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离婚,我需要架起摄像机,录下被老公打断三根肋骨的全过程!
前两天,我看到网上一段非常令人气愤的视频:
广东鹤山女子姚某用手机记录下了丈夫家暴自己的全过程。
视频不过两分半,但全程充斥着女人的惨叫呼救和孩子的哭喊声。
这段视频在网上迅速发酵引起轩然大波,这两天更是占据着各大热搜榜的前十位置令人牵肠挂肚。
可是#鹤山家暴案当事人希望离婚#这条消息出现的时候我还是非常吃惊的:
这不是离不离婚的问题好吗!!!
这是法律问题!!!是要不要让渣男坐牢的问题!!!
(划重点姐妹们,这段要考!)
1
当着孩子的面就这样行凶,这可能会成为孩子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
能想到用手机录下来,姚某肯定已经不是第一次挨打了,她用被打断三根肋骨的代价,换来了可以起诉离婚的证据。
这种方式很惨烈,但不得不说是一种聪明的方式。
毕竟家暴成瘾的人很难悔改,只会在愧疚后下手一次比一次更狠。
对于家暴者来说,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受害者能离婚当然是最好的结局,但如果没能离婚,长此以往,妥妥又会酿出一场家庭悲剧。
5月刚刚过去22天,我看到的关于家暴的新闻,就不下三个。
5月5日,河南汝州妇幼保健院内,醉酒男子李某试图将住院的1岁儿子抱离医院,遭到妻子王某反对后起争执。
男子先动手殴打其妻子,而后其妻子拿起剪刀,数次捅向丈夫。李某抢救无效死亡。
5月13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刘某揪扯中将妻子全某摔晕,强行将全某按倒在电动车踏板上,脚踩着全某,驾车来到一空地处对其进行猥亵……
我们都知道,家暴和出轨一样,只有0次和无数次。
每一次轰动全国的家暴事件背后,都有几十上百次的施虐。
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报告,在被杀害的女性里,34%被枕边人杀死,24%被家人杀死。
被杀害的女性里,有一半死在家人的手里。
家正在成为最危险的地方。
还有多少潜在的被家暴者,正遭受这样或者那样的侵害,我不得而知。
但我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你,在身边的人遭受家暴时,能给予TA相应的支持。
2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女性往往因为无法逃离家暴,做出了让自己和儿女都后悔一生的决定:与丈夫同归于尽。
结果反而是玉石俱焚得不偿失。
之前看过一个访谈节目《新闻调查:女子监区调查》。
采访中出现的十几个女囚犯都是因为杀死了常年家暴的丈夫而重刑入狱。
当时,云南因遭家暴杀夫的女囚占60%,而在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70%。
接受采访的第一个女囚叫安瑞花,一个在村民眼里连蚂蚁都不敢踩的女人,在凌晨三点,挥刀砍了丈夫27刀。
事后安瑞花主动自首,她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杀了丈夫,“感觉自己好像疯了似的,怎么回忆,我也想不起来。”
办案民警说,现场极其惨烈,鲜血满地,死者的身体还被绳子捆着。
但安瑞花却收到了700多名村民的联名求情信。
连死者的母亲都替她说话:“我不恨她,都是被逼的,她是个好人。”
为啥?
