个小族,在唐初的时候内附,被安置在今宁夏地区。唐末的时候,党项酋长拓跋思恭因助唐攻黄巢有功,唐廷封其为夏州节度使,赐姓李。此后党项人即自成割据,五代以后常与辽、宋周旋,又渐次将西域全部征服。到1038年,李元昊以党项实力渐厚,就自立称帝,建国号为夏,史称“西夏”。李元昊称帝即与北宋决裂。当时西夏经济多仰赖与北宋贸易,北宋断绝边市,西夏不能支,遂连年入寇。北宋在陕西屯兵数十万,交战连年亦仅能做消极防御。西夏不能进取,时间长了国力亦感不支。到了1044年,宋、夏双方皆已疲敝,遂经过辽国的斡旋,达成和议。宋每年输西夏银7万两、绢15万匹、茶3万斤,并开放边市,买得对方罢兵。

与西夏言和之后,在陕西领兵的范仲淹回到开封,宋仁宗用其为宰相,并让他主持改革,史称“庆历新政”。宋廷的经济困难早在太宗末年就已经显现,仁宗对外又吃了大亏,于是深感形势的恶劣,改革的刻不容缓。针对仁宗的改革要求,范仲淹有《答手诏条陈十事》疏,这是庆历新政的改革纲领,其核心是整顿吏治。原来北宋在竭力养兵之外,为了抑制武人就竭力推崇文臣,士人入仕的途径极为浮滥。和禁兵一样,人数多了就不堪用,于是宋廷一方面有冗官、冗员的问题,另一方面有职事的官员又有无能、腐败的问题。这样一来宋廷的内政就越来越坏,再承受着财政上的压力,政府遂陷入极大的困顿之中。范仲淹似乎知道大规模改革的困难,所以他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整顿人事和行政,使旧有的好的制度能发挥其效力。范仲淹的具体手段一方面是裁撤冗官,一方面是改革用人制度,此种做法自然遭到既得利益者的群起反对。仁宗虽然有志改革,但抵不住朝野的压力,只好明升暗降,将范仲淹外放为陕西宣抚使。范仲淹实居相位不满一年,他离京之后庆历新法亦次第取消。

宋仁宗死于1063年,他在位期间北宋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而北宋政府的积弊也日益恶化。继承仁宗的英宗死于1067年,其长子赵顼继位,就是宋神宗。神宗颇有才略,在1069年用王安石为相,使其主持改革,史称“熙宁变法”。神宗与王安石比之仁宗和范仲淹强项的多,所以熙宁变法的影响大大盛于庆历。王安石似乎吸取了范仲淹失败的教训,范仲淹着力于整顿吏治,王安石则对吏治一概不理,专心于富国强兵。熙宁变法的诸多条目,真正落实到地方上的大约只有青苗、均输、市易等法。这些法律的核心观念就是夺取大地主、大商人和放高利贷者的利润,如此既能增加政府收入,又不会加重一般平民的负担。所以王安石称他的新法“不加赋而国用足”。熙宁新法在财政上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王安石又曾大力裁兵,神宗一朝总算扭转了宋廷长期以来的患贫问题。然而熙宁变法虽然有成绩,同时也有很大的缺陷。王安石为了减轻朝中官僚的反对,对旧有的吏治问题一概不问,反而为了推行新法增了很多新官。因为地方政府的吏治不良,富有阶级与地方官吏勾结,将新法造成的压力转嫁到平民身上。于是熙宁变法“不加赋”的初衷就违背了。另外新法中的“保甲法”、“保马法”等,本意虽在强兵,但立法即欠完善,地方上执行又不利,遂徒然扰乱民生而不得实效。这样熙宁变法虽然改善了政府的财政问题,可同时也搞坏了天下的民生,将政府的内部矛盾发展为社会上的阶级矛盾,从大局上看实是弊多利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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