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夫一句埋怨话,妻以为私通泄露,和姘夫假扮巨鬼杀亲夫
清朝末年,山东有个风俗,死人出殡时,由活人扮成“开路神”走在队伍前面。把扮演“开路神”当作职业的,叫做“作俑”。即墨县有个小伙子,名叫秦魁,读书不上进,家里又很穷,就干上了“作俑”这个行当。
秦魁家住河边,死了老婆,家中只有一个老母。邻居屈自明经常周济他,秦魁十分感激,称屈自明为“哥哥”,称屈自明的老婆刁氏为“嫂嫂”,两家关系十分融洽。
屈白明别无亲属,只有一个姐姐屈大姑,出嫁在外,生了两个儿子,丈夫死了,十分贫困。但生性十分耿直。屈自明送她东西,她总是拒绝,说:“我两只手能养活自己。”并告诫屈自明说:“我看刁氏这人,外貌柔顺,内心刻毒,像武则天。你要小心些啊!”屈自明一笑置之。
屈自明年已三十,刁氏二十六岁,两人还没有孩子。屈自明想把姐姐的小儿子领过来作儿子,跟刁氏商量。刁氏心中虽然厌恶,表面假装欢喜。
有一天,屈自明喝醉了酒回家,口渴得很,想喝茶,便催促刁氏烧茶,刁氏说了几句埋怨的话,屈自明便发起火来,指首刁氏说:“哼!怪不得姐姐说你像武则天!”刁氏顿时默不作声。
过了半月,屈自明的耕牛死在田头。
不几天,屈自明养的驴又死在院子里。
屈自明眼看牛死驴亡,既痛心又纳闷,整日愁眉不展。于是刁氏对屈自明说:“有个算命先生,人称'柳仙’,善于言人祸福。何不找他算一算呢?”屈自明想了想觉得也是,于是第二天就去找“柳仙”。
屈自明找到“柳仙”。“柳仙”一见面就问他:“您的面色灰死,是不是损失了财物?”屈自明吃了一惊,暗暗信服。“柳仙”又推算了他的“生辰八字”,最后,叹息一声说:“您是今忠厚人,可惜只剩下三天的寿命了!”屈自明忙问原因。“柳仙”拒不回答。屈自明忙跪下求他救命。 “柳仙”说:“您命中不死于疾病,而死于鬼。”屈自明叩问解救之法。“柳仙”告诉他:第三天申时请四个胆大有力的汉子一起饮酒,鬼就不敢靠近。挨过了酉时就没事了。
屈自明回到家里,告诉了刁氏。刁氏面露喜色。两人商议着,选定了四个胆大有力的汉子。
第三天下午,屈自明在隔院摆了丰盛的酒菜,邀请这四个汉子围住自己大吃大喝。刁氏在家烧菜。秦魁往来传送。
到了黄昏,众人喝得半醉。瓶中酒已经喝完,秦魁忙去取酒。
秦魁久久不返,众人等得心焦,屈自明隔墙呼唤。刁氏应声说:“秦家叔叔肚子疼,早就回去了。”屈自明没有办法,只能自己拿了酒壶进家门取酒。
屈白明好久仍不出来。四个汉子等得急躁难忍,嚷着要告辞。忽然听到刁氏在内呼叫:“客人快来,客人快来!我夫完了!鬼!鬼!”