因为安瑞花的丈夫是个名副其实的酒鬼混账,一喝酒就拿刀威胁安瑞花要杀她,把安瑞花打进医院更是家常便饭。
安瑞花的右眼只剩光感,这右眼是十几年前被丈夫用酒瓶子生生砸瞎的。
“当时瓶子都爆炸了,玻璃一下扎进了那个眼里了。”
遭到家暴的不止安瑞花一人,还有安瑞花的三个子女。
安瑞花的大儿子长期被家暴,患有严重抑郁,精神恍惚。
案发当天,是他把父亲绑了起来。在案发后,又是他痛哭流涕让母亲打119救人,跪在门口对警察说人是自己杀的。
安瑞花的女儿说:“她杀死了父亲,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安全感。再也不会有父亲这个角色伤害我,伤害我的亲人。”
第二个被判死缓的女犯豆晓花的故事更加悲情,现实版的《别和陌生人讲话》。
15岁时豆晓花就因为家里穷,被嫁给了一个年长她11岁的男人。
第一次见面对方就像要吃了她一样,瞪着她逼问“你嫁不嫁”。
每天回家她都要接受审讯,丈夫不允许她和任何人说话,否则就把她脱光了吊在房梁上毒打。
为了不让别人看到自己身上的伤,结婚八年,豆晓花甚至都没有穿过短袖。
不仅如此,豆晓花的丈夫会趁她睡着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有时还会给她拿瓶毒药让她喝。
这样的折磨都没有具体的原因,只是因为豆晓花“长大了”。
案发那天,豆晓花的丈夫特别不正常,眼睛发直,血红血红的。她感觉到丈夫这次真的想把她杀死。
凌晨四点五十,丈夫频频看表,问她“快到五点了,你自己动手还是我动手?”
当晚,豆晓花试图逃到父母家,但却被丈夫用刀抵着后背押了回来。
绝望的豆晓花问,是不是我死了就结束了。
丈夫说:你姐姐,你父母,你孩子,我一块杀了。
“我当时想,我一条命还不够吗,我就顺手抄起棍子打了他”。
接受采访时,距离豆晓花杀夫已经过去了八年。
然而豆晓花一直不相信自己真的杀死了丈夫,她总是神经质的执拗认为,丈夫不把自己杀死,怎么会先死?
我在重新回顾这个节目敲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手还止不住发抖。
小梦无意为这些人洗白。因为杀人就是杀人。
可是按照她们当时的情况,或许真的没有别的选择。
她们都曾经想过离婚,但是提出离婚就会被丈夫威胁“杀全家”。
她们也都曾经向外界求助过,找过村长和妇联,但丈夫写个保证书,这事儿就结束了。
妇女主任说,“家庭的事儿,特别复杂。人家不吵不闹就行了,怎么弄啊。”
传统观念的“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正好符合了施暴者的意愿,也给了他们底气,调解对于家暴来说只是加了一把火而已。
她们也报过警,但得到的答复就是“冷静冷静,一个礼拜之后再来吧”。
即便报警,丈夫真的被抓进去了,又怎样呢?
只要丈夫活着,对于被家暴的妻子们来说就是威胁。
她们也想过自杀,但不忍心把孩子独自留下面对一个暴戾无常的父亲。
3
最终她们做出了极端的选择,刑期基本都是死缓、无期和10年以上的重刑。
长年受虐待,无声的忍受,一朝反抗,却是终身的重罪。
她们有更好的选择吗?
没有,即便离婚,她们的人身安全依然会受到威胁。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通过,该法从2016年3月初开始施行。
长期以来,大众媒体关注的的家庭暴力现象一直存在。
►2006年12月7日,南京高淳县阳江镇沈传超喝醉后和其母争吵起来,继而踢死其母,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了沈传超 ;
►2011年9月4日,“疯狂英语”开创人李阳之美国妻子通过微博公开其受到家庭暴力的一些相片,李阳被公众俎伐,家庭暴力现象又一次引发社会及媒体聚焦;
►2015年“3.31南京虐童案 ”事件又再次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家庭应该是平静和甜蜜的避风港,家庭暴力的出现却让其“波涛汹涌”。
家庭暴力乃侵犯人权、扰乱家庭平静的始作俑者,其和当代文明水火不容。
可是为什么至今家暴案件处理起来,依然如此繁琐?
因为想起诉对方家暴,会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情况:国内要求受害妇女自行举证。
受害者被打伤的时候没有做过鉴定,家庭暴力又都发生在隐私空间里,门关起来挨打,别人也没法证明,根本无从举证。
受害者遭遇家暴求助无非就通过三种途径:
警方
妇联
法院
然而这几条路在现在也几乎是行不通的。
《反家暴法》第16条规定: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被打到重伤残疾的程度,反正你们是两口子,警方就当你们“小打怡情”口头教育一下。
据女性公益组织与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做的反家暴调查,有受害者表示自己被家暴,报警16次都无果。
最离谱的一次,警方竟然把受害者和家暴者关在一起12小时让他们自行协调。
警察都无能为力,更别提没有任何执法权力的妇联了。
很多女性表示,求助妇联时他们的反应大多都是“管不了”。
想起诉对方家暴就更难了,首先是愿意打家暴官司的律师就没多少,其次受害者必须“举证”自己受暴力威胁。
Ps.
