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赞成对“动物保护”立法?
现在网上虐待动物的行为总是能掀起轩然大波,有些人甚至建议国家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对此我是明确不赞成的。
第一,“动物”这个概念太宽泛了。目前,全世界的动物据动物学家统计有150万种,这么多动物,你是要保护其中几种还是全部?只是保护几种,那你不就是人为制定了动物间的不平等吗?如果你保护全部,你有那么多资源吗?
我们现在呼声很大的一点是,保护猫狗等宠物。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许多地方其实并没有宠物这种概念的,无论猫也好,狗也好,都是“物”的一种,主人怎么处分,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如果你去干涉,那实际就违反了《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了。那你觉得,是人的物权重要?还是动物的“动物权”重要?
有的动保人士反对人吃狗肉也是逻辑不能自洽的。你认为狗是宠物,那就不能吃,但是有的地方把牛或者鱼当神物呢,那是不是他们就可以呼吁立法禁止大家吃鱼吃牛肉了?
还有人认真吃狗肉就是不文明的,因为狗通人性。那说实话,许许多多动物其实都是通人性的,我家养过牛,牛养熟了,是真的很乖的,你从它身边一过,它就用舌头舔你,用脖子蹭你;就连大家认为很蠢的猪和羊,也是十分通人性,尤其是猪,感觉比猫还聪明,还粘人,那种养了几年的猪,精得跟猴一样,自己饿了,能撵着你给它找吃的,他们相互之间的协作能力也特别强,我亲眼见过两个猪合力把圈门的木栏杆拱起来逃出去玩,智商高得不行。
要是这么说,我们吃猪肉吃牛肉同样残忍。
第二,“虐待”动物是很难界定的,到底什么算虐待,很难说清楚。你说用电电死不算虐待,那么我就问,我把我家动物打一顿,应该算虐待对不对?但是打一顿后,它后面还活蹦乱跳,你电死了,它就没了,那到底哪种行为更严重呢?
同时,如果真的虐待动物犯法了,那么以后路上流浪狗猫越来越多,造成安全隐患该怎么办?人打它犯法,它咬人怎么办?谁来管?谁敢管?当保护动物而导致人权受损的时候,当动物可以肆无忌惮,人却战战兢兢的时候,你觉得会正常吗?
作为人,我们都知道,打人杀人肯定是不对的,即使没有法律,也会受到周边人的道德指责或者私刑处理。但是许多人可没有“打动物”犯法的概念。你要出台这样一个法律,普法成本有多大?这个有考虑过没?
在农村,狗咬人,多数狗主人都会把狗暴打一顿,有的狗咬死鸡鸭,主人还会把死鸡死鸭放在狗的眼前,然后把狗抓起来,砍掉狗的半截尾巴以示惩罚。那么狗主人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就会违反法律?但如果狗胡作非为,啥惩罚措施也没有,你也不能跟它讲道理摆事实,难道就任由动物养成习惯吗?
一个法律出台,如果有这许许多多的问题无法解决,那它一定就是漏洞百出的。它甚至会成为人整人的一个工具,让人日夜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比如香港一个博士毒死两只蜗牛被抓,这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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