四人大惊,一齐拥进门来,只见庭阶间鲜血一片,刁氏吓得浑身颤抖。四人急问:“鬼在哪里?”刁氏说:“我夫自外进来,身后跟着一个蓝面孔的恶鬼。恶鬼一下子扭断我夫的脖子,咬掉我夫的耳朵,接着捧起我夫,张开巨口,就把我夫活活吞了下去。我吓得昏死过去,现在醒来,人和鬼都不见了。”
四人赶紧出门张望。四月初旬,月光微明,隐隐约约地看见一样东西向北飞逃。四人一齐远远望去,这东西穿着黑衣,红头发一直披到肩上。逃到河边,立在堤上,回首南望,青蓝色的脸,两眼深凹,一嘴獠牙,满脸红色络腮胡子。四人鼓足勇气再追。这东西突然翻身下河,“砰”的一声,震得宿鹭惊飞,四人逼近河边探看,只见浪花翻滚,这东西已不知去向。
第二天,保正叫四个汉子作为证人,把案件上报县衙。
当时即墨县令名叫周正山,急忙升堂讯问。四个汉子如实回禀。周县令到屈家查勘,血迹犹新。又查勘鬼物翻身落水的地方,只见水流湍急,用绳子测量,大约有四丈多深。事情牵涉到鬼神,无法用情理推测,周县令一时拿不出破案办法,只好拖延下来。
屈大姑认定兄弟是被刁氏害死的,就写状控告。状纸上写着:“世上有杀夫之妇,古来无吞人之鬼”。周县令很受感动,又升堂讯问了几次,仍旧毫无头绪。
第二年春天,即墨县调来了新县令,名叫康霖生,当查阅到屈自明一案时,叹息说:“向来听说周县令办事能干,为什么判断这个案子,目光反而不如一个女子?”于是传唤四个汉子到大堂,问道:“这鬼比人大几倍?”四人回答:“这鬼也同人—-样大,就是形状可怕得很。”康县令又问:“这鬼投水时情况怎样?”四人回答:“只听到'砰’的一声响。”康县令点点头,又问:“在隔院喝酒,传送的人是谁?”四人回答:“是秦魁。”康县令追问:“秦魁是何人?”四人回答:“是屈自明的好朋友,他家西边的邻居,干的是'作俑’的行当。”康县令听罢沉思片刻,微微含笑,吩咐传刁氏。
康县令问刁氏:“鬼吞你夫,秦魁在一旁看见了吗?”刁氏答:“当时秦魁肚子疼,早就回去了。”康县令冷笑道:“你相信这鬼跳进了河里吗?”刁氏微微一惊,回答说有四个汉子亲眼目睹。康县令收敛笑容,猛一拍惊堂木,喝道:“这鬼藏在你家里。我替你去找!”随即传令捉拿秦魁到案。
康县令带了三班衙役,到屈家查勘。刁氏、秦魁被押在后面跟着。到了屈家,看见屋后有一小院,小院一角堆放着柴草。康县令传令搬开柴草,用锄四边一掘,觉得墙边的土比别处松。康县令兴奋地说:“找到鬼窟了!”深挖下去,不一会儿,发现一具男尸,原来竟是屈自明。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洗净后验伤,证实是心口被戳了一刀而死。
康县令指着屈自明的尸体问刁氏说:“你的供词明明白白,说鬼先咬下你夫两耳,可是现在两耳完好无损,鬼没有戳他的心口,为什么心口有刀戳过?”刁氏不敢应声。康县令看着刁氏、秦魁,斩钉截铁地说:“杀害屈自明的是你们二人!”
秦魁还想狡辩,康县令传令搜查秦家,查获凶刀一把,一验,正好与伤口吻合。又查出秦魁扮鬼用的衣服、假发、獠牙等。至此,秦魁只得一一招供。
原来,刁氏与秦魁私通已有六年,那天屈自明说她像武则天,她怀疑事情泄露、非常惧怕,又听屈自明要把外甥当做儿子,心中更不乐意,于是便与秦魁合谋,准备杀死屈自明。秦魁先去贿赂“柳仙”,然后毒死牛、驴,再由刁氏骗屈自明找“柳仙”算命。那天请来四个汉子陪屈自明饮酒,是让他们为“巨鬼吞人”作旁证。那“鬼”是秦魁最后一次取酒时装扮成的。屈自明进来取酒,蓦然一见,吓昏过去。秦魁随即一刀戳死屈自明,与刁氏一起把尸体埋在屋后小院的一角,上面堆放柴草,遮人耳目。秦魁善于游泳,看看四个汉子追近,故意回头露一露“鬼”的狰狞面目,然后翻身落水,游回家中。
有人问康县令破案的关键。康县令解释说:“屈大姑状纸上的'世上有杀夫之妇,古来无吞人之鬼’,两句话已经揭示了案情真相。那'鬼’同人一般大,怎能吞人?但是又没有尸体,那必然是先杀后埋无疑。'鬼’落水时'砰’然有声,分明是人所扮。秦魁能'作俑’,自然能扮'鬼’了。不过,说实话,秦魁能游泳游得这么好,却是我没有料到的。”
案情大白,秦魁、刁氏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