这里插播一句,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可以请妇联帮忙找一下专门打家暴离婚官司的律师,相信我,这个推荐是有用的。
如果还不OK,请weibo寻觅下女权KOL。
的确,女性可以选择通过用手机或其他摄像手段来录下自己遭家暴的片段,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远离施暴者。
可保护令并不好申请,2017年广州仅有10%的被家暴者申请到了保护令,大部分被家暴者仍然要与伤害自己的人不断纠缠。
有受访者表示,虽然《反家暴法》规定受害者应在72小时内拿到保护令,但实际上,为了拿保护令,她们都花了1-4个月。
即便被家暴者成功申请保护令,想离婚还要看“运气”。
成都女子董芳就是这样,长期被丈夫家暴导致左耳失聪,好不容易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却无法和丈夫离婚。
经过3次庭审,法院最终还是判决不离婚,让双方“冷静冷静”。
小梦就不明白了,都9102年了,还“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呢?
在一方已经遭受了人身安全威胁的情况下,离个婚就不能干脆点么?
所以,录下被家暴视频的姚某虽然有了视频证据,也拿到了轻伤鉴定,但最终她能否顺利离婚,丈夫能否受到应有的惩罚还是未知数。
只是希望这一次,别再和稀泥了。
4
在此次发稿之前,小梦咨询了处理相关案件的律师朋友,针对家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相关咨询。
针对家庭暴力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家暴案件如何取证,律师朋友给出了专业的解答。
下面这段,篇幅较长,涉及到一些法律条文也比较无聊。
但是请姐妹们务必读下去!最起码有个印象!
你要知道,在自己或者身边的人遭受暴力侵犯的时候,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1
家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01
民事责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且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赔偿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
一般侵权的损害赔偿,可以在诉讼时效内随时提出,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则有限制条件,即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则不能主张损害赔偿。
这就是说,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得单独主张损害赔偿,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同时,如果虽然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但判决不准离婚的,其赔偿请求也将不予支持。
02
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03
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
证据搜集
证据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至关重要,证据充足的人在法庭上就有优势,证据不足必将负担败诉等不利结果。
若受害人对家庭暴力行为能够及时收集、保留、固定证据,有利于案件顺利立案并最终判决,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因此得到有力的惩治。
遭遇家暴后,该怎样收集相关证据?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留存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01
寻求相关机构帮助
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
法律检索:
《反家暴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02
保留好诊断证明等
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
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03
保留好原始视听资料
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04
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
施暴者经教育不悔改,而变本加厉进行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
法律检索:
《反家暴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如果受害方在遭受家暴后想起诉离婚,但没有及时保留证据,不必惊慌,首先要先采取合理的方式保护好自己,然后通过上述方法收集证据保护好切身利益。
我记得看过这样一个短片:
视频中,记者让男孩们狠狠地打女孩一耳光。可是,所有的男孩都摇头。
记者问:为什么不呢?
“她是女的,我不能做这事”
“因为这样她会痛,我不能伤害她。”
“不能伤害女孩,即使用一朵花轻轻打她也不可以。”
“为什么?因为我是男人!”
没错,这才是男人!
作为男人,一定要有责任和担当。
既然娶了老婆,就有义务和她一起让生活变得更好,而不是拿她撒气、打她、摧残她。
打老婆不算本事,能在外呼风唤雨,在家和颜悦色,才是真本事。
我知道婚姻这两个字实在太复杂了,关于爱情,关于孩子,关于生活,上面千根针,下面一条线,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决定的。
但是,思想斗争再激烈,我也不希望你向家暴者妥协。
毕竟家暴,在任何时候,都是婚姻关系中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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