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股东分红个税高应该怎么解决?
到了年底,公司老板和股东都会获得公司的盈利利润,但这部分利润要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后才可以转到私人账户,那么20%的分红个税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1、若公司有亏损,必须先弥补亏损。
2、补亏后,如果还有利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缴纳所得税后,要计提盈余公积,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
4、以上完成后,剩余的利润可以进行分配,要有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按决议进行分配。
5、股东分红,公司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即如果股东可以分红100,则实际发放80,另外20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从整体来说,股东分红个税税率还是很大,要合理减少税负,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生产经营)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节税模式是怎样的呢?
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分包的方式将资金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中,然后进行核定征收,核定开票额的10%,再按照5%-35%的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计算得出个人经营所得税在0.5%-2.19%之间。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如2020年增值税降低至1%,相应的附加税为0.06%,因此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后的综合税负在3%以内(个税+增值税+附加税)。
案例分析:某公司高管年底分红400万,按照20%的税率需要缴纳分红税80万,若通过个人独资进行核定征收纳税为: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1*10%*30%-4.05万=7.83万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24万(增值税的6%)
综合纳税:7.83万+3.96万+0.24万=12.03万
所以高管缴纳完12万左右的税金后就可以把剩余资金转入个人独资企业法人的私卡上自由支配。
另外一般纳税人也可以在税收园区申请核定,除了再生资源和金融行业,其他企业均可。
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合理的解决股东分红个税高的问题是现在很多企业和高管高薪常用的方式,不用冒着买票的风险来做进项,合理减少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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