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建设要坚持三个“不”

郭珲峰

近年来,各地名师工作室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然而,名师工作室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要让名师工作室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还需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名师工作室建设不能盲目扩张。区域内的名师数量有限,盲目扩大名师工作室的数量,大概率会产生强制符合条件的名师承担建设任务或降低名师各项指标要求等现象。名师工作室应建立在名师主动担责和成员自愿选择的基础上,靠行政命令强行“拉郎配”,会引发工作室成员成长意愿不强、建设动力不足、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出勤不出力、消极对抗等问题,最终让工作室形同虚设。另外,名师要具备与其称谓相匹配的教育教学素养和专业影响力,一些名师在成名后已经远离教学一线多年,并不具备组织和领导才能,这些都将影响工作室的发展。

名师工作室建设要根据区域内省、市、县三级三类骨干教师数量、各基层学校学科教师数量、中青年教师占比、教师参与意愿等实际情况,合理、适度确定名额:数量过少,不足以充分发挥区域内名师的作用;建设数量过多,将造成各类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浪费。

第二,不能过多干预名师工作室活动。在一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经常给名师工作室下达与工作室工作不相干或不切实际的指标任务,对工作室活动指手画脚,或规定程序,或指定方法,使工作室严重偏离专业发展方向,严重程序化、行政化。

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应由工作室负责人与成员根据个人发展规划和工作室年度计划自行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名师所在学校不应对名师工作室的活动干预过多,要在宏观管理和微观帮扶上深思熟虑、多下功夫。在宏观管理上,要研究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名师工作室的发展在合理的框架内运行,如制定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研究并落实名师合理的待遇和工作量,建立健全工作室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工作室成员职称评定、评优树先倾斜政策等。

在微观帮扶上,要上下一盘棋,尊重工作室专业发展自主权,确保其正常活动不受人财物困扰和外界干扰。比如,保证工作室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基本的办公设备,确保工作室专项经费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给予工作室充足的活动时间,积极为工作室学习交流搭建平台等。

第三,名师工作室考核不能片面单一。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是督促工作室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由于发展方向不同,各名师工作室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也不尽相同。片面单一的考核方式,无法真实反映工作室的工作业绩,也会让工作室陷于形式主义的漩涡——所有活动对标考核标准。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应坚持科学公正、全面客观、注重实绩的原则。制定考核细则,要注意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激励性评价与甄别性评价相结合。考核过程要公正多维,不仅要考核工作室的基本任务完成情况,还要考核其活跃度与辐射面以及特色发展;不仅要查材料听汇报,还要听取工作室成员的评价、名师所在学校的评价以及其他学校、教师和学生与家长的评价。还需要明确的是,考核的最终目的不是将工作室分成三六九等,而是要鼓励、鞭策、督促名师工作室,以推动工作室良性快速发展。

(作者郭珲峰,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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